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沿海村庄的阶层结构变迁分析
摘要:文章以一个沿海村庄为案例,考察了土地资本化对于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影响。研究表明,由于征地造成的土地资本化,一方面,使得掌握集体土地征收签字权、土地补偿收益配置权的村干部获益,企业主阶层转向对土地财富的追逐;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普通村民尤其是边缘群体在失去土地之后,家庭收入结构的单一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收入水平下降,在村庄社会分层体系中位置的下降。基于上述发现,文章进一步提出土地资本化造成某些阶层对于村庄的“脱嵌”。
关键词:土地资本化;社会阶层;阶层固化;脱嵌
卡尔·波兰尼指出劳动、土地与货币进入市场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存在的时候,实际上构成了市场经济基础的虚拟商品,土地脱离原来的法律习俗成为生产要素,就会在市场的价格体系之中满足供给与需求的平衡。[1]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土地加速了生产要素化,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的市场化带来了土地价格的节节攀升。城市存量土地毕竟有限,征收农村土地转为国有用地进入市场成为一个主要的土地市场化方式,一方面,城市储备土地制度建立了特殊的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财税体制[2];另一方面,因为城镇化征用土地也给农村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导致农地征收纠纷、冲突事件不断[3]。诸多的研究聚焦于国家治理的层面,从土地财政角度剖析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也对征地给农民所带来的利益补偿、冲突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探讨,但是很少有研究关注土地被征用之后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尤其是伴随着征地而来的土地资本化对农村阶层分化的影响。土地资本化所创造的村庄阶层结构,不同于早期农村市场化过程中因职业分途所再生的阶层结构。土地资本化过程中,土地成为货币财富,其背后所意味的阶层财富之间的差距远远超出了职业收入的差异。农村的阶层结构就不再是一个循序流动、正常循环的良性结构,而是打破村庄内循环的“断裂”型结构,阶层差距扩大产生阶层“脱嵌”,村庄阶层固化与区隔化应运而生。
一、引言
解放前,有关土地占有关系的讨论一直伴随着中国革命的始终。因土地占有关系所划定的阶级标准直接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从早先的地主、自耕农与佃农的划分到土地革命时期明确把中国农村阶级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从单一的土地占有标准融入了剥削因素来划分农村阶级。[4]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对农民分化的意义不言而喻,对农村土地占有分配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也层出不穷,陈翰笙对广东土地占有配置情况的调查[5],张闻天在陕西米脂县所做的农村调研,这些调查或者研究都关注到土地占有分配不均基础上的社会阶层结构,在土地占有不均情况下所形成的租佃关系与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张闻天也注意到土改之后解放区所出现的一些新问题[6]。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行政院也相继主持了几个省份的农村调研,重点也关注农村土地的配置与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几个省的调查中,调查者依据土地占有的情况同样把农村阶层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及雇农[7]。
