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智雷: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效应与作用机理
流动空间的开放和流动权利的赋予到底对中国农民有着怎样的意义?有过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民,经过城市的洗礼和重塑,回到农村后,自身能力发生了哪些变化?我们把这些问题放到历史的长河中,放到轰轰烈烈的城市化大背景下,去审视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转变,思路逐渐变得清晰和开阔。于2010年开始着手该命题的研究,至今算来已有五年的时间。期间三次到湖北恩施州进行入户调研,开展返乡农民工的深度访谈。之所以选择恩施州,主要考虑到该地区地理环境特殊,四周高山阻隔,中间多山谷盆地,以农业为主;区域闭塞,交通不便,于2010年后高速公路和铁路才开始通贯恩施,在此之后,农村劳动力在恩施和其他大城市之间的流动才变得更为频繁。这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十分合适的分析案例,更是一次难得的自然实验。
我们发现,人并不是生来就是现代性的,但他们的生活经历可以使之现代化。城市化为农村劳动力创造的外出务工机会,是推动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核心路径。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创造出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剩余人口。农业人口在向城市迁移过程中,逐渐接受城市现代性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思想意识发生明显提升,如果这部分农民返乡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或者从事非农就业,相比于未外出务工农民来讲具有更高的现代性,并且实现了农民内部的劳动分工和农业专业化的发展,推动了一批高技能、会经营、懂管理的高素质现代农民的产生。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核心内容是能力发展。和传统农民相比,现代农民是指与外部世界联系密切、融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化程度较高并且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多样性的农村劳动者,他们视野开阔,尊重知识,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和新技术。
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能力发展
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农民一直依附于土地,被封固在农村,多少次的改朝换代和改革变法,都没有改变乡村社会的封闭与落后,没能改变传统农民的发展轨迹。而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的大量劳动力需求,以及自由流动空间的释放,为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城市化的核心内容是人的城市化,是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大量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中还存在一股潜流,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一段时间后,又重新返回农村。我们将此界定为劳动力城乡双向流动。
自由流动空间与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出现,对农村发展和农民能力的影响将远较以往任何一次变迁复杂得多深远的多。城乡间的自由迁移改变了小农经济原有的发展空间,农民与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就业、交换和生活方式逐渐趋于多元化和社会化。在这个过程中,对于那些处于封闭向开放状态转变的村落来说,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与回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已有研究更多的关注农村迁移劳动力往家乡汇款的作用,而忽略了就业流动对流动者本身的价值。虽然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寄回了大量的汇款,但留守农村的家庭成员大多将这些钱用于包括食物和衣服等在内的日常支出、修建房屋等消费性用途,很少将它们投入到那些能创造收入的生产性活动,如创业、农业生产和教育健康等,对劳动力流出地经济发展并未产生明显的正面作用。已有文献,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利用这些资金和农村已有资源的人。
中国有两个社会分层体系,一个是城市社会的分层体系,另一个是农村社会的分层体系。长期以来,这两个体系几乎是独立运转的,相互之间并不交融。数量巨大的迁移劳动力群体流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重构了这种几乎失去的城乡连续体。今天的迁移劳动力市民化不仅仅是职业身份的转变、居住空间的转移和角色内涵的转型,而且是要在两个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之间实现这种转变与跨越,还要面临现代性转向和后现代来临的挑战。近些年大批农村迁移劳动力离城返乡,对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们自身就是农村劳动力的组成部分,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未外出劳动力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实现了经济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而且扩展了社会资本,回流后还会增加农业生产的投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回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所需要的“企业家精神”,并且相比较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村劳动力,迁移劳动力回流后可以更好地利用农村已有的资源。
