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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扶贫腐败应抓劳资金这个关键因素

[ 作者:彭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11 录入:吴玲香 ]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再出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早有报道,也惩处了一批又一批违法乱纪干部。各地方在处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上也是非常得力的。但扶贫领域腐败为何屡禁不止?这其中的原因在哪里?

笔者认为,抓住扶贫资金这个关键问题,定点打击,才能标本兼治。所有的扶贫领域的腐败基本上都是围绕扶贫资金而发生的。各级干部只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让想动扶贫资金奶酪、想吃扶贫资金“唐僧肉”的干部断了念想,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和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异地搬迁等项目推进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干部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让“扶贫奖金”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震慑不会自然形成。一些基层纪委负责人出于“家丑不可外扬”和碍于情面等方面的考虑,对于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只处理不通报,大会上不讲,小讲不念,结果是没有犯事的镇级干部和村干部不了解情况,本来可以起到震慑作用的周边鲜活的腐败案例成了秘而不宣被封存起来的“纪检资料”。这样的查处方式哪能达到惩前毖后、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正面的方法是,一方面要对“城狐社鼠”绝不手软,另一方面要让这些“城狐社鼠”的案例让更多的人知道,让没有贪没有腐的干部心存敬畏。可以这么说,坚持通报、曝光,如此才能形成震慑。

“伸手者”得逞,也有监管责任缺失的原因。与扶贫资金相关的职能部门对扶贫资金是最了解的,他们该监督的不监督、该检查的不检查,把纪检监察全推给纪委监察部门,自然会产生漏洞和疏忽,堵住不漏洞、克服不了疏忽无异于给伸手者机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既追究问题背后的责任,也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对因监管失职失责致使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肃问责,对那些工作作风漂、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干部必须严厉查处。

往后的几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不拿出一股子紧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易发环节的劲,不下一番功夫研究科学有效根治的方法,不练就一身严实细致的作风,哪能做到重拳出击,挺纪亮剑,把哪些不是想着怎么脱贫而是想着怎么捞油水的干部清扫出去呢?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刘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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