合作化运动之后,农村土地制度从私有制过度到集体所有制度,土地成为村社均分的生产要素和福利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对农村阶层的划分加入农民的职业分化、农民的流动以及农民的非农化等维度,土地收入和职业流动就成为农民阶层划分的两个主要维度。例如,陆学艺最早对农民阶层的分化进行了研究,依据农民占有的生产资料与所从事的职业把农民划分为8个阶层[8],需要注意的是当时对农民阶层的划分,主要依据生产资料标准的,即农业(主要是基于土地种植)方面的收入。有学者在此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农村阶层的划分,在是否亲自耕种土地以及土地耕种面积不等的前提下,贺雪峰把农村阶层划分为5个阶层[9],而陈柏峰则依据户籍在村农民的经济状况与就业状况把农民也划分为5个阶层[10]。这些研究都注意到农村社会中客观出现的分化,关注的是在地农民与不在地农民在不同情境下的生活状况,他们所关注的在地农民,指的是村里耕种土地的农民,包括陈柏峰的半工半农阶层、小农兼业阶层,贺雪峰的半工半农阶层、在乡兼业农民阶层,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杨华则更是比较注重土地的耕种对农村阶层划分的意义,他把农村阶层划分为四种类型,其中重点关注了作为农业耕种主力的中间阶层对村庄的影响[11]。但也有更多的研究从农民流动性的角度认识农村阶层分化,农民流动所产生的职业收入差异是塑造社会阶层的主要动力所在[12]。
上述农村阶层研究注重的是从农民作为土地耕种者身份的角度去阐释,关注在地耕种者与流动农民产生的分化效应。作为整体上的农民我们可以把耕种土地收入作为参考的重要变量分析农民的分化,但是在某些局部地区所凸显出来的农民分化则已经脱离耕地收入的范畴,以职业流动为标志形塑着阶层结构。然而,需要看到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出现的土地资本化却重新构造着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当土地不再作为一种生存保障和集体福利,而是在市场化中作为财富标志时,农村阶层分化会因为土地资产的效应出现另外一种变化。周飞舟、王绍琛剖析了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背景下,农民宅基地置换之后被迫上楼,资本下乡经营土地的地方性运动。农民“上楼”导致了农民生活成本上升,社区治理面临挑战以及社区老龄化等社会特征。[13]虽然周飞舟等人注意到了土地资本化对村庄整体社会结构的影响,但是他们的研究并没有触及到土地资本化与农村阶层结构变动之间的联系。目前,从城镇化角度分析阻碍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制度和法律障碍的研究文献较多,然而土地资本化究竟对农村社会分化产生何种影响,其影响的具体进程又是如何,相关的研究并不多。
农地一旦转为工业、商住用地的时候,土地就转化为货币资产。产生了依靠地租收入的地主阶层,这一阶层仅仅凭借土地所有而获得巨额财富,却并不创造任何价值,这一点正是亨利·乔治批判地租阶层,主张土地增值归公的原因所在[14]。而以拥有土地作为财富象征来划分阶层的标准正在逐渐形成。本文通过对浙江沿海某一村庄在征地前后所产生的阶层分化进行素描,并通过这些现象探讨征地之后因土地资本化给村庄阶层分化的影响。
本文所考察的樊村地处宁波沿海地区,在2000年该村大部分耕地被征用为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现在该村人口将近1200人。改革开放之后,该村由于与县城相邻的关系,较早地出现了离土不离乡的非农化过程。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村的生产中心、收入结构都转向非农化,农田成为村庄老年人的兼业。顺应需要,乡镇与村里实行两田制,农民只保留口粮田,多余的农田被集体拿回承包给大户经营。而两田制度的实施在遭遇到征地制度之后,就出现了集体与农户的不同补偿逻辑。
二、改革开放后的村庄阶层分化:市场化中的兼业农民
(一)非农化与乡村工业的发展
乡村工业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上世纪80年代初,樊村人考虑的是让自己家的男孩子做一些技术活,而女孩子则做一些棉纺织工作。男孩子的技术工作主要选择是水泥匠、木匠、轧钢筋和开拖拉机等。这些工种其实都具有兼业化的特点,如水泥匠主要是为了农村建造房屋需要的,但是农村并不可能永远都有房子造,在早先的农村建房过程中主要集中在春秋两季,这两个季节是造房子的高峰期,其他时候则可以闲下来做农活。女孩子所选择的大多数工作则是做裁缝、纺织工以及在城镇做一些个体买卖衣服的生意。其次,农村中所办的一些乡镇企业开始兴起,这些乡镇企业包括了塑料、钻头、家具等,成为就近吸纳劳动力的主要场所。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农民非农化是一种非正规化的就业路径,而土地征收完毕之后的樊村人则开始了“无产阶级”化的过程,即从农民的身份职业向一些技术工人转变。但是与西方无产阶级形成的历史进程不同,农民转化为工人的过程中却还保留着农村的身份与集体福利,所以这一现象就成为了社会学者研究中国农民非农化、村庄终结的一个窗口[15]。樊村人进入企业成为正式的车间工人,他们也享受周末休息的待遇,按件或者按月获得薪水,也有工厂福利待遇,从这一角度来看,他们已经完成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身份转变。
