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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民心“贪官碑”不砸自毁

[ 作者:长安濮存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18 录入:12 ]

近日,多个论坛、贴吧曝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东行政村村民李某,因对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在当地立了块“贪官碑”。随后,又把此碑装上手推车拉到镇大街上,后来石碑被砸毁。13日下午,沈丘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称:“针对此事,当地相关部门已作出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中,称李某立碑是因土地补偿款不满意,才这样做。他是为达到个人目的、别有用心,才做出立碑一事,事发当天石碑已砸毁。(11月13日《法制晚报》)

送“不作为锦旗”讨薪,建“清明堂”家庙要宅基地。这些用行为艺术维权的背后,往往透着多重信息。村民因对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立“贪官碑”维权更是让人“脸红心跳”。对这样的奇葩“维权”,我们都没有资格“冷眼旁观”。。

首先,“贪官碑”提醒了我们该如何为官。对领导干部而言“贪官碑”就是一面警钟,如果领导干部把“贪官碑”当成一则新闻,抱着这是别人的事来看,不警醒,不反思自己的工作,认为只要“不贪不占”,“不干”就是“小事”,那么很可能就会被送“贪官碑”。“不作为锦旗”、“清明堂”、“贪官碑”,就像是无形的鞭子,抽打在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身上。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称,谁该送锦旗,谁该送“贪官碑”心里雪亮着。唯有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才能赢得锦旗,否则只配收“贪官碑”。

其次,“贪官碑”式维权并非最佳选项。作为黎民百姓,权益受到侵占,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走合法渠道维权。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当下,民告官的事也越来越多。尽管此次“贪官碑”的真相如何,目前还不能妄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村民此举有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嫌疑。走极端路线维权,很可能赢回了权益,却输了官司。因此,维权需理性,一定要走法制路线。除了“民告官”,还可以实名举报,这些都是法治中国的常态,也是维权的最佳选项。

“贪官碑”易砸毁,但是民心却难树立。急急忙忙砸毁“贪官碑”,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有做了“亏心事”的嫌疑。相信该事件很快就会有水落石出的结果。但问题是维权都需要搞行为艺术、搭上舆论的列车进行吗?

“贪官碑”式维权,说明基层干部作风存在问题,监管存在漏洞,需要加强管理、加大惩罚力度;同时也说明法制建设在农村还有漫长的路需要走,法制进农村在未来是法律工作者的一个重点。


作者地址:四川省盐亭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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