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济南市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构想。(2016.3.24新华网)
浙江、济南等部分地市相继出台了“改革失败”“容错机制”,这为干部敢干事能干成事无疑是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当前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各项党纪法规不断出台,对领导干部的约束也越来越强,在这种大的环境下,很多领导干部为此不敢作为、不敢做事,怕担责。因此在这种时候出台“容错机制”,不仅能够激发干部的改革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还能为这些“出头鸟”、“领头羊”吃下“定心丸”。这是容错免责制度的逻辑和初衷,是弘扬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优良作风,更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制度保障。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曾提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健全督察问责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的现象出现。让敢于干事、能干事的实干家和创新者甩开膀子、拼出足劲。同时对那些不担当、不作为,瞻前顾后、畏葸不前的干部进行问责。
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消除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改革创新鼓劲。在经济新常态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和官员没有先例可循只能摸索前进,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只要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就应当区别对待,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要摒弃以前那种只有成功了才是英雄的旧观念,即使失败了,也会给后来者留下宝贵的经验,贴上此路不通的警示牌,让后来者少走弯路、错路,能够更好、更早的达到成功的彼岸。
作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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