(二)非农化下的职业流动
我们可以考察一下樊村不同年龄段人就业的变化。笔者把男性劳动力分成60岁以上,40~60岁年龄段,以及40岁以下三个年龄段的层次,分别考察他们的就业和从事农业状况。可以发现60岁以上的人几乎都有种田经历,几乎什么活都干过。而40~60岁年龄段基本很少做杂工,多是技艺工,在当地农村被称之为“有手艺”的。40岁以下干手艺的就不多,大多数人进入工厂上班,成为了正规的“工人无产阶级”,他们被统称之为“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
案例1 雷某是樊村60岁以上人中的典型,现年63岁,在家庭承包制以后一开始做浇水泥板工作,然后拉水泥,再后来是在采石矿做工,最后年纪大了体力活做不动,现给人家工厂做门卫。但是无论是哪种活,他都一直没有离开过土地,同时经营着自家农田。
60岁以上的人几乎都下田种过庄稼,这些人早年生活在人民公社生产队体制之下,由于在生产队时期的所有劳动力都是与田地在打交道,前半生的大多数时间都在生产队集体劳作,所以他们并没有机会学农业以外的手艺活。改革开放以后农业劳动力得到释放,但这时候年纪已大,再叫他们重新去学手艺已经不大可能,所以他们一边守着农业种田,一边出去打零工,由于没有固定手艺活和年龄偏大,他们只能不断地更换打工的工种,以至于这些人什么活都可以干,但是什么活都不大专业。每次问及他们改革开放以来做过哪些活,他们会异口同声地说“那多了,讲也讲不完”。
40~60岁年龄的人就业状况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村庄里劳动力主干,这些人的就业情况相对比较单一。首先做手艺的是主流,改革开放初,从农业束缚中解脱出来的这批人还只是刚刚20多岁的青年,他们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情况,家庭承包责任经营下的农田根本不需要他们劳动力的投入,凭着他们的父母就可以应付家里的田地,那么这些人去干什么呢?当时的人都认为年青人有一门手艺可以养活自己还可以独立生活,大多数的父母都把孩子送到老师傅名下学技艺,包括木匠师傅、瓦匠师傅以及钢筋师傅等,这样在村里就马上出来一批小手工业者。
39岁及39岁以下年龄段的,当他们进入市场求职的时候是一个完全不同于他们其他层次年龄段的。他们面临的是工业化浪潮的席卷,这一年龄段的人很少与农田打交道,几乎没多少人种过田。这些人的就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个体户经营,例如跑运输、接客、修理等;一类是就地进入工厂,工厂里上班意味着稳定的收入固定的劳动时间。这个年龄段的人进入工厂企业与沿海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是同步的,正是得益于工业化的引擎,靠近樊村地区不断兴办了一些工业企业,包括模具、文具、汽车配件等产业的发展,这一年龄段的大多数人都进入此类工厂就业,完成了从上一代的小手工业者到技术工人的转型。
从樊村非农化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大致得出一个根据年龄和市场发育程度的梯度非农化阶段,连接农民职业转变的是其中经历了一个“非正规经济”[16]的就业。在进入工厂之前很多人是以小手工业者、进入第三产业部门就业为主,之后,工业化的发展使得大多数劳动力进入工厂成为技术工人。非正规部门在非农化过程之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过渡阶段。
(三)以村为基础的阶层分化与流动
在市场化的职业流动中,村民兼业化既呈现某种差异性,也带有一些共性特点。以上所述的都是村庄非农化之后的职业主体成分,这些成分构成了村庄的主流群体,也是村庄内部的中坚力量,他们总体的情况是在保持农业耕种的基础上,就业和收入的重心向非农化倾斜。
职业分途带来的收入差异,不可避免会形成阶层分化。在樊村,村庄的上层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私营企业主,另外一部分则是生意上的经营者或者是建筑包工头。樊村的私营企业主是以模具产业为主,很多人是从学徒开始。最早办模具厂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曾长期担任村书记的何某,何某租赁了村里原先的仓库作为工厂用房,生产模具。因为是本村人的关系,村里很多人把自己的孩子介绍给他做学徒,后来这些学徒在技术学成之后出来开办自己的模具厂。这批人在1990年代初还是学徒,所以这个时候何某不仅是村里的书记,而且在经济收入上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除了何某之外,樊村的企业经营者还包括经营塑料厂、铝合金以及建筑包工等行业。在此期间的村庄阶层分化,并没有引起村庄整体结构的变动,村内虽然出现职业差异带来的阶层分化,村庄社会关系网络很强,交往密度比较密集。阶层之间日常联系纽带很强,各个阶层的主要活动场所,日常生活娱乐其实都是在村庄内,上层都是与普通村民一起围着牌桌打牌。村庄里也没有特别突出的贫困者,因为每个人都有村社均分土地的保障,再加上村庄内私营企业主对村内人招工的照顾,村庄社会阶层之间总体上呈现中间阶层为主两头较小的结构分布。
