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月30日电多年来,曾任职甘肃陇南市文县农牧局下属二级局局长的蔡中华,在人情和金钱的诱惑下,不惜以身试法,当起“组织部长”的角色,通过勾结、指使当地人事、教育部门多位相关人员,伪造虚假人事分配文件,使各自的亲属顺利进入“体制”内,成为吃“皇粮”的国家干部。蔡中华等人伪造虚假人事分配文件,给“亲属”安排工作屡屡得逞,一方面是被告人相互勾结,明确分工,并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和社会关系,抓住了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管理体制上的漏洞。另一方面,与一些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不无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五条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并详细列出“8种不准”行为。领导干部也是平常人,身边也有家人、亲戚和朋友。但由于领导干部的特殊社会地位,身边定会有各种请托,这时就会考验领导干部如何合理利用自身的权力,要做到“帮理不帮亲”,决不能触犯法律法规和道德的底线,否则,任何人也会因此身陷囹圄。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为公,能带来掌声与荣誉;以权谋私,则带来罪恶与镣铐。蔡中华发现了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没有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注意,反而利用漏洞安插亲属进入“体制”内,成为吃“皇粮”的国家干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宗旨意识,至党纪国法于不顾,谋取私利。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以权谋私”的想法,正确对待手中权力,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公而忘私、大公无私,坚决防止权力商品化、庸俗化,决不能把权力变成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工具,确保权力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做到有纪必执、有法必依、有违必查,只有慎独自律,才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从根本上保持清正廉洁;反之,不畏法纪,最终只能“身不由己”地走进监狱、毁掉前程。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担当。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为人民用好权,决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给自己谋利的筹码,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反之,摒弃责任,利用权力大势敛财,只会战战兢兢、极端焦虑、不能自拔,最终难逃东窗事发,“身不由己”丢官去职、锒铛入狱。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