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土地整治项目修建沟渠、机耕道是一个标准,农业部门的新增粮食产能工程项目中渠(道)又是另一个标准,常常为了应付验收检查建了又拆,真是闹心。”记者近日在基层采访时,听到不少农民这样抱怨。
涉农项目本是惠民利民的好事,如今在一些地方却变成了令农民闹心堵心的痛点。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从表面上看,问题出自标准不一导致的重复建设。由于各涉农部门都以自己的标准为主开展项目建设,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往往容易造成项目重复建设甚至浪费。
进一步看,则与涉农资金的不合理利用有关。各涉农部门都有自己的资金投入渠道,考虑到“如果今年不用掉,则可能会影响这一年的决算和下一年的预算”,所以就算被拆掉,就算重复建设,钱也要花出去。涉农资金没有形成合力,使用分散甚至浪费。
从根本上看,恐怕还是在于项目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涉农项目往往落实到村一级,但大部分行政村对项目建设缺乏整体意识,导致项目建设的随意性较大,造成投资重点、项目安排、建设时序等缺乏综合分析、判断和协调,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想建就建,想拆就拆”的情况。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为了实现这一愿景,各个部门都倾其所能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贡献力量,但如何将好事做好、做实、做久,还需统筹考量。
规划要先行。规划的“短视”可能导致项目的“短命”。因此,各涉农部门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与当地政府以及村两委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建设整体规划,突出本村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处理好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做到可持续发展。
资金要“打捆”。各炒一盘菜办不成大宴席。把同期涉农资金统一集中起来使用,用一个“漏斗”流向项目;同时,在项目整合的基础上,还得把性质功能相同、相近或具有交叉关系的一些建设项目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使用。
标准要衔接。在项目实施前,涉农各部门应对各类项目进行分析,把具有共同点的各个小项目整合为一个大项目。如:土地整治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整合起来实施,就可避免“建了又拆”;同时,找准各个项目建设标准的“最大公约数”,避免重复投资和交叉投资。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施100个重大工程,其中20%涉及农业。而这20%分解到各个省市县又会涉及许许多多的子项目。任务当头,要狠劲儿但不要蛮劲儿。各涉农部门要在妥善处理规划和资金的前提下,对涉农项目建设进行整体考量,为农民多留些好看中用的实惠,少留些重复建设的麻烦。
(作者系本报记者)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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