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制定2017年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直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03件,处分435人。
恩格斯曾经说过:“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人民群众是主体,是我们社会物质生产资料及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只有人民群众有了“获得感”有了“幸福感”,社会才能更好的向前发展。
“重民”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孟子曾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的权利。荀子曾说:“君舟民水”,正是有了民众“水”的推波助澜,才有了国家这艘“舟”更好的扬帆起航,在纷繁复杂的风浪中屹立不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党建设的宗旨和原则,也是对“重民”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为其注入了时代的血液,烙上了时代的符号。一直以来,党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幸福与生活牢牢挂在心上。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幸福感,缩小贫富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这些时代要求与目标下,精准到人 精准到户 不落一人的“精准扶贫”政策应运而生。2013年,习近平对其首次作出了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 的重要指示。2015年“十三五”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扶贫要精准,同样,纪检部门的“精准问责”也要发挥作用,为其保驾护航。
扶贫路漫漫,涉及牵扯范围之广,人民最关心的也是其中资金的各种问题:如何让钱到它该去的地方,如何让钱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如何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拿到钱,如何避免资金流动过程中“垒大户”、“截胡”、“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出现,都是纪检部门在实行“精准问责”时要着重考虑、关心、落实的职责所在。
浅显之见,一是加大监督力度。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加强各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监督机制,为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提供平台。走进基层,深入人民群众收集信息,了解一线情况,掌握一线线索,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扶贫。
二是加大查办力度。敢于曝光违纪违规现象。对已经出现的问题根据制度规定进行严惩,有“零容忍”的态度,同时要避免其中的形式主义与包庇主义。对有苗头、有倾向性的现象要加大监督,早打招呼,早提醒。不给不好现象任何滋生的土壤。
三是提高纪检部门问责的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思想素质,责任意识,对以权谋私、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三类典型问题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不干事、不担责任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政府明确自身责任,人民群众给予工作理解,双方的共同作用才能让“精准扶贫”政策发挥最大的作用,为人民群众带来福利。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精准扶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精准问责则是这条路上的“保护伞”,纪检部门要切实做好自身工作,为其保驾护航。让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生活更上一个台阶,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进一步。
作者单位:绥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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