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西岸,被誉为“螃蟹之乡”,每年的9-10月份,正是螃蟹大量上市的时节。然而,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临淮镇的养殖户们今年将面临绝收的困境。从8月25日开始,又黑又刺鼻的污水经新汴河、新濉河流入洪泽湖,导致当地大量鱼蟹死亡。据泗洪县水产局统计,截至9月1日,受损养殖面积已经达到近4万亩。(新华网 9月4日)
俗话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依照官方微博通报,笔者略微梳理得知一二。由于受台风影响,上游地区因强降雨开闸放水,在初步预计主要是面源污染情况下,下游养殖户的水质遭到严重恶化,造成此次鱼蟹死亡事件。上游超过警戒水位,采取泄洪措施无可挑剔。因排洪使得下游的水源受到污染实属“天灾”,“板子”朝着人的实有不妥,更不妄下论断为“人祸”。可问题是,又黑又臭水,一个简单的面源污染,着实难以让养殖户释怀,更难以对死掉的大量水产品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否有重金属等指标需待相关部门澄清,可还有多少“挟”泄洪夹带污水不容小觑。
何为面源污染,也称非点源污染,是指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在降水或融雪的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海湾等)并引起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其他形式的污染。诚然,天降大雨,让污染物顺流而下,势必会形成一定的污染。但说好的强化污染源的控制、做好污染物的管控缘何成为“空谈”?难不成一场暴雨成了一个“筐”,什么污染都可以往里“装”?假以“挟”泄洪排污者成“迷”,让违法成本不能得以体现,让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那么,违法者占便宜,就是变相的纵容。
事实上,在现实语境中,类似“挟”泄洪排污的“聪明人”不胜枚举。一座小化工厂导致溪中鱼虾灭绝,一个采石场让青山千疮百孔,上游泄洪下游经过一次排污“洗礼”不在少数。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上,“杀鸡取卵”“各人自扫门前雪”者大行其道。究其原因,在于利益的诱惑下往往让环保意识等不堪一击,“持刀者”只盯着从腹中取出的那枚鸡蛋能换几毛钱,而全然不顾这只生蛋的母鸡可持续利用的巨大价值;上游管理者求得己管一方平安,让下游买单。这实则也给生态文明建设如何齐抓共管提出严峻的考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是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再看“挟”泄洪夹带污水,笔者以为,面对问题不能妄加猜疑牢骚满腹;不能什么执法困难,取证难,各方面压力大;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时间冲淡一切。更需要把想管、敢管、实管。同时转变地方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把环境保护的责任与地方发展的实际利益结合起来,增强环保执法的威慑力与执行力;规避“围子”意识。
发展经济,造福民众值得点赞。但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如果以“牺牲”别人的利益而换取既得利益,值得深思。对于本事件,民众将拭目以待制度的板子,能公平正义地惩戒“挟”泄洪夹带污水。切记,污染之下谁能安好。
(作者单位:北川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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