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深耕句容城建、规划工作的官员,江苏句容原副市长彭良豪被指收受多位开发商的贿赂。据检方指控,彭良豪收受了大大小小25位开发商或建筑方的贿赂,总额超千万元。(9月13日澎湃新闻)
“吃遍开发商”的副市长,凭借手中的权力,为大大小小25位开发商和建筑方提供帮助。其做得也就是在项目审批上提供帮助,或者在承接工程中提供帮助,还有就是在开发商的项目推进过程中帮助其扫清“障碍”。如果单是靠将彭良豪“滥用权力”远远无法达成,即便再大的权力,如果能有效关进“制度笼子”也不至于犹如“脱缰野马”,难以控制。所以,最本质还在于“制度笼子”不够严密。
一方面是缺乏“权力制约”制度。作为分管城建、规划的副市长,彭良豪手握“生杀大权”。一个项目的实施最后必须要分管的副市长签字,对重大、特殊项目,分管副市长可能会找书记、市长请示,但最终签批的还是分管副市长。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权力制衡机制,极易造成“一言堂”。如果对于项目的审批,是由“多头”决定,而不是副市长一人说了算,也许就少了其干腐败的决绝。
另一方面是缺乏“审批细则”制度。如果审批制度有足够的细则可以逐个参考,一一对照,审批程序按部就班,对于不符合审批细则的项目绝对否决,也是少了副市长权力寻租的空间。然而,难度就在审批细则不清不楚,没有实质的参考价值,客观参考性太弱,就会导致主观决策权过大,自然就扩大了长滥用权力的空间,才会导致副市长在审批中“游刃有余”。
要把好“审批关”还得有严密的制度。一是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如果审批制度都漏洞百出,那么依照其进行审批的可执行性就会大打折扣;二是要有审批权制约制度,在诱惑面前,“独权者”仅靠自身意志力进行自我约束效果远远通过“权力分散”,相互制约行为互相监督来的有效。
所以,制度不仅是管住权力的“笼子”,也是公共事务运行的“轨迹”,守好“制度底线”是锻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基石。
作者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八角井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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