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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 作者:吴梦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05 录入:实习编辑 ]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通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日前,中央纪委对第一批重点督办的9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从中纪委通报的9起典型案例来看,本应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的扶贫资金,却被一些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当成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套取、贪污、冒领、截留、挪用,造成大量损失,严重影响扶贫工作,伤害了群众感情。尤其是少数负有监管职责的基层干部,不作为、滥作为,致使国家的扶贫资金被骗取,甚至改变了资金用途,用来发放福利、补助等,使亟待脱贫的贫困群众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

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扶贫资金作为国家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本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但由于管理不科学、监督不到位、使用不透明,资金在用之于民的“最后一公里”出现了梗阻,导致了精准程度的大打折扣,贫困群众也自然难以摆脱“越扶越贫”的困境。

时下,已到了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阶段,国家对扶贫的投入也将越来越大,扶贫资金必然是量大、面广、点多,且项目繁杂、资金监管难度大,如何依法依规、合理规划使用扶贫资金,并让其发挥最大效能,是确保这场战役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地方政府作为扶贫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要主动担负起把好资金使用第一道关口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规范透明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对本地中央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梳理,摸清扶贫资金的种类、规模、用途等信息,逐项列出清单,全面了解掌握资金项目的发放条件、审批权限、申请流程等信息,防止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做到每笔资金都“好钢用在刀刃上”。同时,要联合扶贫部门深入重点县区、乡镇、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政策宣传、预防咨询、资金使用公示等工作,把监督权交给群众,绝不能使其成为捂烂的“臭豆腐”。

如果说监管较难是扶贫资金常被挪用侵占的根本性原因,那么违法成本之低,则是让很多人肆无忌惮的根源所在。今年4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通过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犯罪追诉和量刑标准,虽然将普通贪污受贿犯罪的入刑点由5000元调整为3万元,但贪污扶贫款物犯罪的起刑点仍是1万元,如果具备其他较重情节的,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也告诫那些对扶贫资金“跃跃欲试”的,别想着法子“钻空子”、千方百计“避约束”,触犯党纪国法终究难逃法律的惩处,待等到沦为阶下囚、失去人身自由时再忏悔为时晚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充分履行监督执纪职能,主动服从服务于扶贫开发大局,相关职能部门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严厉问责,让扶贫资金通上“高压电”,真正成为一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乱碰的高压线。

作者单位: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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