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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宴“控制在200元以内”是矫枉过正

[ 作者:周文郁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23 录入:吴玲香 ]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下发《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宴请的操办标准: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中国新闻网 3月22日)

近些年来,酒席泛滥的现象十分普遍。结婚满月、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可以说五花八门,名目繁多,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给百姓造成了经济负担。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市民在国庆长假期间,收到9张“红色炸弹”,仅礼金就支出4000元,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

在这种背景下,多地探索出台“限宴令”,而云南省出台的这则《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则应该是在省级范围内的首次尝试。

应该说,这则《通知》确实有很多亮点,它划定了农村婚丧喜庆的操办范围,也规定了随礼上限,同时要求实行申报备案及公示制度。可以想见,这份《通知》的出台,对农村地区愈演愈烈的大操大办风气应该会有所震慑。

然而,这份《通知》是否真的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呢?答案恐怕不容乐观,原因就在于它不仅矫枉过正,甚至有脱离实之嫌。

首先,出台这份文件的是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依据的是相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和党纪政务处分规定,针对的却不仅仅是当地的党员干部,而是整个农村地区,同时,城市社区也将参照该通知要求,不超过标准上限,规范社区居民婚丧喜庆事宜。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针对全省人民。省纪委、监察委的《通知》能对非党员干部的普通市民和村民产生多大的约束力?答案值得探究。

更重要的是,《通知》规定,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30%。如果这个标准,每桌烟酒不超过60元,平均每道菜造价不能超过12元,这样的标准是否符合当前物价的实际水平?

按照云南省纪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回应,制定的数值只是指导性,并非限定性,云南有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各地情况不一,可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民族风俗进行合理调整;既然已经规定了上限,各地可操作的空间又有多少呢?

可以说,云南省出台这份《通知》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不能不说,这个举动,其实已经脱离了实际甚至跨越了某种界限。因此,对于这份文件,还是应该斟酌再三,否则伤害的不仅是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还有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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