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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职“明星委员”应及时退位让贤

[ 作者:流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7 录入:12 ]

近日,广东省政协大会开幕,不过从开幕大会到下午分组讨论结束,作为广东省政协委员的周星驰都没出现。省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周星驰已向大会提交了请假条。据了解,“星爷”做省政协委员四年来,没有一次从头到尾参加完大会的所有议程,不是迟到就是早退,而且提案也没有一件。(2016年1月24日凤凰网)

政协开会,“明星委员”成为焦点并不是新鲜的事,一些“明星委员”迟到、早退、没提案等“不履职”的行为,也引来一些争议。有媒体通过对政协“明星委员”履职情况调查发现,有的明星认真听会、抢先发言,一年一个提案;有的明星要么请假,要么迟到或早退;还有些明星因从不履职而被政协请辞。

正如外国有一句谚语所说:“欲带王冠,必承其重”。中国也有古语:“在其位,谋其政”。对于“明星委员”而言,政协委员的职务不应仅仅成为一种荣誉、象征,还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政协委员代表了本界别群众的利益,应当积极反映了本界别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党委政府和界别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深入调研,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尽责履职,传递最基层的声音,为党和政府及时了解民情、指导工作建言献策。

当然,不少“明星委员”因工作很忙,对履职地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也不甚了解,很难在政协中发挥作用。那么对于这部分委员,政协可以适当组织他们到履职地考察,增进其对履职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参政议政。至于那些“不作为”的“明星委员”,政协应对他们“动真格”,以“请辞”方式撤销了部分长期不履职“明星委员”的职务。

如何避免不履职“明星委员”滥竽充数,从长远来看,还应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机制,提高委员选荐程序的透明度,确保政协委员的产生更科学合理、更能代表民意,并完善委员“进出”机制,规范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对那些无法正常履职的委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让其“退位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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