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一个重大突破是拆掉了资金项目的“隔栏”,将资金汇集在一起,由县里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社会普遍关注:这样一个重大改革,对推进精准扶贫将起到什么作用?“打酱油的钱”用来买“醋”,会不会有“挪用”之嫌?资金使用权下放到县里,上级部门该如何监管?(7月13日《人民日报》)
既然是国家决策,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想来制定该项政策的决策者也是深思熟虑过的,必然是从站在国家层面考量问题,同时也兼顾了基层实际,更是充分汲取和听纳了各方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经长时间的实地调研验证和实践检验后最终形成的完善的体系的政策。由此,作为各级政策的执行者,要考虑的当然不是该项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而是充分理解、吃透政策的实质精神和本质内容,从而精准施策,使这项国家惠农政策在层层的贯彻落实中产生理想的实效,让广大农民从中得到实惠。
事实上,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大势所趋,是现实的需要。目前各级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总体上看,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数额巨大,但因属于各个名目下的项目资金就变得极为分散,无法形成合力。按以前的政策,只能专款专用,走单行线,为的是使各项涉农资金由上至下直达资金使用所在,防止资金被挪在它用,违背了资金项目立项的初衷;二是分散的项目资金导致在审计、监管上的手续繁杂及漏洞。
的确,经过整合,涉农资金变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使得贫困县得以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实际需要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把钱真正用在了刀尖上。但整合后的监管能否跟得上又成了很多人的心病。的确,一方面,贫困县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脱贫攻坚,涉及到如何精准使用涉农资金,如果没有充分的权力就不能统筹涉农资金,这也是中央按“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放权给基层的出发点。另一方面,权力有了,会不会乱用甚至滋生腐败?这关系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把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用在刀尖上?二是如何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干净、公开、透明?
涉农资金专款统筹固然值得点赞,但相应的监管尤须添码加力。做好统筹规划,钱怎么花、花在哪,必须谋早谋细谋深,经过集体研究,依扰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科学量化使用;构建资金监管程序,强化资金审计监督,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确保资金专用于扶贫开发,用在实处、产生实效;最好的监督就是公开,涉农资金怎么用、用在哪,需要让群众和上级审计监管部门看到一本明白账。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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