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常州外国语学校很多在校学生不断出现不良发应和疾病的消息引起来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相关报道称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个别学生还被检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家长怀疑与旁边的化工厂污染地有关。紧接着学校及相关部门开始避谣,解释称从2016年1月11日到17日,该市卫计局通过对全市286名就诊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的统计,发现绝大多数学生检查指标正常,个别学生检查结果显示有甲状腺结节和血液白细胞计数偏低于正常值情况,发生概率与一般青少年发生率无明显差异。随后环保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表示将对此地进行长期监测,每年向社会做公开报告。
据了解学校附近的化工厂曾因污染问题被判1.6亿元污染罚款,如此高额的罚款,却未能引起重视,学校在此选址,学生在此学习,长期呼吸有毒气体,焉不受害。追其原因,学校乃教书育人之所在,选址应该慎之又慎,然而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监管部门的职能缺失,学校的未批先建,竟将“毒地”变学校。在选址、建校、环保监测…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门,倘若多一份责任感,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不过环境雷区半步也不会出现“毒地”之祸。而如今,虽然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土地修复,但是有些专家也指出污染物质并没有消除,它在地底下早晚还是一颗生态炸弹,届时,这又该让谁来买单?
对于环境污染带来的恶果,一直是舆论的热点,而大多数人事不关己,不以为然。然而当一系真实的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难道还能只关心“谁污染、谁治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口号吗?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难道真的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吗?笔者不这样认为,城市的发展不应以环境的牺牲为代价,更不应让普通百姓来承担后果,我们应该对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说不,更要对以权利之便,为“黑企业”大开方便之门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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