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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平:浅析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职能的重新定位

[ 作者:张利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7 录入:实习编辑 ]

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的职能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发生了“三个转变”,即由过去注重面向千家万户抓收入的“征管型”向现在的面向农村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服务型”转变;由过去负责农税征管的“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的宣传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综合协调型”转变;由过去的组织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现在的以监管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其主要表现为统一帐户(各单位帐户取消)和“大平台”有效运作,公务卡和直接支付的推行,规范了各预算单位资金的支出行为,有效地防范了资金风险;对各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统一电脑系统管理,有效规范了各预算单位的收入行为,对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明显扼制;“一事一议”支农专项资金拨付模式和项目工程跟踪模式的成功运作,为所有专项资金项目工程,从立项到跟踪到资金拨付树立了一个成功模式;“一卡通”有效运行,使各项惠民资金能直接进入千家万户,有效防范了惠民资金虚报冒领行为;“乡财市代管,村帐乡代管”,有效规范了基层各单位支出行为。基于此,如何重新定位乡财职能,加强乡财管理,发挥乡财监督作用尤显重要。下面笔者就乡镇财政所职能重新定位的必要性及关键点作一浅析。

一、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职能重新定位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工作重心不断下移,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如协助地方政府抓收入、规范支出管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综合改革、农民负担及村级“三资”监管等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各项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而目前乡镇财政所机构普遍规格偏小,人员紧缺,加上乡镇财政支出总量结构失衡,行政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开支在全部支出中却占有很高的比重,用于公共事业的支出普遍较少。这样的状况已远不能满足财政职能的需要。

目前,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服务对象的不断延伸,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乡镇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如“三资”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机核查、联村包村等不同程度存在“越位”现象;而预算管理、财政监督、资产管理等职能不同程度“缺位”。其具体表现为:一是乡镇预算管理职能弱化。有的乡镇预算仅限于乡人代会的一份预决算报告,预算的约束与监督作用有待提高。二是乡镇财政监督乏力。随着下拨到乡镇的涉农支农项目资金增多,按现行的管理办法,实施市级“报账制”管理多,乡镇直接管理少,使本属于乡镇财政管理监督的职能被肢解,资金使用监督“缺位”问题突出。三是非税收入管理与资产管理不到位。非税收入管理职能落不到实处。由于机构上划,在乡镇中的行政执法权(如公安、工商、司法等)大多直接或间接地掌握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手中,脱离乡镇财政监督。四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落不到实处。乡镇大部分单位由市级部门主管,单位的资产同乡镇财政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市级财政“鞭长莫及”,乡镇财政“有职无权”,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上的脱节。

如此种种,充分说明乡镇财政所职能的重新定位十分必要,已迫在眉睫。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加和乡镇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所的工作重心和管理职能由原来的收支型财政向服务监督管理型财政转变,由原来的吃饭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这是经济发展和镇级财力增长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

二、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职能重新定位的关键点

乡镇政府职能不断变化,使得乡镇财政所职能也有了不同的体现:从服务上由维持保障转变为公共服务,由单纯业务转变为综合协调;从管制上由收入为主转变为支出为主,由过去的“注重财政分配、轻视财政管理”转变为“财政分配与财政管理并重,特别注重财政管理”。根据乡镇财政面临的新形势,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能应由收入管理、分配资金、监督管理、落实政策和服务发展五个方面组成,关键要抓好三个重点:

1、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能力建设

为了乡财事业和工作的快速开展以及人员管理原则的规范化,必须做到四个方面:一是市级财政要结合有关部门制定乡镇财政管理基本建设的计划,组建乡镇财政职员的调配、准入、交流、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乡镇财政所要尽量适应深化改革形势下相对应职能的开展,适应法律规定。三是在专项政策业务实施时,要增加乡镇财政团队的培训工作,整体提升乡镇财政团队的理论知识,依法行事。四是增加乡镇财政机构的资金投入,优化办公条件,推动网络信息建设,为乡镇财政运转提供有利的基础。

2、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抓实财政管理的内部控制

首先要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巩固和深化乡镇财政一级预算的基础地位,保持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掌控乡镇债务风险,强化财政管理的内部控制。其次要做到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公开性。按规定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信息,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有效预防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第三要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力度,并设法构建起一个有关涉农补助资金专项政务公开的网络平台,为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提供帮助,弥补网络信息落后,耗费人力,降低工作效率的弊端。除此之外,还应定时进行监管工作的巡查,以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的正常运行。

3、推进“两基”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两基”建设是指乡镇财政的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包括乡镇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基层建设包括公共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建设。“两基”建设的实施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加强硬件设施,优化工作环境,着力加强基础设施,通过改善办公环境,让干部职工拥有一个舒心而又惬意的办公场地,集中精力办理日常工作。另一方面是优化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加强每个工作人员岗位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尽量早日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乡财队伍。

作者:新厂镇财政所所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荆州日报 201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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