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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干部的监督须“刚柔并济”

[ 作者:韦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22 录入:吴玲香 ]

基层干部“微权力”的监管,不少地方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补偿和扶贫等备受关注的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有专业人士认为:“行无定式”等使基层干部监督仍存难题。(6月20日,人民日报)

中国功夫太极拳里强调一种理念——“刚柔并济,克敌千里”,这个理念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同样适用。以制度之“刚”强“监督之体”,以管理之“柔”化“民众之情”,这正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管理的智慧。对“微权力”的监管,“形无定式”等基层干部监督一定要用“无招胜有招”的太极最高“功夫”,进行刚柔并济式的管理,方能达到理想效果。

“刚”为制度之刚。完善的监督制度是管理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手段。针对部分地方存在同级监督、上级监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村民自治制度落不到实处、村民会议走过场,上级监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放任自流走过场,“山高皇帝远”等心理因素还充斥于有些基层干部的内心。因此,制度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基层干部工作的实际,不可好高骛远,贪大求全,亦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旦公布落实了某项监督制度,就必须执行到位,讲纪律守规矩,不讲人情。

“柔”为理性之柔。《孙子兵法》有云:“所谓上乘兵法——攻心为上”在基层干部管理中,也要用理性之“柔”化解“制度之刚”,毕竟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适度的人性化管理,不仅不会挫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反而会促进干部与组织的亲密关系,增进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工作中鞠躬尽瘁,在生活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利民政策,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刚中帯柔,柔中又刚”方为上乘功夫。刚柔并济才能打通基层干部监督的“奇经八脉”党委和政府要着力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主动形塑社会崇廉的心态,不断净化社会风气,促使人人都养成讲规矩的习惯与意识,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同时也要加强对自身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反思总结,摸索出刚柔并济式的管理哲学,才能在管理基层干部的过程中监督到位而不失温情、温度,建设和谐乡村,打出群众满意的优美有形“太极拳”。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合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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