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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龙:土改后乡村新精英的思想重塑

[ 作者:李飞龙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2 录入:实习编辑 ]

——以黔南“批判富农思想”运动为例

【摘要】土改后,以党员、团员、基层干部、积极分子为代表的乡村新精英为了实现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产资料的积累,逐渐恢复了传统乡村社会发家致富的手段,对国家推行的统购统销政策和合作化运动存有明显的抵触心理。为了保证合作化运动的推行和提高乡村新精英对国家政策的认同度,都匀地委在黔南地区发动了一场 “富农思想”的批判运动,使得乡村新精英主动或被动地认同和遵守了国家政策,保证了合作化运动的实施。

【关键词】土改;乡村新精英; 批判; 富农思想; 黔南

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雇农由于在土改中分得了土地而消失,地主作为一个阶级在经济上被消灭,贫农、中农、富农成为农村社会最主要的阶级成分。由于在土改前实行了对富农经济保护和富农阶层中立的政策,富农逐渐成为农村最具影响的阶层。不过,伴随着统购统销政策和合作化运动的开展,中央对富农经济的政策也逐渐由保护、限制转变为消灭。1955 年下半年这种态度已经十分明显。1955 年7 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指出: 在农村合作化运动新阶段 “主要是农民同富农和其他资本主义因素的斗争”,目的是 “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同年10 月毛泽东明确指出,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个最后彻底消灭农村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消灭富农阶级的斗争,是五万万农民群众的一个翻天覆地的社会改革运动”。对农村共产党员发家致富思想,毛泽东给予了定性: “在对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抱着右倾观点的共产党员中,确有一些同资产阶级共呼吸的人,他们是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投降主义者。他们中的多数则是反映富裕中农的思想”。

此时,富农阶级已经被定性为敌对阶级。在实际行动中,不仅要对富农阶层进行坚决的打击,更要在全体农民中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对于这一点,1955 年 10月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已经讲得十分清晰。《决议》指出, “合作化运动不但要同富农和投机商作尖锐的斗争,并且还要在这个斗争中不断地教育农民自己,特别是要教育和说服中农群众,以便克服他们在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摇摆不定。”从而 “形成一个坚定的合作化运动的核心力量”。1955 年 11 月,中央在 《批转粤北区党委关于做好农业合作社全面规划工作的指示》中更加明确地指出,“乡的合作化大宣传及全面规划工作一开始,首先必须做好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支部党员中开展思想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判右倾,反对富农思想”。

在政治运动中,农村党员、团员、基层干部、积极分子等乡村新精英对中央政策认同度的再造尤为重要。不过,目前学界对乡村新精英的国家认同研究还未有专门讨论。鉴于此,本文以黔南地区富农思想批判与乡村新精英再造关系为主线,通过 “批判富农思想”运动的梳理,对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土改后的乡村新精英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大陆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使三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了七亿亩土地和其他各类生产资料。分得土地的贫苦农民希望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经济地位的提升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虽然这种劳动是一种低产出的经济活动,农业的每一点进行、产量的每一点增加都是直接依赖单位面积劳动量投入的增加,也就是黄宗智所提出的 “过密化”。即便如此,追求发家致富的思想始终是乡村社会内在驱动力和引领性方向,翻身农民就像吴满有一样,希望 “通过勤劳致富而上升为新富农或者富裕中农”,最终实现 “雇有两个长工和一个拦羊娃,农忙时还雇短工”的梦想。这种经济形态是在 “革命”环境下顽强呈现的历史发展规则,加上在土改后国家有意引导农村走向繁荣,在此种历史环境下,乡村新精英由于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实现发家致富这一梦想的渠道和手段更加丰富,因而家庭经济变动的表现也最为明显。

