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这四条底线分别是:法律底线,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二是纪律底线,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也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三是政策底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四是道德底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的道德修养应在社会公德的一般性要求之上,应该成为普通大众的道德标杆。(4月10日 中国新闻网)
习近平提出的“四条底线”为广大党员干部量身定制了法律、纪律、政策、政治四个方面的底线标准和具体要求。
底线,确定了事物发展变化能承受的最低限度,是正负关系的临界值。任何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发展都应有一条底线,一个做人做事的最低标准,对于肩负社会管理责任的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如此,更应有明晰、系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完善自己。“四条底线”随时代应运而生,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助力加威,为党员干部划定了四条不能逾越的界线,有积极的警示意义和保护作用,更是成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
可见,想达到合格党员干部的要求,就得必须抓住“四条底线”不放松。从详细解读中可以看到,“四条底线”全方位勾画出了一名合格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它不是阳春白雪,高不可攀,高深不易懂,而是下里巴人,有的放矢,通俗有见地。
用心想,如果“四条底线”在潜移默化中融入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就会构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法律底线是“叶”,释放氧气,传播正义。它要求党员干部定要树立法律思维,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根植于心,外化于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法律红线不能踩,不敢踩,不愿踩。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广大党员干部理应成为法律的践行者和排头兵,依法依规严格清除目无法纪、贪赃枉法、企图凌驾于法律以上的老虎苍蝇,在实践中做到敬畏法律慎用权,读懂法律善用权,钻研法律用好权。
纪律底线是“枝”,“树叶”传递营养,坚守信念。为。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党纪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相比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也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入党宣誓那一刻起应当始终践行的纪律要求。只有遵守党内纪律、政治纪律、尊崇和维护党章,才能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做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做到管好家属和身边人,不越雷池一步。
政策底线是“干”,遵循主线,目标明确。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它是全党行动的准则,是广大党员干部应牢牢盯住的引路标,所以说,党员干部不仅要遵纪守法、懂政治讲政治,还要学政策、懂政策。守住政策底线就要求不折不扣地学习和贯彻执行现行政策,执行不走样,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政令畅通,民生兴旺,以达到政通人和的境界。
道德底线是“根”,为大树提供源源不断的养分,正己修身。良好道德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更是如此。习近平就说过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古代“法家先驱”管仲言:“道德当身,不以物惑”。是啊,有德者具备拒腐防变的天然屏障,以抵御糖衣炮弹的侵袭,有德的党员干部才能保持坚定信念,不断学习完善精神层面,知道自己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什么应该为。无德有才者仲有天大的本事,也会是国之灾,民之害,最终被众人唾弃于历史长河中。所以说,只有建立在良好的思想道德上的优秀智慧,才能为党、国家、人民所用,为正义事业增砖添瓦。
用守住“四条底线”作为试金石来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与否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如果再引入日常考核、民主监督和评议等,将会让这块“石头”能具力量和光芒。
“四条底线”既是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努力达到的标准。党员干部队伍强大起来了,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忠诚干净、敢于担当,这样才能确保党和国家这棵大树常青,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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