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近日发布了《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当前以潜规则为名,受贿、索贿现象仍然不在少数。个别领导干部认为,逢年过节收些礼品、礼金是人之常情,并不为过,最多算是违纪;更有甚者,对于“吃回扣”“拉关系”等认为是市场“潜规则”、是社会普遍现象,难以自律。(5月3日《检察日报》)
重庆渝中区检察院这份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年度报告的确引发了不少公众的关注和热议。一是数据详实,二是情节入胜,叙述朴实,三是分析深刻,揭露了诸多腐败现象的丑陋本质。种种“潜规划”令人唏嘘不已的同时,更令人由衷感叹,腐败者的手段何其“高超”,贪婪的心理何其变态,相关的监管又何其无力。报告揭示了6种“潜规划”,打着“潜规则”的幌子,公然受贿、索贿,逢年过节收送礼金、礼品,“吃回扣”、“拉关系”,但凡能“捞取点好处”,便无所不为、为所欲为,自以为是人之常情,并不为过,顶多算违纪,或是社会普遍现象,只是跟着形势走,被“裹胁”了,算是“情非得已”,初心不坏,似乎怪只能怪大环境太糟,得归咎于组织关心不够,监督执纪者不早提醒,以致在腐败和泥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一失足成千古恨,恍然觉悟已是悔之晚矣。
其实报告中揭露的6种“潜规划”于公众来说,似乎也很是眼熟,在十八大以来的各级纪委的按期通报案例中已属于司空见惯的。以合伙入股开办、投资公司形式受贿,尽管隐蔽性极强,本质上仍是以权力出资,干股受贿;以投资回报形式进行权钱交易,属于官员“朋友圈”内进行的利益输送;分不清公私边界,抵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请人“帮忙”装修,默许别人支付装修费,改变不了受贿的本质;从“我是借钱,不是受贿”,到“是人情往来,不是受贿”,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往往都打着人情事故的幌子。然而情义再浓,拉你进腐败深渊就是虚情假意,朋友再多,用钱来腐化你就不是真帮忙。
“潜规则”遮掩不了“真腐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任由腐败分子如何阴险狡诈,任由其贪腐手段如何变化无穷,任由其贪婪之心性如何变态,也任由一些官员如何善于伪装、善于在官商两道间灵活变换身分、左右缝源,变的只是贪腐者出其无穷的贪腐方式,不变的是其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腐败本质。腐败“潜规则”滋生蔓延,莫缘于监管疏漏形成的“模糊地带”,在腐官贪婪的心性左右下,权力成为失去控制的敛财工具。故而,消灭“潜规则”需要的是严密的监督之光,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除腐败可以滋生的任何空间。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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