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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偏好”是典型的用工歧视

[ 作者:杨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20 录入:12 ]

“本岗位只招处女座员工!”在网络上流行着各种“黑”处女座的段子,不过在线下,我市一家企业却对处女座的员工情有独钟。17日,记者在李沧区举办的一场招聘会上遇到了这样的一幕。(1月18日扬子晚报)

这年头,找工作除了拼能力拼运气拼颜值之外,还要拼星座。日前一家企业“只招收处女座员工”的用工要求一经曝光,立即引发广大网友的强烈质疑与吐槽。不少网友觉得,用人单位将星座偏好引入招聘启事,颇有些恶意炒作搏版面的意味。然而,在笔者看来,“星座偏好”的负面效应远不止炒作吸睛这么简单,单纯地以星座来招聘员工,不但做法本身就是一件不尽科学的事情。之于劳动法,更有侵害劳动者权益之嫌,是典型的用工歧视与违法行为。

涉事企业之所以提出偏好处女座的招录要求,主要是因为处女座人士认真仔细追求完美,有着犀利的观察力与逻辑分析能力。以这家金融风控公司为例,在历年的人力资源统计和年度核算中,处女座员工一直是将风险控制得最好的群体。换言之,在公司HR眼中,处女座人群更能胜任金融风控的工作。

然而相关人士的解释看似有理,其实不然。原因就在于,星座与性格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处女座人士是否就一定认真仔细追求完美,在这一点上至今都没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反之,其他星座的求职者也不见得就一定粗枝大叶做事马虎。退一步说,即便是同一天出生的人,星座相同,但不管是在性格上,还是待人接物为人做事的方法上都可能存有差异,甚至大相径庭。所以,通过星座招聘来的员工,不一定就是岗位的最佳胜任者。

细究国家劳动法,用人单位对招聘员工的入职条件设置一定的范围与要求,无疑是被允许和认可的,但前提是这些额外的要求只能是偏好性条款,而非限制性规定。然而反观新闻中的用工条件,尽管看似是对于星座的偏好性条款,但其中赫然醒目的“只招处女座员工”的字眼,却是一种典型的用工歧视,不但对于公平招聘而言有失妥当,也是与国家劳动法的公然叫板,值得劳动仲裁部门重视与监管。

当然,按照用人单位的说法,将星座偏好延伸到招聘领域,未尝不是一种让年轻人更易接受和理解岗位要求的有效方式,不仅有利于求职者做出清晰的自我定位,也能将企业的工作要求表现得更为深刻更为形象。但是,求职者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并不是仅仅依靠尚待科学考证的星座一项就能简单决定的,而是需要一系列的实战经验和更为完善与成熟的人力管理测试来检验。要破解“星座偏好”的用工闹剧,不仅需要广大求职者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更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提高用人单位的“歧视成本”,如此才能真正替广大劳动者撑腰做主。


作者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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