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某市直单位8月3日下发了一封名为“扶贫捐款倡议书”的通知,“倡议”县级干部200元,科级干部100元,其他工作人员50元捐助扶贫对象。并请各单位捐款统一于8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机关党委。(8月9日,澎湃新闻)
扶贫倡议书用极尽“煽情”的语言鼓励广大机关干部“奉献爱心”,这本来无可厚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结合目前扶贫工作实际有益之举。但执行过程中,有的单位和领导却“剑走偏锋”,让“倡议捐款”变了味,成为强制捐款,并规定了“标准”,这让笔者颇感“吃惊”,窃以为发这样的“扶贫通知”:初衷虽好,但做法欠妥。
从发倡议书的目的看,号召党员干部心存善良,表明对“工作对象”的“关心”确实是目前扶贫工作的应有之义。号召捐款充满“人情味”,但绝不是“扶贫”的唯一途径。试想,如果党员干部老是“被捐款”,而不去认真思考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势必受到影响。治“贫困”岂能简单的“一捐了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调谋事要实,单纯的让公职人员捐款而不是从如何精准扶贫入手就是谋事不实。
从扶贫工作的效果上看,强迫捐款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意义不大。就如我们爱孩子但不能以“爱”名义将其“捆绑”。最近刷爆朋友圈的台湾心理咨询师赖佩霞说:“当控制不了情绪,“爱”就变得狰狞。”煽情的“爱心”看似动人,但绝不理性。对扶贫对象的帮扶途径和方法绝不单一,作为党政单位,不能搞“一刀切”,以“爱心”为名,胁迫“捐款”为实。帮助贫困户的“爱”初衷虽好,但于实际工作成效不大,不仅让“被捐者”心里不是滋味,长此下去恐怕有自尊的受捐者也无福消受。
发“扶贫通知”根本目的是“凝聚全社会力量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脱贫”,美好的期许可见一斑。但现实要切实做好做实扶贫工作,需积极探索扶贫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群众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捐款初衷虽好,但用“通知”的形式发下来,会寒了“被捐款”人员的心。且把捐款划分“标准”,制定等级,规定哪个级别的领导应该捐多少,职员捐多少,这分明有“明码标价”捐款之嫌,实质上是裹挟“爱心”,为某些部门增加扶贫捐款额的“面子”工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发扶贫通知的做法初衷虽好,但做法欠妥。花哨的“煽情”通知,不如实在的“扶贫”业绩。愿有关部门在发声之前应多做实质工作,倾听“民意”,多做调查。少一些虚张声势的“关心”,多一点“真心扶贫”的内容。探索建立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运用当地的现有资源,积极谋求做实做好“脱贫攻坚”。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合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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