村庄内的公共事务与经济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分离,由于村内集体主要承担的是农村土地的承包以及一些公共事业的管理,期间对村民日常经济活动交涉并不多。一些村庄内收入较高的家庭也并不热衷于村内治理事务。改革开放之后,村庄政治经济格局的分离,使得村庄内的人各司其职,构建了一个相对合理化的村庄社会结构。村庄政治精英因为集体企业的改制以及集体企业的破产而失去了集体经济掌控权,留下的工作是协助国家完成特定的任务,包括农业税的缴纳,以及村庄内部人口的户籍管理等。也正因为如此,村庄内的政治事务与经济事务相互分离,让经济精英可以专注于自己内部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的扩大。
总体上来说,改革开放很长一段时间内自发的非农化是村庄内部个人机会能力运作的结果,正是村民个人机会能力的不同或者拥有社会资本的差异导致了村内农户之间的阶层分化。然而,该阶段的阶层分化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较为可控和良性的过程之中,大家都可以通过市场展现能力,实现自身财富的积累提高社会地位,村内人之间有着共同体意识,相互之间存在着救济观念。更为主要的是因为这种合理的阶层结构,保证了村庄内的有序和良性的循环,村庄各个阶层都保持了对村庄的向心力,村庄内部的交往密度和行动关联性较强。
三、土地资本化下的村庄阶层再分化
征地之前的乡村阶层结构是一个因市场能力差异而自发形成的过程,村民之间的分层主要来源于职业收入差异。村庄内部的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或者劳动技术训练在市场中获得成功的机会,实现村庄内部的阶层上升。但是这一进程却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中断。
所谓的土地资本化,即是指原来农业用地转化为工业用地、商住用地之后出现的价值增值现象。我国的农业用地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但是转化为城市国有土地之后,却可以通过市场买卖。刘守英提出了中国现有农村土地的两种路径,一种是国家征收之后的政府土地资本化,另外一种则是农民自主的城市化,农民利用自己的力量就地实现农业用地的商品化和资本化。[17]
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政府对商住用地的控制,使得商住用地的价格远远高于其征收之前的农业用地价格。这个对比恰巧构成了农村宅基地资本化的前提,也就是说本来作为村社福利分配的宅基地作为居住场所,农民并不考虑其出卖价值,但是在政府征地与开发的带动下,宅基地也形成了商住用地背后的一个隐形市场,于是农民宅基地也具有了商住用地的价格。因为受到法律限制,农村宅基地并不能合法进入市场流转,但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沿海地区的农村宅基地买卖已经相当盛行。在樊村,农村宅基地的价格在2009到2010年之间达到高峰,一间房的宅基地面积大概60平方,其市场价为30万。
政府征收樊村土地之后还有部分返还地,这部分返还地是已经转变了性质,返还地与邻近的国家征收用地一样,用于发展樊村的第二、三产业,但这部分土地的用途以及开发存在着变数,因为村庄治理阶层的变动,始终无法形成村内的统一意见,但村里所有人都知道这块土地的巨大价值。当村社集体所有的土地遭遇征收,尤其是在地方开发过程中土地级差收益巨大之时,客观上掌控土地征收分配、土地补偿收益配置权的村级干部却在土地资本化的过程中获益。村干部因为其特殊的权力位置却得到了大量的财富收益,从而打破了人们刚刚在市场中因能力差别而形成的阶层差距认同感,而重新强调关系、权力的重要性[18]。于是一些原本在市场中发迹的私营企业主、老板看到了村级组织干部位置所产生的寻租效应远远大过他们在市场上的打拼,他们转而纷纷投入村级组织干部的选举之中,试图获得土地的支配权为自己获利。
我们又重新回到了解放前因为土地占有而造成的阶层分化,“地主”开始再生。只不过当前更强调的是哪类主体与国家接触或者谈判中的土地代表权,谁拥有土地产权代理权,谁就可以在与地方政府的讨价还价中获益。因土地资本化所带来的阶层分化造成村社内部的阶层结构较为紧张的态势,普通民众与农村基层的管理者之间敌视关系有增无减。村庄的贫富差距在土地资本化运作之后像脱缰野马般控制不住,形成了阶层之间的区隔,即拥有财富的村内上层阶级并不是生活在“村”内,他们的生活面向是在县城,无论是经济精英还是治理精英由于他们脱离村庄的具体人情关系的牵绊进一步强化了他们自身的利益取向,原先保持在村庄内的交往密度彻底断裂,村庄社会关联度急剧降低[19]。
(一)村务管理者地位的再崛起:掌控土地
