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从2007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开展河长制工作,将地区河流纳入河长管理机制,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起到了显著效果。
笔者认为,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六大任务”,通过三项主要措施,达到了治理河流的初衷。“戴帽子”,明确“河长”不是官,而是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体现,“编单子”,编制河流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 “立牌子”,设置并沿河库竖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了最终的“变样子”,全国各地河流、湖泊、水库都在不断变得更好、更绿、更美。
河长制工作不仅顺应了老百姓的心声,更加展现了全国各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方面做出的重要创新。
因此,我认为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是我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河长制”的建立,为科学理性地实现和推进这些目标、措施提供了可能,如果没有这样的联动机制,水污染问题难以得到彻底根治。所以,要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大、加强河湖生态环境改善,达到“河长治”的初衷,最终为促进各地健康发展、强化经济增长铺上一条“绿色通道”。
(作者单位:江油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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