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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禁止打陀螺”是对民俗下了一道“逐客令”

[ 作者:尹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0 录入:7 ]

在新华公园北大门,一进门就可见一块蓝底白字的告示牌。告示内容为公园内禁止鞭击陀螺,“违者赔偿地砖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次”。(7月18日新华网)

打陀螺流行于我国四川、云南、广西等地是本地特色“民俗”之一,受到不少人的追捧,然而在新华公园北大门,一进门就可见一块蓝底白字的告示牌。告示内容为公园内禁止鞭击陀螺,“违者赔偿地砖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次”。令人匪夷所思。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陀螺转起来发出嗡嗡的低频噪音,有的游园者对这种声音很敏感,也投诉、指责我们不管理。”另一方面,打陀螺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和陀螺旋转会对公园设施造成一定的破坏。但是,管理方也不应该“一刀切”禁止打陀螺,对民俗下“逐客令”,应该给市民投票的权利。

笔者认为,在是否禁止打陀螺的问题上,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征求市民的意见,以保护地方特色民俗文化为出发点,制定保护地方民俗特色文化发展的制度,对活动形式、活动场地等进行详细讨论、研究,让市民参与方案的制定,规范活动场地,可以把陀螺爱好者集中到某个专门打陀螺区域,而不是“一刀切”对对民俗下“逐客令”。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白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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