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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亲”、“清”来破解政商“背对背”

[ 作者:钟爰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14 录入:16 ]

广东省纪委全国首推“构建新形势下良好政商关系指导意见”,探索政商关系阳光化。(人民网3月11日)

据悉,日前,广东省纪委举行座谈会,专门邀请省内16家民营企业为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建言献策,就省纪委起草的《构建新形势下的良好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意见建议。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认为,新型政商关系具体来讲就是官商要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反腐败以来,大量案件显示,政商关系出现了一些异化现象,一方面落马官员背后往往牵连着好几个商人,官商之间“勾肩搭背”,相互套取利益,给老百姓留下“官商勾结”的不好影响,大大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在中央的“严打”之下,又出现了政商“背对背”的另一个极端,例如“由于对政策把握不到位,一些官员惧怕与企业交往”,“八项规定成了挡箭牌,部分官员与企业‘背对背’”。无论是官商之间的“勾肩搭背”谋取不法利益,还是为避免出问题而“背对背”都是阻碍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不利因素。

如何正确处理官商关系,找到“为官”与“经商”之间的平衡点?笔者认为,答案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亲”、“清”二字。“亲”、“清”两个字是新型政商关系的概括,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亲”、“清”是相互作用,辩证统一的。具体说来,领导干部的“亲”指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民营企业家的“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就“清”而言,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民营企业家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新时期要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破解政商“背对背”难题,必须全面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亲”、“清”所代表的新型政商关系。在长时间的反腐过程中解决了“清”的问题,实现了清清白白。但因此部分官员谈商色变,拿纪律和八项规定做挡箭牌,实为官不为之风。笔者认为,只有在解决“清”的同时实现“亲”,使政商关系阳光化,拒腐但不因此“画地为牢”,真正做到“官商的交往有道”,为官有为方能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文/钟爰安)

作者单位: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广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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