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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秋梅等:豫南乡村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治理

[ 作者:吴秋梅 张利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7 录入:19 ]

摘要:通过对豫南地区十余个乡村的田野调查,发现在豫南乡村社会中普通存在着农民收入较低、农业发展缓慢、农村问题错综复杂等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选择豫南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即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以期进一步提高豫南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

关键词:豫南乡村;社会问题;社会治理;治理路径

河南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肩负着维护全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我国人口第一大省,农业人口比例高,城镇化水平较低,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区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乡村、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中国乡村社会处于前所未有之变局中。”[[1]]虽然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乡村社会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近年来,一些学者在春节期间写的返乡笔记引发了学术界和政府官员对乡村问题的普遍关注,乡村社会的治理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田野点基本情况介绍

2016年寒假期间,笔者深入信阳市下辖的息县、罗山、潢川、淮滨等乡村社会进行田野调查,了解和发现豫南乡村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信阳地处豫南,淮河上游,与湖北、安徽接壤,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的美誉。该区域大部分区域地处淮河以南的平原地区,是河南最重要的水稻产区;淮滨和息县的部分乡镇同时生产小麦和玉米。虽然绝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会选择外出务工,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种田。只不过种植的粮食作物已不再主要用于自家的口粮,而是用于出售,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尽管他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但是却没有完全摆脱对土地的依赖。

该区域工业基础薄弱,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渠道单一,外出务工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他们从事的工种主要有:高中未毕业30岁左右年轻人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服装加工、鞋帽加工、餐饮服务等工作;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主要在建筑工地从事体力劳动,也有一部分妇女跟随丈夫在建筑工地从事简单的劳动;技术型的建筑工作工资待遇较高,但是真正懂技术的人并不多;还有一部分成为城市里的拾荒者,虽然身份低微,但是时间相对自由,成为不少年纪较大务工者的首选。他们的务工地点既有边疆地区的库尔勒、乌鲁木齐、拉萨等中小城市,也有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虽然分散于全国各地,但务工的年轻人主要集中在东部城市。

相对与其他问题而言,青年男女的婚姻问题在这一区域表现的尤为突出。一方面,85后和90后性别比例失调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适龄的女孩本身在数量方面就较少。另一方面,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不少女孩子与当地男生恋爱、结婚,让本来就稀缺的适婚女性更加稀缺,导致村里越来越多的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对象。由于适婚女性资源的稀缺性,直接抬高了彩礼的价格。根据田野调查显示,没有铁饭碗(即非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乡村社会中的男性娶妻成本至少在50万以上。其中包括至少在县市级别的城市里买一套房子,按照每平方3000元的价格计算,一套毛坯房也在30万以上;一般彩礼在15万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万以上。装修房子的花费也在10万元左右,如果女方要求购买汽车,花费就更高了。即使是小康之家,也存在着“因婚致贫”的现象,更何况本身就相对贫困的普通农民家庭。

二、豫南乡村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今的乡村社会早已不再是文学家笔下的“田园牧歌”,各种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满目苍夷”的景象令每一位关注乡村社会的学者心痛。在豫南地区进行田野调查的过程中,每到一个自然村,总有一些相似的问题令人难以平复复杂的心情。近十年来,小麦和玉米的价格几乎没有上涨,农民收入持续走低;乡村中再也难以再见小河潺潺的景象,乌黑的河水中散发着阵阵恶臭,生活垃圾任意堆放在马路的两旁;大龄男青年难以找到对象;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滋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收入相对较低

家庭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的幸福指数,客观的经济收入是农民幸福生活的源泉。“收入水平的提高,是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是其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2]]不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实现。但是事实上,近年来豫南地区的农民经济收入水平并不理想,与农民满意的收入水平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有三个:

第一,出售农副产品。在此次田野调查时,小麦的价格在0.80—1.20元/斤之间浮动,这种价格从2007年至今没有太大的变动;玉米的价格近年来也持续走低,在0.70—0.80元/斤之间浮动。但是种子、化肥、农药的价格却几乎翻倍上涨。尽管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并给予一定的种粮补贴,但是这些仅仅是杯水车薪,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各种补贴的名目很多,但是综合下来每亩地每年补贴的总额不足120元。例如,张大爷家共有五亩三分地,在查看他家补贴专用的农村信用社存折时,发现2016年的各种补贴共计仅为627元。除去各种成本,每亩地一年的收入不足200元。因此,出售农副产品的收入相对较低,单纯地依靠土地并不能有效满足农民对物质生活的需求。

