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铁岭市昌图县金家镇丁家村的百姓格外高兴,不少村民放起了鞭炮,为啥?前不久,横行乡村十多年的“村霸”吴树军,受到了法律惩处。村民们说,“这正应了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5月22日 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社会的一些“丑恶”现实我们不得不面对:部分农村地区,“村霸”已成为村干部的代名词,有的村干部自身便成了与群众对立的“村霸”,或是恶势力的“代言人”,无法无天,操纵选举、暴力抗法、强占资源……对此,老百姓深恶痛绝,忍气吞声,有的说了不仅不管用,反而还会遭到报复。所以,扫除“村霸”,刻不容缓。
就拿此篇报道的当事人吴树军来说,此“村霸”对上敲诈政府,对下欺压百姓。强行索要扶贫款、将别人的承包地据为己有、煽动群众破坏分地秩序、迫使村班子集体辞职……如此多的恶劣行径居然还持续了十余年之久,他的背后会不会有更大的“保护伞”还有待商榷,还请相关部门“顺藤摸瓜”,更加深入的调查,把当地黑恶势力“连根拔起”,让当地老百姓能够舒心、安心地生产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治安秩序。
农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践者。而由于农村干部廉政意识、法治观念整体上相对较弱,同时,又缺乏制约和监督,很容易在种种诱惑面前丧失“免疫能力”。一些本地宗族势力操纵选举,让“村霸”披上村干部的外衣,最终导致“蛇鼠一窝”,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和谐健康发展。
2017年中纪委和最高检相继发声,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这期间,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今后,还应该加强农村基层法律宣传教育,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村民有积极性和责任感去揭发“村霸”恶行,让其无立足之地,让每个农村都健康、和谐、稳定的大踏步前进。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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