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7日发布消息:在中央纪委第四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重点督办中,20个省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的4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实115个具体问题,388名责任人受到处理(人民网 8月27日)。
伴随着精准扶贫工作集结号的吹响,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一场攻坚扶贫、脱贫致富的“攻坚战”,奏响了推动贫困群众脱贫的“交响曲”。用“绣花功夫”推动扶贫各项政策落地,让广大贫困区群众在扶贫过程中感受到正能量、提振起精气神,成为了越来越多扶贫党员干部的“共识”。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非常严重的问题,比如,无论是省直部门、市直部门还是县级部门、乡镇基层、村级一线,都出现了“雁过拔毛式”的腐败现象,对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伸出了“黑手”,有的甚至直接对资金进行挪用挥霍,造成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出现了“亏空”;有的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研究措施不力,有“过关”思想,习惯于用传统思维推动扶贫,造成研究制定的措施难以符合时宜,出现了“拍脑瓜决策”的情况,影响了精准扶贫成效;更有甚者,在贪污腐败的同时,伙同一些经济组织“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扶贫”的旗号而大肆搞“传销”,对贫困区群众造成“雪上加霜”。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延缓了脱贫致富的进程。
千遍动员不如问责一次。对此,纪检监察部门将“达摩克利斯之剑”挥向扶贫领域的“腐败分子”,对于在扶贫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用零容忍态度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出现肆意危害群众利益、黑手伸向群众“保命钱”、“救命钱”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坚决不允许在扶贫领域出现任何腐败问题。在问责的基础上,要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从思想深处强化对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筑牢“防线”、坚守“底线”,在工作中切实凸显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态度,推动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研究出台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既对腐败分子本身进行处理,又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进行追责,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让精准扶贫领域的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为广大贫困群众打造良好的环境。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让问责成为精准扶贫领域的“利剑”,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保驾护航”,一旦出现问题,立即“亮剑”处理,真正释放出“利剑”应有的效能。
(作者单位:邛崃市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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