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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评估要避免“量化误区”

[ 作者:文敏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30 录入:16 ]

近日,《四川省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出台,对相关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提出量化标准。该省将从减贫成效、扶贫资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4个方面,对21市(州)和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9月23日 人民网)

党中央定下了在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能否打赢脱贫攻坚战,关系到同步建成全面小康大业。而四川省作为全国重点扶贫省份之一,面临的脱贫攻坚形势十分严峻、任务也十分繁重。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坚持把脱贫攻坚放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此次《考核办法》出台,以量化考核、第三方评估的方式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无疑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举措创新,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考核内容”,应该是《考核办法》最值得关注的部分,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四个部分,设置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共24项评价内容和标准。考核指标还可根据年度任务作适当调整。平心而论,《考核办法》力求通过全面“量化管理”促进脱贫攻坚向精准化、制度化、系统化转变,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我们知道,就如“量化考核”“量化管理”等等都是经济管理领域的方式方法,“量化”本来是个“好经”,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改进管理,并为目标管理服务。值得关注的是,长时间以来人们把“量化”作标准,什么都讲“量化”,结果把“好经”给念“歪”了。比如,近期出现的“包装扶贫”“材料扶贫”“数字扶贫”等就是“好经”被念“歪”的例证。因此,问责追究的严格执行是至关重要的,要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笔者注意到《考核办法》中提出了“第三方评估”,要委托熟悉脱贫攻坚工作的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的准确率和因村施策因户扶贫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估。但《考核办法》并没有提出一套全面、详细的“第三方评估”综合机制。笔者认为,“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应该就是人民群众最大的“满意”,必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第三方评估”综合机制,同时,评估工作还需始终结合各地实际,始终保证以民意为导向。

总而言之,脱贫攻坚成效不只是反映在那一组组“漂亮”的数字上,群众满意才是脱贫攻坚最大的成效,群众满意度评估必须要避免“量化误区”。

作者单位:四川省平武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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