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南京水务集团原副总经理吴某某涉嫌受贿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吴某某共有10笔受贿,涉及金额270万元。庭审显示,吴某某的受贿方式与一般的直接收钱收物不同,没有那么直白,而是拐了个弯,通过推销白酒和出售车辆来进行,其中,推销白酒占大头,达到180万元。而在受贿过程中,吴某某有不少是收了钱基本没干事,堪称“大忽悠”。(扬子晚报4月7日)
“50多万买辆房车,转手100万卖出。”买者并非神经错乱,缘何明知眼前是个坑也会往下跳?原来是卖者以4.6亿的雨污分流工程作为“诱饵”,看似受贿方式“别出心裁”,其实它与所有受贿方式如出一辙,不外乎是拿公权坐地起价而已。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一些直接收受贿赂的显性腐败现象逐步减少,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趋隐蔽性、智能化。本案中的推销白酒、买卖车辆只是变相受贿另一“马甲”。如同早前的以合法的名义开公司、向请托人“借钱”、“借车”、“借房子”等形式一样。一旦出了问题,这些官员便以“借”或者“推销”为名为自己遮掩。好似“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实则是拿公权以令买者。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所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等等如是。然规定固然强硬,但难以摆脱腐败的借口繁多。或许这样做会使买卖双方“各得其所”,花得安全。但不言自明,如果没有公权做依托,难保此种买卖顺利交易。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当然,要想让“别出心裁”受贿不再有,让卖者不敢卖,买者不敢买,单靠官员自律是不现实的。一方面买者“有事相求”,自然有买的“刚需”;另一方面卖者自持手中权力,舍不得手中的既得利益,自然会赚得盆满钵满。为此,要遏制受贿“别出心裁”,除了领导干部守好廉政的底线,更重要的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才是治本之策。
“来而不往非礼也”。显而易见,无论是每瓶成本175元白酒卖498元,还是50多万的房车,转手卖100万,皆为非正常的礼尚往来。看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廉洁奉公才能杜绝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只有真正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拒绝任何“糖衣炮弹”的袭击才能够真正的安全,保证自己仕途的一帆风顺,如果因为受不了诱惑做出了违背法规法纪的事情,那么迟早会身陷囹圄。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常言道,只有心存敬畏之心,让拒腐防变的警钟在耳边长鸣,才会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才会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的人生航向。鉴于此,要让领导干部能真正拒腐防变,必须使法律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杜绝“牛栏关猫”,同时加大民众监督力度。当然,对于那些自律意识薄弱的官员就必须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让各种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钻权力和利益的空子者无处遁形。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