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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补门为何发生在眼皮底下

[ 作者:茉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14 录入:16 ]

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以下简称“长安经信局”)产业技术股原股长黄某征在得知中央财政对关闭小企业的补助政策后,伪造材料,骗取了国家补助资金逾千万元。庭审中,黄某征当庭认罪,但辩称自己有自首情节;景某元则拒绝认罪,坚称自己对黄某征伪造材料一事毫不知情,其收受的款项应属受贿,而非贪污。(3月10日  新华网)

天下国家之事,败于小人者十一,败于君子者十九。领导如果作为国家干部如果有“懒”“私”两种思想,那么是一点点,“蛀虫”就会一点点侵蚀着根源,完全占有你的良知。材料中的“骗补”事件就为什么一而再的出现,不能一句话:制度不全就能诠释的事发根源。

报道中了解到:企业的材料是层层审批报上来的,市镇各部门已经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把关,省经信委只是形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笔者在这里不禁问道:既然层层上报、层层把关,竟然能“瞒天过海”“欺上瞒下”的上报到中央,难道在这过程中就没有一个人提出过一点点的质疑。领导同志们在审核时候,作为镇上把关的领导难道就这样亲信了黄某征,不检查,不看,不过问就签上自己的大名。

骗取国家资金上千万,数额巨大,这绝不是一次能完成的,到底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的胆量,一而再、再而三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材料呢,笔者不禁想问:如果第一次就有人提出材料问题,领导能够严严实实的把关,他能有这样的机会吗?说到底还是在监管环节上出现了失误。

景谋元拒绝认罪,坚称自己对伪造材料好不知情,还在做无谓的挣扎、狡辩,难道对于资金的审核一层层下来,你“提成”的时候不知道你“分享”了资金的几层,一句不清楚难道就能把你的罪责减少?

笔者认为:对于骗取国家资金的应当严处,绝不姑息,层层追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基层干部在上报数据时决不能有隐报、瞒报的行为,基层数据必须保证的其真实性,上级领导干部在审核时应该到实地考察,了解事情的真实性,千万不能在开展工作上遥控指挥,在办公室听汇报,要多“接地气”,多一点“一线指挥”才能真正的做到服务群众,传递好上级的精神才能字字具真。

同样,在人情交往上,还得断了“关系门”,金钱交易建立的“关系门”情谊如自风中蜡烛,一吹就灭;不能以为是一条绳索的蚂蚱就能相安无事,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事情败露就狗咬狗,互相的撕扯,把责任推到对方,这样建立在“金钱利益”上的交易哪能长久。

作者单位: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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