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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被告“滋味”当找回为民“初心”

[ 作者:余志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6 录入:16 ]

当被告啥感觉?上法庭丢人吗?这些疑虑,几乎每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心里都有。今天,山东省200多名省、市、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走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场感受当被告的“滋味”。(人民日报 9月23日)

细读此则新闻,应该说其大意为“彭艳等12人诉兰陵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及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上诉案公开庭审。由于此前,原告对县政府的征收决定和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不服,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而旁听席上,正好赶上省法治政府专题研讨班的200多名学员赫然在座,现场感受当被告的‘滋味’。”笔者以为,通过现场观摩提高全省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水平,尤其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减少“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值得一赞。但更应该让各级领导干部,在感受被告“滋味”中找回为民“初心”。

回到“民告官不见官”话题。其实,“民告官”实质是行政审判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多年了。客观讲,就当前机制体制而言,这是最棘手的案件。诚然,“民告官不见官”既有体制、环境和立法等外部原因,也有人民法院自身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力度等内部原因,让是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难以保证独立公正审判。尤其是在“权大于法”已成积习的官场生态环境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民告官不见官”的难题。据相关数显示,《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0多万件,年均83168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在已经立案的“民告官”案件中,只有27%左右得到实体裁判。由此可见,感受被告“滋味”,更得真心面对。

对簿公堂,其实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领导干部都是不愿见到的。过中不排除民众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的不了解,而带有“胡搅蛮缠”的意思。但也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深入调研太少、宣传不到位、契合民众的需求太少、俯下身子问计太少,“拍脑袋”决策太多、官本位意识太强、粗暴干涉司法等现象存在。老百姓起诉政府,一方面说明政府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到位,甚至还有没依法行政的行为,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另一个方面说明,原告在利益受损时,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再者,“告官能见官”至少有一点可以说明,领导干部放下了“权本位”的心态,心存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毋庸讳言,“民告官”要见“官”,是考验我们的“官”该如何对待权力,如何彰显法治文明,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对人们知情权的尊重,是“官”对“法”的尊重。感受被告“滋味”,从某种意义上说,能让地方领导干部衍生对法律的尊重,对群众的尊重,能为民服务更接地气,还有利于面对政府与群众间矛盾、纠纷能迅速化解,增强行政部门的法治意识。但话又说回来,要确保“民告官”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使其真正不受权力魅影的干扰,还得将“民告官”案件置于阳光之下,对于行政诉讼的各个环节,从登记立案,到庭审、判决,再到执行情况,要全部向社会公开;更得把功夫用在对权力的日常监督中,少一些当“被告”机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感受被告“滋味”无疑是一种进步,但要找回为民“初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不可任性”、让“权利大于权力”回归正道、让“权利监督权力”、“权利起诉权力”才是有效保障。笔者相信所有的民众都不愿看到“民告官”的一幕,这实则是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的“考题”。愿答好“考题”,不忘“初心”!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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