第二,外出务工。出外打工几乎是每一位没有大学学历的年轻人的选择,但是其中也伴随着无奈与心酸。没有学历,往往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工厂里高负荷的劳动强度,缺乏娱乐活动和人际交往,对年轻人的身心都是一种折磨。富士康接二连三的跳楼事件就是目前许多工厂劳动异化的写照。新生代农民工并不像他们的父辈那么能够吃苦,从事不了那种又脏又累的工作,想从事“体面”一点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却不高。年轻人的攀比心理比较严重,即使没有多少收入消费却很高。新生代农民工每年外出务工赚的钱并不多,真正能够带回家钱的还是他们的父辈。所以,在豫南乡村社会中普遍存在这一个现象,就是父母和孩子一起外出打工,但是孩子结婚、买房子时却仍是父母出钱,孩子赚的钱仅够自己的日常花销。但是,这种现象在结婚以后也就消失了,结婚后的男性比结婚前的男性普遍收入较高。

第三,发展养殖业。养殖业虽然是乡村社会发展经济的首选,但是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豫南地区乡村社会中的养殖业主要是养鸡、生猪和养鸭。像华英集团那样成功的规模化养殖毕竟只是极少数的个案,很多养殖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养殖,甚至不少养猪场只能靠政府补贴才能得以维持。近几年生猪价格回归理性,政府也加大了对生猪养殖的补贴力度,但是各种各样的疾病依然冲击着生猪市场。一位养猪场的老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笔者,在2016年6月他的养猪场先后死亡一百多头即将出栏的生猪,给了他极大的打击。许多养鸡场也存在着同样的风险,疾病已经是乡村社会养殖业的最大威胁。这些养殖场的老板,往往自己本身就充当着兽医的角色,他们虽然有一定的经验,但是毕竟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科学知识掌握不足,在新型疾病面前传统的经验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尽管存在较大的风险,但是养殖业仍然比种田收入高一些,有一定存款和经验的人仍然在坚持;另外,政府的大力支持,也给予他们很大的信心。

从横向上来看,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城市居民纯收入相比,确实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并且有愈来愈大的趋势。从纵向上来看,尽管增加农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困难,但是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他们普遍感受到“日子越来越好过了”,这就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发展取得成就的最大肯定。

(二)传统信仰体系崩溃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和信仰体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改革开放以后,乡村社会文化网络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取而代之的是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在金钱至上的时代,传统文化和传统价值观被视为“一文不值”。

第一,传统文化消解。士绅阶层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学术界一般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皇权不下县”,士绅阶层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乡村社会管理的权力,在“皇权”和“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同时,士绅阶层也是乡村文化精英,对乡村社会传统文化和信仰体系的维护起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士绅阶层逐渐消失,在改革开放浪潮中成长起来的乡村精英往往都是村里的“经济能人”,这些人很大一部分都是反传统的代表,敢于打破传统才能在众多墨守成规的普通农民中脱颖而出。在今天的乡村社会中再谈“忠、孝、信、义”等传统价值体系,往往会被嗤之以鼻。“谁钱多,我就敬着谁;谁向着我,我就护着谁”,成为豫南乡村社会中的普遍信条。甚至有人对自己年迈的父母叫嚣“一直以来都是儿养活儿的,哪有儿养活爹的”,传统的孝道文化消失程度可见一斑。

第二,金钱崇拜盛行。豫南乡村社会对金钱的崇拜程度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甚至出现了“笑贫不笑娼”的可怕现象。村民聚在一起谈论最多的就是谁家的孩子一年挣多少钱,而不会去关注钱是怎么来的。攀比之风从房子、车子、媳妇的漂亮程度到子孙的多少,无孔不入。旁边的邻居家新盖了两层楼,我家一定要超过他,至少要该三层,一定要比别人看起来气派,而不去考虑新盖房子的实用性。在笔者进行田野调查的一个村庄里,有两件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值得反思。其一,村里的老支书取了他儿子的同学,在女孩怀孕之后与他的结发妻子离婚;这个小儿子比他的孙子早出生三天。他虽然长期在村里,但是为那位女孩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其二,村里的一位包工头尽管自己有两个儿子,最大的儿子目前已经16岁,还是与一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情人在今年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妻子担心离婚后两个孩子没人照顾,而默许他的这种行为。妻子和两个儿子在村里居住,情人在县城购房,他根据心情选择到情人那里还是妻子那里。村民们一致认为这两个人“有本事”、“有钱”。深入调查后得知,这两人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一个是小型开发商,一个是建筑工地的小老板。