第一,传统经济手段得以重现。黄宗智将小农特征概括为 “既是一个追求利润者,又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当然更是受剥削的耕作者。” 为了维持生计和追求利润,农民会采用各种致富方法,尤其是新的乡村精英在分得土地之后,除了保持勤劳简朴的生活习惯,更是通过雇工、放高利贷、买卖土地和自由经营等渠道积累财富。在黔南州的党员群体中,据都匀等 9 个县 4055 个农村党员的统计,雇工、放高利贷、出租土地、买卖土地、自由经营者总计有 301 人,共占农村党员总数的7. 4% 。黎平尚重支部这种现象更为普遍,22 个党员有 9 人买田、卖田、雇工。独山县下司区羊凤乡党员罗玉全从贫农上升为新富农,购有 3 间房子出租,雇有长工 1 个,并经常雇用月工零工。从合作社主任群体看,都匀全县 1317 个社主任中,买卖土地、放高利贷、请雇工、从事自由经营者占统计人数的 5. 6% 。平塘县新隆乡有 114 名合作社干部,请雇工、买田、卖田、贪污、敌我不分、出租土地总计74 人,占合作社干部总数的 65% 。在积极分子群体中,据丹寨、平塘 1773个积极分子的统计,请雇工、放高利贷、出租、买卖土地、自由经营者,占积极分子总数的 13. 5%。应该说,土改后乡村新精英的雇工、放高利贷、买卖土地、自由经营等行为,即使不是一种普遍现象,也对乡村社会农民的心理产生了导向作用。当然,这种现象也是数以万计的农民 “把分得的若干生产资料变换添置为大量的耕畜、水车及新式农具,以改善和扩大自己的经验” 之后的一种必然结果。

第二,去政治化离心倾向明显。土改后,曾经十分活跃的党员、团员、基层干部、积极分子等基层政治精英在分得土地之后,生活归于常态,为了实现小农所固有的发家致富目的,对政治运动的热情和精力较土改前大为降低。1951 年 《新湖南报》曾经发起的关于翻身农民 “李四喜”( 翻身、分田、娶妻、生子) 思想的大讨论反映的就是分得土地农民思想的转变,“李四喜”思想就是土改以后出现的农民和乡村基层干部的松气思想。这种思想在农村社会中广泛存在,黔南地区就存在很多干部 “不想干工作了,去搞个人发财”的现象,都匀县 138 个农村支部书记,有 20 个不愿意干工作,有 34 个农村党员要求退党。独山县凤鱼乡党员埋怨说,“当党员上级批评,群体埋怨,自己吃亏”; 基场区转业党员有一年多未过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平塘地区 98 个党员,对参加农业合作社消极和不愿意干社主任的就有 31 人。都匀地区纸房乡顾乡长就想辞职不干,以便埋头生产; 原胡姓乡长认为自由经营比做基层领导收入高,他说, “夜间打次鱼,比当乡长钱还多”。排田寨党员为专门从事副业生产,党组织的会议都不参加,为此,乡长连请5 次不到。都匀地委工作组将其总结为 “抛弃革命事业在基层干部中相当普遍,党的教育置若罔闻,不愿参加会议,不愿过组织生活,小季不按国家计划播种,只顾自己发家,不顾国家利益等。” 乡村新精英是由普通小农转变而来,土改前积极参与政治的目的也是为提高家庭经济水平,在政治参与和家庭生产之间,乡村新精英的选择倾向十分明显。

第三,抗衡国家意志的表现突出。1953 年 10 月 1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规定农民必须按规定将 “余粮”出售给国家,粮食的收购量、收购标准、供应量、供应标准,都由中央统一管理。但实际上,乡村新精英抵触国家政策、套购粮食、黑市交易、隐瞒产量的做法广泛存在。据福泉等八县 2851 个农村党员的统计,对粮食统购统销抵触、闹缺粮,违反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拦路抢购、抬高价格、黑市出售合计 705 人,占核查党员总数的25% 。对丹寨、平塘 1773 个积极分子的检查,有上述情况的 715 人,占核查积极分子总数的 48. 3% 。三都县二区发生过全区性闹粮事件,平塘县卡罗党支部全体党员全部闹粮。在合作化问题上,很多乡村新精英也表现出了较为消极的态度,主要体现在不愿意参加合作社,想退社单干,重视自由经营和个体副业。据平塘县1178 名党员检查统计,对互助合作运动消极,违反互助合作政策的就有 177 人;平塘县二区 98 名党员中对参加合作社消极的、要求退社的、不愿意干社主任的就有 31人。乡村新精英一般都是田土耕牛农具齐全,参加合作社无疑是吃亏的,麻江县甲村乡支部书记被动员多次,都不参加合作社; 都匀二区谷蒙乡党员三迁其家,为的就是躲避入社。消极对待统购统销政策和合作化运动的行为和思想,普遍存在于乡村新精英群体中。

