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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照亮心灵,美化生活

[ 作者:茉莉花香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15 录入:12 ]

富民村村支书邵平刚围着火炉,盘点村里走出的律师:取得律师资格证的已有11个,还有四个从事律师事务所工作。村前的活动广场上,一群村民正为将在第二天召开的一个党建工作现场会布置会场,他们郑重其事地将村里律师的照片张贴在会议展板上,并取名为“法律顾问团”。(四川日报罗之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思路。

“法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它不仅要加强社会的法治建设,更需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富民村的“法律顾问团”这一做法就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民主素养。

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大家不懂法,不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处在法治社会,为什么不懂法?那是法治观念淡薄:地处偏远地区的老百姓,认为自己不会杀人放火,就与法律沾不上边;就算懂法的人,他们也知法犯法,存在侥幸心里。“富民村”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有了这样的免费“法律顾问团”,富民村村民更知法明理,让大家逐渐养成了有纠纷先咨询律师的习惯。懂礼守法在富民村形成了风气。

其实,在“法治”理念的带动下,像“富民村”这样的干部还真不少,他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逐渐提高,想法设法不断完善普法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快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鼓励全社会通过法律维护权益。

我深信,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就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就会成为是长治久安、长盛不衰的社会。我深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活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了!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茅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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