第三,基督教的冲击。2005年前后基督教在豫南地区迅速传播,越来越多以前不信教的群众开始接受、信仰基督教。在乡村社会基督教信众群体中,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占了很高的比重,中年男性和青少年所占比重很低。基督教具有很强的扩张性,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人信仰了基督教,这种信仰几乎就会扩张至家庭的每位成员。一旦某个家庭中有人信仰了基督教,那么这个家庭原有的民间信仰和祖先崇拜都将随之消失,甚至连清明扫墓也不再参加。在中国乡村社会中最隆重的节日除夕和元宵节的夜晚,也不再举行一系列的祭拜天地和祖先的仪式。因为在基督教信徒的心中,上帝是唯一的神;乡村社会中原有的民间信仰和祖先崇拜被解读为“迷信”,只有信仰上帝才能得救。如果家庭中,有成员信仰基督教,有成员不信教,往往会因为信仰问题而引发家庭矛盾,不信教的家庭成员往往会成为妥协的一方。这种现象看似家庭矛盾,其实质却是基督教文化与乡村社会传统文化的较量,乡村社会传统文化几乎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三)乡村问题错综复杂

乡村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主要在于各种问题千头万绪、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极大地增加了问题的解决难度。

第一,贫困问题与婚姻家庭问题。传统乡村社会的婚姻是维持“圈子”的重要手段,除了“门当户对”以外也会充分考虑婚姻能够给两家带来的预期经济利益。 “由于圈子能使人获得圈子以外无法获得的东西,因此圈子内的人有一种自我认同感,甚至有圈子内才能同行的话语,由此形成圈子的内聚力。”[[3]]婚姻在一定程度起着维护圈子内部成员利益的作用。如果圈内成员的经济实力下降,其他成员就可能去圈外寻找合适的结亲对象,原有圈子的稳定性就会被打破。而经济实力下降的圈内成员可能在本区域内再也寻找不到合适的结亲对象,为了让自己的儿子不至于沦为“光棍”,只能靠高额彩礼和同样被赶出圈子的其他成员结亲,甚至会想办法“娶”越南新娘。高额彩礼进一步加大了村民的贫困程度,而花费相对较少的越南新娘可能导致人财两空的尴尬局面。即使顺利结婚,由于贫困而导致离婚的比率也在不断上升。乡村社会中的贫困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赡养老人的问题,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村民对赡养老人都会持积极的态度。令世人愤慨的遗弃老人的现象之所有发生,根源还是在于缺乏必要的经济实力。

第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乡镇生活垃圾污染已成为乡村社会环境重要的污染源。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乡镇街道中,并且未能及时清理,来往的行人和车辆穿梭其中,严重影响了乡镇的面貌。如果遇到下雨天,各种垃圾混合着泥水,散发出阵阵恶臭,来乡镇赶集的村民捂鼻而过。乡镇政府是乡镇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人,但是现实情况表明,乡镇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不作为现象特别严重,主体责任意识严重不足。“从官治向民治的乡村治理转型是一个渐进的增量改革过程。这种治理转型需要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同时更需要进行综合配套的制度建设。”[[4]]乡镇政府不作为、环境治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乡镇居民缺乏公民意识,前来赶集的村民更是一副“与我何干”的态度,乡镇生活垃圾只有在被汽车不断碾压、被雨水冲刷之后,才能被自然清理。乡村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原本用于泄洪的乡间沟渠长满了杂草、水面被覆盖着严严实实;农作物收割完毕,村民为了贪图方便就将农作物秸秆任意推到沟渠里让其自然腐烂。昔日清澈的河水早就不见了踪影,秸秆、杂草密布,乌黑的水质散发着恶臭,甚至失去了泄洪的功能。

