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去年10月份,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12月份又出台《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时隔不久,这一关注基层、关心基层、关爱基层的“及时奖励”政策再度“亮相”,为基层一线“好干部”撑腰鼓劲,让基层干部有干头有奔头。
聚焦基层干部,提高“关爱度”。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直接面向群众,承担着全面落实党的政策的重要责任,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辛苦指数不言而喻。根据《通知》,及时奖励突出基层导向,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比重,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旗帜鲜明地对实干苦干的基层公务员进行及时奖励,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关怀,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自觉性,激活基层干部队伍“一池春水”。
突出干事创业,提高“认可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及时奖励”重在“及时”,而不是“过时”,是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干部的及时认定和认可,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擂鼓助威。《通知》明确了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二等功由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机关批准,记一等功、授予“山东省模范公务员”“山东省模范公务员集体”“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模范集体”等称号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记或追授。奖励层级之细、认可程度之高,彰显了干事创业之实、干事创业之效。
把握奖评比例,提高“权威度”。《通知》明确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受奖励人员总数的20%;市(厅)级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参与奖励。同时,对参与处理全省范围突发事件和专项重要工作人数较多的,明确给予记一等功人数一般不超过总数的1‰,最多30名;二等功不超过1%,最多60名;三等功不超过3%,最多100名。参与工作人数较少的,根据事迹情况统筹设置奖励比例。“及时奖励”不是“普惠”,而是主要面向长期工作在一线、干部群众认可、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而设置的,有利于发挥“蝴蝶效应”,激发全省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心动不如行动。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要部署的号角已经吹响,“及时奖励”正如一场“及时雨”,让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干出样子,以实干实绩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作者单位:东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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