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冒充他人儿孙冒领“迁坟款”;农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他巧立名目收“工作餐费”“盖章费”……4月14日,接到巡视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湖南省江永县纪委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上江圩镇上江圩村村委委员欧养仔的违纪问题。(搜狐新闻2016年5月19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近年来,在基层村级组织中,“村官”腐败问题屡查不止,存在对诸多民政救济、惠农等专项资金“雁过拔毛”的现象。
“村官”都掌管着村里实权,这些权利是人民群众办事不可逾越的。权为我用,以权谋私的思想和行为在一些地区“村官”中还普遍存在。为获取个人利益,名义上为群众解决困难,实际将钱财落入个人腰包,借他人名义,做见不得人的勾当。采取造假巧立名目方式,套取、冒领惠农资金、低保款、救济款等现象屡见不鲜。“雁过拔毛”、“岂能任之为之”。
截至5月9日18时,湖南省江永县共排查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1427件,涉及金额148.69万元。整改到位1312件,立案调查违纪案件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8人,移送司法5人,退缴金额230.14万元。这些案件充分表明,“雁过拔毛”式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严重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要解决好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问题,有效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笔者认为:必须加大问责和追责力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和预防为先,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其知敬畏 明底线 受警醒;做到从严执纪,加大惩处力度,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内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完善制度保障,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终形成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氛围,让健康向上、勤政廉洁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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