外出务工经历使得农村劳动力个人能力得到了发展,不仅积累了工资,获得了技能,而且还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扩展了社会网络。能力发展也是回流劳动力影响农村发展的主要途径。能力发展的意义就在于扩展自由,尤其是个人发展可选择性的自由。外出务工经历对农村劳动力能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劳动力返乡后的就业选择上,包括就业多样性、职业转换、社会流动、创业参与等方面。特别地,外出务工经历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向非农产业转换,尤其是在农村自主创业,不仅实现了回流劳动力的自我就业,还带回了技术,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发展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力的推动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外出务工经历还会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个人生产效率和收入,促进农业技术的改进和新生产技能的传播,促进农村和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劳动力外出务工后,不仅实现了非农就业能力的增长,即使是返回农村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也会提高农业的劳均产出效率。迁移劳动力回流农村后,从事农业生产的投资回报也会高于没有外出经历的劳动者。
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作用机理
外出务工经历通过人力资本积累效应、家庭禀赋效应和社会资源整合效应,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发展。
外出务工经历导致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积累,进而影响他们返乡后的就业选择、职业转变和自主创业,改变了农村劳动力的发展空间和就业市场格局。农村劳动力在乡-城迁移过程中通过城市工作经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等人力资本。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流动累积时间越长,获得新技能的概率也就越高。对我国广大农村而言,农业依然停留在小农耕种的低生产效率水平,包括当地企业务工和自主创业等多种非农就业形式有着远高于农业就业的收入。外出务工期间储备的人力资本越高,返乡后从事非农就业的可能性就越大,也越有可能从返乡前产出较低的农业转向返乡后产出较高的非农产业。进一步数据分析发现,在外务工职业为建筑业回流后更容易进入当地企业务工,但是会降低他们自主创业的概率;在外务工为一般的服务人员,回流后更容易进入当地企业务工,对自主创业没有明显的影响;在外务工职业为个体经商,回流后一般会选择在家乡自主创业,而不会选择进入当地企业务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历带来了理念上的改变,不仅会提高其非农就业能力和概率,也有利于提高他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新技术采纳的积极性。
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劳动力能够更好地利用农村家庭禀赋。如果有些个人或家庭初始获得或可以接触的资源较多,并充分利用和转换这些资源,使其收入、财富处于一个较高水平。而其他一些个人或家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很好的转换和再生产这些资源,则无法实现其家庭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个人或家庭能否有效使用、转换或再生产这些资源,是发挥家庭禀赋效应的一个关键环节。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收获的不仅仅是资金和技术,而且还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提高了他们对资源的获取和利用能力。家庭经济资本为迁移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了最初的资本积累。和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劳动力相比,迁移劳动力回流农村后,他们能够更为有效地利用家庭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家庭自然资本仍然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必备资源,分配土地越多的家庭,其成员越倾向于从事农业生产,非农就业的概率也就越低;但是回流劳动力却可以将家庭土地资源转换为创业的资本,拓展农业生产方式和内容,比如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或观光农业。
外出务工经历和家庭禀赋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在农村就业发展和创业过程中的资源约束,但同时也反映了农村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社会支持的不足。回流劳动力具有更强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一方面他们利用社会网络与城市保持联系获得最新资讯和就业、创业机会,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也增强了他们的社会交际和公关能力,可以更有效地和当地政府进行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农村劳动力多是风险厌恶者,社会资源来源的广泛性降低了创业风险,所以社会资源的增加还有助于提升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意愿。