第三,村民自治与“强制行政化”。1988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其中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是一回事,真正在豫南乡村社会实施和落实的过程中却又是另一回事。“我国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可以概括为两个悖论:一个是‘强制行政化’悖论;另一个是‘乡村自治’悖论。”[[5]]在事实上,村民自治从来都是在“强制行政化”的推动下实施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即使在村民自身选举产生的民村委员会成员,也并非都能够代表村民的利益。“中国的村民自治整体而言陷入困境是毋庸置疑的:黑社会势力渗透、家族势力、贿选、村班子腐败等现象触目惊心!”[[6]]家族势力和黑恶势力的影响在豫南乡村社会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可想而知。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村民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他们认为没有关系、没有“认识的人”,哪怕是到医院看病都不方便,更别说是到政府部门办事了。无论办什么事情,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能不能“托关系”,而不去按照正规的办事流程。读书无用论在豫南乡村社会也逐渐盛行的一种社会思潮,许多青少年初中毕业就选择辍学外出打工,认为用七年的时间去赚钱要远比去读高中、读大学划算。不少受访者认为,“反正大学毕业后还是要去打工,还不如让孩子早早地出去锻炼;锻炼几年后,他们的工资比刚毕业的大学生都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对乡村社会影响最严重,并且相对持久深远。

三、豫南乡村社会问题治理的路径选择

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乡村。这次田野调查虽然只集中在豫南乡村社会,但是这一区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可以反映出中国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乡村治理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社会生活、政治参与、文化传承、秩序维护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7]]在豫南乡村社会治理路径选择问题上,也应进行全面和充分的考量。

(一)扩展农民增收渠道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评估乡村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豫南乡村社会居民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只有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才能让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普通群众。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问题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根源。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乡村社会治理的成效。“发展是硬道理。更好的乡村治理不仅仅是为了秩序与稳定,而且也为了实现更好的乡村发展。”[[8]]

第一,发展现代农业。2016年9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积极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让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实现规模化经营,充分发挥产业集群效应,提高农民收益水平。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禁用行政手段强制农村土地流转,全力维护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在豫南乡村社会中,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也有小规模的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需要较大的前期投资、对地理位置要求较高,在豫南地区并没有形成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政府重点扶持资金充足、经验先进的农业公司,在土地流转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努力促进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的发展,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加快农业发展转型。

第二,科学发展养殖业。养殖业相对于种植业收益较大,但是却存在较大的风险。作为新时期的养殖场主,不仅应具备一定的兽医知识,会根据病情对症下药,而且应具有较强的市场预判能力和掌握市场信息的能力。任何盲目跟风的养殖行为,都不可能取得较好的收益。同时,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在价格下降之前及时出售,这对于养殖户十分重要。尤其是生猪价格浮动较大,在短时期内就可能出现几个相差较大的价格,如果不能高价出售,则会造成一笔较大的经济损失。对养殖户来说,瘟疫不仅难以控制,而是致死率高,是他们最大的威胁。一旦疫情蔓延开来,整个地区的养殖户都会遭殃,造成高额的经济损失。养殖户虽然知道如何打疫苗,一般的疾病凭经验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但是面对来势凶猛的瘟疫,他们基本上手无足措,而只是抱怨“自己运气不好”、“最近不走时运”。因此,政府在加大对养殖业资金扶持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养殖户技术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养殖技能,才能真正提高养殖户自身的“造血”功能。

第三,重点发展乡镇企业。在党的十六大上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9]]。发展乡镇企业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带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乡镇企业,不仅是乡镇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也能解决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对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豫南地区目前发展较好的乡镇企业主要有面粉厂、稻米加工厂,收购农民的小麦、稻谷作为原材料,经过简单的加工处理之后投放到市场上出售。这种乡镇企业主要靠压低收购的农产品价格来赚取利润,于是在乡镇企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就形成了悖论。如何既保证种粮农民的权益,又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这需要乡镇政府进一步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水平。

(二)重构乡村社会价值体系

传统乡村社会信仰体系是以儒家道德为核心内容建构起来的,但是随着乡村社会经济的衰败,乡村社会信仰体系也逐渐走向崩溃。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在乡村社会得以不断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和金钱观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金钱的盲目崇拜替代了对“君子”的追求。为了赚取更多的金钱,不惜放弃传统“仁义礼智信”的道德约束体系,甚至抛弃传统社会中的伦理纲常,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豫南乡村社会存在最大的问题,不是社会经济问题,而是价值观迷失和扭曲的问题。为了重构乡村社会信仰体系,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坚持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练,而且是新时期提高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价值准则。重构乡村社会信仰体系,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让“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价值观的侵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自觉承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主体意识,通过组织各种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被农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发挥涵育价值、规范行为、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