二、“富农思想”批判的地方实践

随着对富农阶级的定性,“是否拥有富农思想”在黔南被定性为事关两条道路的斗争。独山县委就认为 “反对富农思想的斗争,即是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斗争”。不仅如此,富农思想也并不仅仅是农民追求富裕的思想,一切与当时中央走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的设想相违背的思想都被称之为富农思想。都匀地委指出,富农思想 “一般可以粮食统购统销、生产互助合作、服从国家计划方面为主,可联系到与党和政府关系、工农联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镇反、与地富联系、不干工作、不交党费、想退党、不买国家建设公债……等方面。总之,凡是牵涉富农思想有关方面,都可以联系实际加以检查批判和提高,从各方面堵塞富农思想的引诱和侵袭”。实际上,乡村新精英的富农思想更多的是一种与中国革命者对社会主义的设想的分歧,是传统小农走发家致富道路与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的分歧。都匀地委也认识到这种变化,并在 《关于开展批判富农思想的情况报告》中反映 “农民生活改善了,随之自发倾向也上升了,政治上必然要产生分化”。

哪些乡村新精英拥有富农思想? 如何进行富农思想的批评? 都匀地委使用了思想排队和阶级排队的方式进行分辨。1955 年,黔南地区先后召开了县级党代会议、县级人代扩大会议、乡级支部会议、乡级人代扩大会议,召集都匀地委农村 7887名党员、19799 名团员、29327 名县乡人民代表以及乡干部和积极分子,共 5 万人参加 “批判富农思想”大会。在批判的过程中,乡村新精英必须面对思想排队和阶级排队的压力。

黔南地区将乡村新精英的思想状况进行排队,第一类是基本上没有受到富农思想影响或受到轻度影响的,表现在工作上一贯积极负责,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党性强; 统购统销带头完成,供销社股金、公债等基本按期完成或完成了大部分。

第二类是一直受到富农思想影响的,表现在工作上不够积极负责,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不够坚决,不敢大胆和富农思想做斗争,迁就让步,不敢大胆开展批判与自我批评,统购统销、供销信用社股金、公债等各项工作完成得不够好。总之,其本身已出现受富农思想影响的行为。第三类是受富农思想影响严重的,表现在工作上闹情绪不愿干,对统购统销抵触,不坚持党的互助合作原则,走富裕农民的路线等;个别极其严重的已经变质,表现在不参加合作社、黑市高价出售大小麦,套购粮食、粉、面条等。根据这种划分标准,黔南地区的农村新精英被划分为三类(见表1)。

李飞龙:土改后乡村新精英的思想重塑(图1)

从上表中可看出,黔南地区所有农村党员、团员、社主任都被囊括在思想排队序列中,其中五分之一左右的乡村新精英被划入第三类,表明这 850 名党员、713名团员、434 名社主任都存在严重的富农思想,需要进行长期的思想教育和批判。情况比较严重的都匀县迎恩乡有 3 名党支委、3 名党员、2 名团支委、12 名团员、18名社主任、11 名委员被划入了第三类,共计 49 人,占统计总人数的 27. 4% 。思想排队的结果表明都匀地委对地区乡村精英富农思想的判断十分严重。

作为思想排队的重要补充,对农村社会阶级变动的重新考察也成为富农思想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阶级的变动也不可避免。黔南地区的农村新精英的阶级变动十分明显,从表 2 看,在 4488 名农村党员、5413 名农村团员、3427 名积极分子和 1952 名农业社主任中,一半以上的贫农已经上升为下中农或上中农,乡村新精英的构成已经由贫农为主发展为中农为核心,个别的积极分子甚至变为新富农。同时,在中农的构成中,下中农仍占绝大部分比例。因而,在乡村新精英的构成中,贫农和下中农仍是主体,农村党员、农村团员、积极分子、农业社主任中,贫下中农占有比例分别为 72. 2% 、75. 7% 、87. 9% 、68. 1% ,即便如此,这个比例与中央后来对合作社领导成分的规定还存在较大差异。情况更为严重的都匀一区纸房、凤麓两乡,在 54 名党员、61 名社主任、260 名合作社干部中,贫农和下中农分别占总数的 40. 74% 、47. 54%、50. 7% 。