集体土地制度的特殊安排使得村委会承担着政府代理人、集体产权代理人、社区管理者相互矛盾冲突的三项职能[20]。而作为土地委托人的身份地位特别得到了为方便征收土地的政府的默认。在征地社区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村干部基本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只要获得村干部(村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两者的同意签字,征地协议就自然生效。所以政府最主要的工作是说服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在土地征收协议上签字,至于土地过程中原有文件所规定的村民多数同意原则只是一个空洞的文件表达。
村干部是作为村集体资源的当家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成为了政府的代理人或者是谋取自身利益的经纪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攫取土地增值收益的溢出效应,不仅可以支配土地征收中集体保留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这些集体保留的补偿款可以作为资本借贷、贷款获得利息,樊村的很多村就曾采取过这种手段放贷从而获得利息,但是至于这个利息的具体分配和去向并没有详细的账务可查,很多的村民就怀疑这笔钱落入了村干部的口袋里。
案例2 以樊村①2002年的土地征收为例,该村2002年土地被征490亩左右,一共得到土地征收补偿款1800万,实际到账的只有1000万,还有800万则作为贷款放贷给了县里的经济开发区,实际上是由于政府当时并没有这么多的钱一下子补偿到位,于是就以集体保留金的名义暂时缓解了一次性支付的压力。但是作为贷款必然就要每年给樊村利息,这笔利息钱就成为了一个谜,2005年至2006年之交村里换届选举,新当选的村干部就要详细查收上一届的账目,看到了800万的贷款只有在选举之前有10万元的利息入账,至于其他年份的利息则不知去处,于是新当选的村干部和群众就要求县工业园开发区把钱还给樊村并且在村内按人平均分配。
土地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土地征收中的阻力,征收到哪一个村的土地就会给予这个村村干部承包土地基础设施开发的承诺,所以村干部从中可以获得承包土地基础设施开发的巨大收益,这一块的收入必须以村干部配合土地征收为前提。
资源分配上利益最大的一块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樊村的两田制度恰好也为村干部获得利益提供了方便,也就是村干部利用了自己手中村集体土地的支配权力以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给私人,其中大多数把村里的承包田寄存在了自己或者自己亲戚的名义之下,于是村干部或者与之有关系网络的人从中获得了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收益。笔者曾经详细统计过近十年来樊村几个村主职干部的个人情况,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财富暴涨。
案例3 张之初是樊村1999年至2005年的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任,在他的任期之内正是樊村土地大规模被征收之时。原先张之初只是一个个体劳动者,做的是给人家轧铸钢筋的技术活。2002年土地征收之后,张之初成立了一个工程队搞建筑承包,在此后几年樊村被征收土地上所搞的土地基础开发和建筑承包都被他所承包。他本人已经在县城买了房子,长期居住在县城。
案例4 朱森木2005年当选为村里的书记,自己开了一家模具企业。2008年,樊村土地征收,由于朱森木不顾村民的反对在土地征收上签字,签字之后他个人在开发区中购买得到一块土地,村民普遍认为这与朱森木拿集体的土地与自己私人购买土地做买卖。朱森木此后就离开自己樊村原有的住宅在县城购买了房子,全家搬到了县城居住。
案例5 在2006—2009年当选为村委会委员的李飞,利用修铁路国家征用村集体山矿的时候,从中与村委会成员拿到了巨大的补偿款,根据后来村委会选举之后的人查账,山矿补偿款大概有差价近百万,李飞这个时候正是负责山矿补偿的村委员,之后选举落选,他本人则在县城买房定居。村内资源的资本化、市场化为权力打开了更大范围的寻租空间,这远远不是人民公社体制下资源极度缺乏所能比拟的。村干部在土地资本化中利用权力获取土地租金的行为自然会引起村民的反感和反抗,导致了基层干群关系的恶化。当然,更进一步的原因,是村内村干部权威的失落,村干部的位置凭借的不是村干部的个人魅力、权威,而是自己手中的资源,他们在村干部的位置上并不以村庄为面向,而是个人利益为重。当选为村干部被普遍认为是一个恰当的谋利时机,如此情况,阶层分化同时也带来干群关系的恶化与对村庄公权力的怨恨。作为村干部其实也意识到了村内普遍所存在的不满情绪,所以他们也采取了某种策略性行为,即团结一批人,孤立一片人,打击一片人的方式治理村庄。