第二,正确认识宗教的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对客观世界歪曲的反映,是人们的精神鸦片。但是,不可否认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同时,也应该辩证地看待宗教的作用。佛教劝人向善,主张乐善好施;基督教主张“博爱”;伊斯兰教“信后世”等教义教规对信徒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培育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宗教的作用并非都是消极的。因此,应该正确看待基督教在豫南乡村社会的广泛传播这一现象,在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坚决抵制和打击宗教的非法传播活动,保证宗教活动不受境外势力干涉。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管力度,在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同时,提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防范和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                          

第三,重视和加强家风村风建设。家族(宗族)在传统乡村社会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族(宗族)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和代表着乡村社会风气。“由于时代的演进,不少地方已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家族文化,但可以说有家庭文化。家庭生活是由人类的社会属性和生物属性决定的,虽然它可能发生今非昔比的变化,但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组成单位退出社会舞台的可能性似乎是不大的。”[[10]]家庭文化在某种意义上,与家风具有相同的意义,对家庭成员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个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良好的家风是良好的社会风气得以形成的基础。重视家风建设,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中之义。即使在新时期,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的论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在熟人社会中,村民的社会关联度比较强,村规民约在乡村社会中具有较强的“法律”意义。因此,制定和贯彻落实良好的村规民约,对于重构乡村社会价值体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乡村社会治理

我国社会治理的难点和重点在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在乡村社会治理。事实上,乡村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加强乡村社会治理,需要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能力和村委会的自治能力,需要更加重视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互动性和过程性,需要把社会公正和人民幸福作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在豫南乡村社会中,农民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依然停留在“熟人社会”层面。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首先考虑的不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解决,而是这个部门中有没有“熟人”。这种意识,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而且也增加了办事成本,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乡村社会治理都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前文中提到了两位包养情人的个案,其实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但是他们本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他们的妻子作为受害人本身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丈夫的违法行为,而只是抱怨“男人有钱了都喜欢养小老婆”。由于缺乏法治意识,所以根本就没有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更没有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以及对法律的认知水平,是他们遵法守法以及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基础。

第二,充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同样也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基层党组织理应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按照目前中国的政治传统,村党支部要对村庄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际上成为村庄公共权力的核心,对村庄事务具有决定性的权力。”[[11]]可以说,村党支部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的整体能力直接决定着乡村社会治理的水平。但是事实上,豫南乡村社会的村党支部组织能力比较薄弱,发展党员基本上靠“关系”,而非能力,导致村党支部力量薄弱,不能充分代表和反映农民群众的利益需求,难以有效发挥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改变传统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成效。村委会不仅是乡镇政府在乡村社会的代理人,而且是村民自治组织,是我国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是乡镇政府沟通和联系村民的桥梁。毫无疑问,乡村社会治理,需要乡镇政府的领导;但是也需要农民的积极的参与。“社会治理应当是沟通性、对话性地解决纠纷,而不是压制性地实行社会高压统治。”[[12]]只有通过沟通和对话,乡镇政府才能充分了解村民的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效果。传统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模式,不仅遏制了农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而且压制了农民的不满情绪,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高压统治只能求得暂时的社会稳定,却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改变传统的高压管理模式,更加注重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互动性、过程性,才能有效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效果。

综上所述,豫南乡村社会存在较多的社会问题,农民增收困难、传统乡村社会信仰体系崩溃、多种社会问题复杂交织,表面平静的乡村社会却暗潮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相比,更为严重的是乡村社会传统价值体系的崩溃,而新的价值体系在短时期内难以重构。解决以上问题,不仅需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重构乡村价值体系,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实现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文胜.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变局与评判[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1):11-13.

[[2]]张利涛,赵正全.论我国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J].大庆社会科学,2016,(6):95-98.

[[3]]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00.

[[4]]何增科.基层民主和地方治理创新[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25-26.

[[5]]唐正繁.中国乡村治理研究[J].科学社会主义,2004,(5):43-45.

[[6]]李海青.村民自治困境的根本原因[J].中国乡村发现,2016,(4):150-151.

[[7]]姜玉欣,王忠武.我国乡村治理的趋势、问题及其破解路径[J].理论学刊,2016,(6):133-138.

[[8]]陆益龙.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现实基础、主要问题和实现路径[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5,(5):101-108.

[[9]]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2.

[[10]]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0.

[[11]]于峥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50.

[[12]]汪世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98.

作者简介:

吴秋梅(1990—),女,河南栾川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

张利涛(1988—),河南息县人,青海民族大学2014级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主要从事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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