李飞龙:土改后乡村新精英的思想重塑(图2)

思想排队和阶级排队以后,都匀地委随即开展了对拥有富农思想和行为的乡村新精英进行了规模浩大的教育与改造,都匀县、独山县、麻江县、福泉县、丹寨县、三都县最先展开,并形成了各自的模式。独山县通过各种会议首先对区委书记、区委委员,再到支委和一般党员,从上到下的进行检查。其中三四个区委书记承认放纵家庭成员有余粮,使用手中权力减免统购统销的粮食,酿酒漏税; 六区委书记因并未批评自己,而将矛盾指向副书记,结果成为富农思想的典型。丹寨县则是通过抓典型、突出一点,进行批判。例如乌乐党委支部的党支书、乡长、干事都因闹粮分得粮食,该乡在国家统购中只上交了 10 万斤,而向市场出售 25 万斤,县委抓住这起集体闹粮事件将其批判为向资本主义道路发展,使社会主义阵营退缩的典型。麻江县采取了先揭发党外,再揭发党内,然后联系开会的代表本身。县委认为,“为了逐步提高觉悟,易以党外典型教育到会代表,这样坚持自己就会感到自然,不会碰钉子”。都匀县采取支书带头自我批评,群众提意见,对党员进行思想排队,结果造成党员都争当一类党员而互相揭发。

上述县份 “富农思想”批判的实践,中共都匀地委并未完全赞同,在其总结中,中共都匀地委认为独山、丹寨应该将其做法进行结合,“自上而下领导带头检查,启发一般自觉检查,抓住典型和突出一点。” “都匀过于急躁的走过场的做法应防止,麻江上下内外颠倒的做法应坚决纠正”。随后都匀地委在黔南地区推广反对富农思想的做法: 一、层层推进、人人过关。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明确问题之后,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积极分子、后群众,由乡到社、再到组和广大群众,层层发动,人人教育,反复讲解富农思想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阐明开展批判富农思想的重要性,力求让群众解除顾虑,大胆开展批判。二、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在做好准备、摸清底细、物色典型的前提下,采取逐级带头检查,党员和积极分子骨干在群众中深入活动,树立典型人物,以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带动一般群众开展自我检查,由浅到深、彻底剖析。三、举办各种会议。在批判中,反复召开党员会议、团员会议、积极分子会议、贫农会议、青年会议、妇女会议等,加上个别访问和串联,以揭发的实例进行反复教育。在此过程中,“思想排队”中的第三类和阶级排队中的新富农 ( 甚至包括上中农在内) ,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乡村新精英的思想在 “富农思想批判”中发生转变。

三、思想再造下的乡村新精英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是划分阶级的重要标准,而在中国的革命实践中,思想意识成为中国革命者判断革命与否与阶级成分的重要标准,建国后对知识分子群体和资本家群体思想的改造,都反映了思想意识在中国革命中的被重视程度。在农村中,对拥有传统私有心理的农民尤其是起示范作用的乡村新精英进行思想改造,鼓励他们走合作化道路,对社会主义建设来说尤为关键。为此,黔南地区的这次 “批判富农思想”的运动,不仅表现在行为上,其深远的意义更体现在对乡村新精英思想的再造。

