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于1月23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累计收到委员的提案500余件。为防止再度出现提案抄袭现象,山东省政协出台了《提案抄袭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并邀请第三方机构介入对大会已收到的提案进行逐一审查。据介绍,山东省政协出台的暂行办法并对提案进行全面审查在全国各级政协中是首开先河。
我们都知道,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全局性都很强的工作。通过提案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每一件提案,都如实地表达了民间呼声,蕴含有大量的社情民意,不仅为党政部门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有利于领导层了解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想搞个好的提案,需要下功夫去走访,花时间去调研,费精力去思考。但从网上“抄”来的、“载”来的提案,根本不用去思考,更不用去走访,也不用去调研,省时省力。但这样的提案,怎么能反映民众心声?怎么能会真正的建言献策?党委和政府如果依据这样的提案制定方案、出台政策、推动立法,岂能不与现实脱节?又岂能不误事误民?严重时会危害社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正因为如此,山东省政协在去年的会议上,对40件涉嫌抄袭的提案作了撤案处理并约谈了提案者。而今年,为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提案抄袭行为,山东省政协出台办法,并将提案查重工作由原来的重点抽查改为全面普查,这无疑是对提案抄袭行为“零容忍”的具体表现和鲜明态度。
也许有人会说,无论何时何地,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是共性的、普遍的,抄一抄别人的提案也无关紧要,关键是政府出台解决问题的政策。此话乍听仿佛有些道理。但仔细一想,这完全是不负责的托词。即使两地的问题真的是相同或相近,也绝不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作为政协提案,作为向党委和政府的建言献策,更需要贴近本地实际,绝不能鹦鹉学舌、人云亦云。因此,对出现的问题或所提交提案的内容,即使与其他地方真的一样,也需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进行深入思考,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提案”,“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无需多述。
也许有人还会说,撰写提案需要进行逻辑思维,更需要提炼主题,没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难以完成,而自己水平有限,只能把它作为一种官样文章,照葫芦画瓢地抄一抄了。呜呼!这样的人也能成为政协委员吗?这样的政协委员显然丧失了职责意识。对参政议政的大事都“照葫芦画瓢”,不去调查思考,还有什么事情不敢“照葫芦画瓢”呢?还有什么事情值得他去调查思考呢?因此说,对这样的政协委员,不如清理出政协队伍,不要这样的政协委员也罢。
作者单位: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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