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重心就落在“精准”二字上,以“精准”为扶贫保驾护航。
第一:定位精准。作为监察人员本身应有正确的价值观、能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在行动上严格自律。时刻把握住生活小节,谨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第二:要推行精准监督,紧盯扶贫脱贫的重要环节和重要领域。各单位纪检组长应该要深入监督巡察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坚决与滥用公权力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脱贫“微腐败”坚决说“不”、敢于“亮剑”。
第三:精准了解扶贫脱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大巡察力度,严肃查处脱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提高巡察覆盖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问题线索处置问责率,零容忍惩治蝇贪蚁腐,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贫困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第四:精准落实责任,要强化问责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有效防止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则需要监督与制度同行,查处与严惩发力。对于事涉扶贫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是谁,官位、权力大小,都必须严肃处理,坚持做到“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扛起责任,比照中央纪委的做法,自主筛选督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形成中央、地方联动的良好局面,确保“谁也不能动贫困人口的‘奶酪’”。
最后,加强宣传,精准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遵纪守纪认知度,筑牢思想防线;定期通报本地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强化震慑作用。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县永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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