( 一) 身份的认定: 主人还是敌人。对社会个体进行政治身份的划定是中国革命的特殊产物。国家通过将 “社会主人”与 “阶级敌人”相对立的政治思想意识灌输进农村的公共管理与空间话语的表达中,实现了乡村新精英身份的认定,在“思想排队”中被划入第三类的农村党员、团员、基层干部、积极分子直接被定性为富农思想,甚至是阶级敌人。一旦被加上身份的标签,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资源都将受到极大限制。不过,农村社会也并非被动地接受国家意识形态的灌输,农民也试图通过自身行为来改变身份认定,一旦身份被认定为富农思想后,他们就会通过日常的社会活动来冲淡甚至改变自身的身份认定。因此,乡村新精英在受到批判后,立即进行自我保护性的顺从,强烈进行自我批判,深入的剖析自己的富农思想及其危害。在农村日常生活中,国家嵌入的这种身份认定制度对农村社会的基本价值判断、日常生活习惯以及道德观念等都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 二) 发家致富的趋利: 日常行为还是政治错误。费孝通对乡村社会 “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等特征的表述概括了传统乡村社会的本质,农民已经习惯了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生活,乡村的行为习惯和思维特征成为固定生活模式。生活在以“熟人社会”、“差序格局”为特征的乡村社会中,农民为了改善生活质量和积累生产资料,必然抓住生活中每一处,以获其利。假如财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农民就会购置土地、雇用工人、从事副业生产,甚至放贷。然而,在 “批判富农思想”的运动中,这些行为都被定性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运动中,通过 “思想排队”等形式的教育和宣传,乡村新精英逐渐认识到这些行为不再是传统社会的盈利渠道,而是两种路线之间的斗争,甚至是敌我矛盾。乡村新精英在 “沉痛的悔恨自己为什么会染上富农思想”的同时,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这些行为不再是传统的日常行为,而是一种政治错误。他们也真切地感受到发家致富的趋利行为已经等同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生活在正如火如荼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国农村,再拥有这种行为和思想肯定会将自己置于危险地位,被划为带有严重富农思想的乡村新精英承受了巨大的思想压力。相比较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资料的积累与被划定为带有富农思想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孰轻孰重,理性的小农会有清晰的认识。

( 三) 开展反省: 批判与自我批判。由于黔南地区属于新解放区,之前的整党、整风、整社运动并没有涉及对 “富农思想”的批判。乡村干部参与 “三整”的过程就是自我解剖,揭发他人,并受他人检举、揭发、批判和上级鉴定,以及写检查、下决心、制定工作计划的思想斗争和行为过程。过关会、揭盖子会议、与群众见面会、积极分子座谈会、洗澡会、整党会议、支部鉴定会、学习班等都是反省机制运行的外在表现形式。黔南地区的 “批判富农思想”运动也是经历这种过程而进行思想的再造。黔南地区在运动中采取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批判与自我批判方式,针对乡村社会中 “各人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开展了社干与社干、社员与社员的相互批判。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揭发的案例,如新隆乡贫农谈到国家救济发放时,强烈批判支委的徇私舞弊行为,当场指责支委“有钱人请你们当官的吃饭,不该救济也得救济。我没有钱请你们,该救济也不得救济了”,表达了他对合作社社会救济分配的不满。甚至出现家庭和家族内互相揭发,真正 “撕破了脸皮”,打破亲人、家族的 “面子观点”。独山县新平乡团员揭发她父亲五次卖粮给富农,而不卖给国家; 打羊乡团员揭发其叔父邀集 6 户农民商讨瞒产。此种亲朋好友之间的揭发行为十分普遍。

不仅是各种各样的会议,乡村新精英写检查书、制定工作计划,都是其缓解自身不利地位的重要手段。这种反省行为,强化了其对国家政策和自身利益关系的认识。国家也通过对乡村新精英的思想再造,逐步将乡村新精英的思想纳入国家发展轨道,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如果不进行批判和自我批判,只能被纳入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范畴,这部分富裕农民的结局也可预料。都匀地委认为 “少数富裕农民,虽经教育,仍不省悟,检查富农思想,向往资本主义道路; 不过他们在群众中已是越来越多的失去同情者了。”对乡村新精英的批判与其自我批判,不仅揭发了的富农思想和行为,也涌现了一批新的积极分子,成为合作社干部调整的补充力量。可见,批判与自我批判使乡村新精英明晰了资本主义道路与社会主义道路的区别,也使决策者区分了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和合作社干部的好与坏。乡村新精英的思想再造,为最终实现和巩固合作化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社会建设研究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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