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和不少农村一样,天保村村民也被各种名目的“办酒风”所困扰:“少于100元都拿不出手”,一般家庭每年要花费两三万元。今年全村办酒席的场次减少了85%左右,仅只花费两三千元。是什么刹住了办酒歪风,大幅度地减少“份子钱”,天保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德明把功劳算在一份全体村民“签字画押”的“村规民约”上。(7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农村是一个非常讲究人情社会,脸面被乡人视为比性命还重的东西。在农村三亲四朋,七大姑八大姨,凡是沾亲带故的关系的人做喜事,都会随礼——送“份子钱”,否则,不仅会得罪邻里亲戚,还可能因此孤立了自己。由是,即使家里经济条件再困窘,主人宁肯借钱,也不能缺礼。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份子钱”也就水涨船高:从最初的面条、大米、四五元的礼包到后来的“少于100元都拿不出手”。
如此高的“份子钱”并非个案,有不少地方比这里更加厉害。前年有媒体报道:一个村民小组60户,3月份有42户以各种名义置办了,另18户正在筹备,这是辽宁省中部某县纪委调研发现的;一个山区农民家庭年收入仅2万元,2013年人情随礼9600元,这是记者采访遇到的。随出去的钱多,为保证不亏本,农村群众只好利用一切机会办酒席:父母大寿、新生儿满月、孩子上学、参军、盖房子、买房子、订婚、结婚……甚至孩子留辫子(农村一种风俗)都要大摆酒席,理由五花八门。愈演愈烈的人情消费,愈来愈高的“份子钱”让农民不堪重负,苦不堪言。为此,许多有识之士呼吁整治农村“人性债”——高额“份子钱”的歪风。
对此,云南文山天保村村委经过深思熟虑,迈出了整治的一大步:2014年5月,经天保村“两委”扩大会议讨论,一份禁办除婚丧嫁娶以外无事酒的“村规民约”出台。这一“村规民约”只有三条,其中第一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满月酒、周岁酒、70岁以下办寿宴、新建房屋等一律不能下请柬请客”;第二条规定“禁止打麻将、打牌等一切赌博活动”,“如有违反,取消全家的惠农政策”“取消低保等惠农政策”。这份极为简单的“村规民约”,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赞同,全村968户户主在“村规民约”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并按上红手印……从此,一股勤俭节约的新风树立起来了。
云南文山天保村的“村规民约”勒住沉重的“份子钱”。它告诉人们:村规民约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各地农村基层干部应当重视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让它成为乡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性的“民间契约”,成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的一种“民间法规”,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股不可忽视的正能量。
作者单位:湖南省武冈市湾头镇泉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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