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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考核是落实扶贫的有效途径

[ 作者:孙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2-19 录入:7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办法》于201629日起开始施行,201216日印发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废止。(新华网,2016217日)

所谓考核,就是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保障所有人员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规则中开展工作,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考核是保障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的一种有效途径。

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开展了第一书记驻村联村活动,选派了一批脱贫攻坚的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破解难题有力度的干部下派到贫困村去,吃住在村里,及时摸清村里哪些人贫困,为什么贫困,最后形成怎么治贫的实施方案,坚持打好精准扶贫的攻坚战,为精准扶贫工作当好“排头兵”,当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员、指导员,切实了解群众的疾苦、群众的期盼、群众的发展方向,保障群众的脱贫致富、保障2020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然而,有的干部下派到村(组)后,不深入基层、进村不入户,入户也是走走过场,露个面、点个卯、握握手、照照相”;热衷于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还出现了广西扶贫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劫贫济富、虚报、瞒报贫困人口、弄虚作假的情况,导致精准扶贫工作在有的地方变了形、走了样,导致真正贫困的群众得不到帮扶。湖北黄石市为进一步“卯足劲”、“加把力”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首次开展“召回”干部进行训导,进一步落实对不给力干部的考核,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但湖北的做法只是个例,保障全国各地的精准扶贫实效,中央出台考核办法才是硬道理。所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笔者认为: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做到考核更加严肃、更加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奖惩更加分明,促使干部树立起等不起的紧迫感、甩不开的责任感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进一步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作者地址:北川县巨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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