农村迁移劳动力返乡创业模式验证了蒂蒙斯关于创业资源两个特性的阐述: 创业资源具有稀缺性和开放性。由于农村创业资源的稀缺性,回流劳动力必须充分利用自有及家庭的一切资源进行创业投资;第二个特性由第一个特性衍生而来,创业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回流劳动力在创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开放,以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后者不仅仅是体现了创业模式,也体现了回流劳动力的创业能力。
小结
传统文献认为城市是一个剥削农村劳动力,造成农村凋敝的源泉,但我们的研究发现,城市化是推动中国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重要的结构性力量,城市为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培养了现代工人和企业家精神,农村家庭禀赋为迁移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了最初的资本积累,两者的有效结合为农村产业化提供了内在动力和要素支撑。迁移劳动力回流创业一方面实现了自我就业,另一方面还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发展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在当前中国城市化大肆扩张的同时,迁移劳动力的回流为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另一种发展思路:城乡协同发展。这可以有效避免当前单一发展大城市策略带来的城市化经济、社会、环境成本的急速膨胀,还可以激发乡村创新与创业的活力,为农村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本文最初刊发在《中国社科报》2016年7月27日社科版。石智雷所著的《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一书,于2016年5月由中国人民出版社出版。本文为该书主要研究结论和观点。
刘燕舞老师对于石智雷老师文章的评论
“定量群学”8月轮值主编傅强教授传来石智雷博士一文《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效应与作用机理》,该文是石博士《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5月出版)大作的核心观点和主要结论。傅教授嘱我学习后写些学习体会,素仰石博士睿智阔达且学识卓著已久,我欣然应允。开宗申明的是,因为还没能一睹大作全部内容,仅就《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效应与作用机理》一文谈些体会,难免有失偏颇,挂一漏万之处,有请方家海涵。
石博士的问题意识是,城市化对于农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与一般的剥削论者不同,石博士认为,迁移劳动力(农民工)在城市现代职业体系的熏陶中,会陶冶和发展出传统农民所不具备的现代农民的基本能力,而这些具有现代农民能力的人回流到农村创业时会带动农村发展,从而有可能由这些现代农民带出一个现代农村。
石博士是乐观派。我也十分憧憬中国农村发展能有这么好的出路。不过,我还是有些不同的学习体会。
首先,我认为,城市化的剥削性仍不可忽视。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特征之一,城市化的好处,毋庸赘言。因此,我们并不否认城市化本身。但是,就中国而言,社会发展到今天,城乡差距不断拉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个差距的由头并不在农村本身,而恰恰是城市化高歌猛进后,农村人财物三要素几乎尽流出而不可避免地所带来的凋敝。从这一大背景来说,在剥削之下所带来的“好处”,其斤其两恐怕是需要权衡的。当然,我也并非说要按照极端的剥削论者,从保守的角度去憧憬“乡愁”,在现代化如此飞速发展的今天,这种憧憬没有多大现实意义,城市化高歌猛进的征程也不会因此而停下脚步,但是,正视城市化给乡村凋敝所带来的后果,可以提醒我们的是,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我们更应基于补偿原则,给予对农村剥削后的相应回馈,这也正是中央作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的重要由来。
其次,城市化对农民的改造不应止于能力发展。虽然发展现代农民的现代能力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很重要的一步,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农民更应是仅具有“农”的身份的现代公民。从这一点来说,作为现代公民的现代农民,除了应承担基本的现代权利外,也应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就会产生阎云翔先生所说的,会产生大量无公德的个人。我们的调查也发现,从城市习得了市场理性的思维方式,如果不承担应有的责任,于私域,于公域,都是件可怕的事。当然,我们并不是要去苛求农民,公德,不仅对于农民,对于市民也同样重要。只是,在目前状况下,城市因为有更多其他制度保障,还不至于使得底层陷入绝境,农村,则因为制度保障的缺乏或不足,会放大缺少公德后所带来的恶果效应。
第三,迁移劳动力返乡后,并非所有返乡者都具备符合现代意义上的能力发展,他们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从这个意义上说,迁移劳动力不应是一个“整体”上的概念,也许更应“拆卸整体”。我们知道,不同时代的农民工,其特点大不一样。1950后,1960后,1970后,1980后和1990后,每代农民的面向也不一样,他们对农村的期待也不一样。我们在农村看到更多的现象也许是,50后、60后甚至70后,他们很多时候随着年龄增长而不得不回流农村,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未能习得现代意义上的职业能力,他们在城市务工的行业与他们回流农村后的就业也许关联不大。而80后和90后的农民,他们更愿意留在城市,哪怕漂泊无根,也不愿意再返回农村。
