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2018年1月召开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问题。
日前,笔者通过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之上,了解到群众对党和国家自2014年以来在扶贫领域开展的反腐倡廉行动表示支持和赞许,反腐成效明显,群众看在眼里、乐在心里。扶贫领域的求真务实作风,物质帮扶加精神鼓励,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等等作风都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但是笔者认为我们国家的扶贫事业一直行进在路上,反腐倡廉也一直是进行时态,我们不能因为取得一时的成绩而沾沾自喜,而应奋起直追,在扶贫各个领域开展反腐和正风肃纪行动。脱贫攻坚扶贫工作涉及的资金面、惠民政策广,其中的腐败源头也繁多。需要我们以更加灵敏的政治“嗅觉”和更高的业务水平来继续我们任重道远的扶贫反腐事业。
有的干部因为私心,给自己帮扶的困难群众予以帮扶倾斜,对非自己帮扶的群众不理不睬,冷了群众的心;有的干部责任心不强,下村入户只是看看坐坐就走,宣传扶贫政策不到位,使得群众对于自己能够享受的政策一概不知;有的干部帮扶群众只是简单的送米送油,不根据群众致贫原因考虑帮扶规划......这些扶贫领域帮扶流于形式扶贫的不良作风还是存在。
笔者认为要想制止扶贫领域形式扶贫、物质扶贫的不良作风,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出改进:
一是纪检部门要找准问题导向,以问题查原因清“恶瘤”,将监督之网普遍扶贫的各个领域,广泛发动群众、党员干部从严监督扶贫资金、政策到位和贯彻落实的情况,问责倒逼,收集线索大力追查,着力“根除”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
二是扶贫资金下发部门要理清资金流向和使用去向,确保每笔扶贫资金都用在了“刀刃上”,让“需要钱”的贫困户都把钱花在了提升生活水平和精神水平上;扶贫政策制定的部门要督导政策在帮扶群众方面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让群众得到“所需”,让生病的得到医治、让求学的得到知识、让求技的得到培训、让无房的得到安居、让困难的得到兜底......真正的消除贫困户的致贫原因。
第三,最为关键还是要相关党员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宗旨意识、为民观念、服务意识,坚持以民为本、服务于民的理念,始终以帮扶群众脱离贫困,提高收入的实际需求为指向,“用心、走心、真心”的为民谋划、为民分忧、为民解困。
(作者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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