第四,上述第三点,如果简单做些“拆卸整体”的工作,我们会发现,进城务工的劳动力中,其工种是不一样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普通工人,而更能发展出符合现代职业体系的农民能力的技术工人则相对比较少。对于普工而言,他们更多的是重复性的体力劳动的消耗和付出,他们很难发展出像样的现代职业能力,待体力再也无法消耗之时,他们不得不返回农村,这种迁移劳动力的返乡,对农村来说,更多也许是我们不得不残酷承认的“负担”,而非带动农村发展的“福利”,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大部分奉献给了与他们无关的城市,却不得不在机体逐渐衰退,身体灵敏度日益下降之后回到农村。总体来说,普工是1960后,1970后甚至部分1980后群体中的主体,技工在1990后中也许会随着职业教育的重视而会有所改善,但他们的数量,应该尚不足以支撑改变农村,也就是说,即使有一部分这样可贵的现代农民,却仍然可能得面对着传统的农村。这与石博士的判断:“进一步数据分析发现,在外务工职业为建筑业回流后更容易进入当地企业务工,但是会降低他们自主创业的概率;在外务工为一般的服务人员,回流后更容易进入当地企业务工,对自主创业没有明显的影响;在外务工职业为个体经商,回流后一般会选择在家乡自主创业,而不会选择进入当地企业务工。”也是一致的。
城市化也许确实能部分地改造传统的农民,但其作用到底有多大?特别是,能否孕育出符合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现代公民?恐怕仍需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从这一点上讲,石博士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学术命题。
石智雷老师对于刘燕舞老师评论的回应
非常感谢傅强博士对拙作的推送,也感谢刘燕舞博士的评论交流。刘博士在城市化和农村发展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对本文的分析评述也十分到位。关于刘博士提到的四点看法,我的回应如下:
第一点非常关键,涉及到我所研究的核心命题:城市化到底给中国农民带来了什么。已有很多理论和实证研究认为城市是一个剥削农村劳动力,造成农村凋敝的源泉。我能深切体会和理解刘博士城市发展剥削农村和农民的观点,这也是我长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在2015年初我和杨云彦教授合著的《人口外流、农村老化与农村发展》一书,就城市化对农村影响问题做了专门的论述,也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农村“人才流失”、“空心化”、“老龄化”,大量耕地荒芜,农村资源变相流失。按照这些理论和经验研究的推演,随着城市化和市场化推进,农村的发展会越来越差,城乡收入差距也会越来越大。城市化给中国农村带来的只是盘剥和萧条?农民的出路又在哪里呢?从历史发展和过程论的角度,对该问题才能看的更为清楚和完整。在中国,城市化是城市和农村双向互动的过程,其关系类似于John Friedmann所提出的核心-外围理论,不仅存在城市化的推动对农村人财物“抽离”的回流效应,也存在对农村地区就业吸纳、技术改良和收入提升的扩散效应。统计结果也显示,中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一直呈现增长趋势,2007年后城乡收入差距也开始趋于缩小。也就是说,之前或者目前正在发生着的城市化对农村发展的抽离效应只是城乡互动发展的一个阶段,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城市化在不断改造着农民的传统属性,这是从回流到扩散效应发生所必经的一个过程。如果把视线再放远一点,过往几千年的中国社会,传统农民一直被封闭在农村土地上,流动空间的开放对于农民现代性获得的影响,无论是长期意义还是短期效应,都理应得到重视。
第二到第四点,我一起来回复,主要是这三点是非常好的建议,是对本人研究的有益扩展或补充。本文重点探讨的是城市化对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影响。关于现代性的概念界定和内涵解释至今没有统一,定性研究尚如此,在定量分析中尝试对现代性进行衡量就更为困难。多方思量后,我决定借鉴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的思路,认为从传统到现代农民的发展,其本质在于扩展自由,尤其是个人发展可选择性的自由,我将其界定为能力发展。现代性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当我将其界定和衡量的时候,本身也是在做取舍,正如刘博士所提到的“现代农民除了应承担基本的现代权利外,也应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正是笔者进一步需要深化的内容。
另外,刘博士所提及的区分迁移劳动力不同代际和不同职业,在《城市化改造传统农民》书中都有专门的论述,这里不再赘述。和刘博士重视个体经历的分析思路不同,我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大样本统计规律。即使回流劳动力中有不小的部分是因病、工伤、年老、失业等返乡,但是当你比较同样是年老或伤残的农民,相比从没有出过县域的,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民他们的个体经历、视野、认识或生计策略选择都会有所不同,而不一定用职业能力或者创业是否成功来衡量现代性获得。同样是在农村务农种田,有无外出务工经历也会有所不同。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作者绝不是提倡农民工回流,城市化是大势所趋,但城市化也不是要吞噬农村和农民。城市化对农民的影响有负也有正面,只有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和城乡共赢的城市化才是可持续的、健康的城市化。
作者简介:石智雷,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城乡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劳动力迁移和城市化等方面的研究。
刘燕舞,社会学博士,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社会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及其应用、农民自杀问题、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治理等领域的研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定量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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