在土地征收过程之中,处于普通阶层的村干部利用土地资本化集聚资源,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财富积累。他们重新成为了村庄阶层结构的顶层,是因为土地资本化所显示出的财富效应,土地的价值直接带动了作为集体土地产权代理人的村务管理者社会地位。正是拥有了对于村集体资源的支配权才致使村干部在利益攫取上获得千载难逢的机会,而村民对此也有清醒地认识,他们甚至认为村集体资源应该分得越光越好,土地征收早点征完了了事,否则只会导致村庄内部的纷争和纠纷不断,也正是村干部对于村内集体资源的掌控权力,也招致了原先在市场中寻找资源的经济精英的侧目。在樊村调研过程中,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村庄内私营企业主的不满情绪,一位私营企业主直言不讳地就说,“我辛辛苦苦地办厂,还不如人家笔头一划(指村干部在征收协议上的签字)拿到的多。”
(二)私营企业主投资土地:“以地生财”
樊村的人常常说“樊村的老板多”,所谓的老板就是经济精英的通俗化表达,对经济精英的划分,村民的认识是有些模糊的。以个人职业为标准,并不能获得大多数村民的看法,有些没有固定职业的家庭财产也很多。从村民的认同来看,村民不仅看个人的职业,他们更看重的个人家庭财产。至于私人所拥有的财产确切数字无从所知,但是共同生活在村里的村人却对此有一个大致比较正确的判断。因此,可以从村内人的主观认同中确立经济精英的内涵。农民认为村里属于老板的一般包括私营企业主,一些建筑或者钢筋包工头,还有一些做生意的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主阶层在村内阶层结构中尤其是在农村阶层结构的划分中仅次于农村管理者阶层,这部分人的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当年个体工商业者转化而过来,他们的年龄一般都在50岁以上,这部分人较早地脱离农业在非农化领域中寻找资源。在樊村公认的财产最多的老板是郑玉平,他一开始也是什么都做,例如做门窗、开饭店、倒卖钢筋,后来就买下了一家快要倒闭的型钢厂,成为私营企业主。另一部分人则是从开始做人家的学徒开始,樊村开办模具的私营企业主很多,原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最先创办模具厂,后来许多村里的青年人就进入这个厂学模具,随着模具产业的兴盛这些人陆续出来自己开办了模具加工厂,这些人构成了村庄私营企业主的主要构成部分。私营企业主是最先富起来的阶层,同时他们也带动了村内众多人的就业。因此,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期,人们已经愈加关注财富的创造和积累,并且出现了从权力观念到财富观念的转移,人们不再关注村干部的权力位置,而更加看重谁拥有更多的财富,对这一观念最为典型的体现是财富创造者或者说私营企业主阶层并不会卷入村庄内部的治理层面。本世纪初对于富人或者经济精英进入政治参与的动机及其治理结果的研究都从正向层面上给予了肯定[21],但是也有学者提出了“富人治村”的危险之处[22]。
从樊村的实践逻辑来看,在村庄资源没有被激发之前,村内的经济精英与村庄政治保持了距离。但是随着村庄土地的资本化逻辑展开,经济精英逐渐开始聚焦于村庄治理层面。私营企业主阶层逐渐意识到土地资本化所带来的财富魔力,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谁拥有土地谁就可以获得财富。因此以土地资本化和投资土地作为财富标志的观念在他们之中开始兴盛,他们开始购置土地,做起了以地生财的生意。
案例6 郑虎原来是樊村做木匠的,后来因为经人介绍做一些出口的画架、笔柜等,但是因为外贸单子并不好接,近几年的利润比较单薄,尤其是2008年之后,他最后集资贷款购买了一块10亩土地盖了厂房。他很庆幸自己买得早,因为现在这块地的价格已经是当初购买时期的好几倍,有了这一块地,他可以解决很多贷款的问题。
案例7 郑玉平之所以被认为是财富最多的人,并不在于他开办了一家私营企业,而是由于他开办的企业下面的土地所具有增值潜力。其实他本人所开办的型钢厂利润非常低,每年账面上的数额也就是几十万左右。最大的财富来自于他的厂房租赁,由于他所开办的工厂地理位置较为特殊正处于开发的中心地带,他利用关系把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出租门面获得了巨额的收入,他每年依靠的房屋租赁收入就可以高达几十万元。另外他又相继在樊村的马路上购买了几套房子出租,这些房屋租赁收入构成他收入来源大头。据樊村村民说,郑玉平掌握的土地财产,以及由土地增值所带来的财富收入应该在几千万左右。
案例8 张云原来是在靠近樊村的一条马路开了一家餐馆,但是城市道路扩建,餐馆被拆掉了,政府后来给他批了一块靠近马路的宅基地,通过这个宅基地盖了五层的街面房。因为土地的增值效应,他现在所拥有的这五层楼房具有了极高的财富价值,他把楼下三层出租,楼上两层作为自己做生意的办公用房。仅仅是这一次拆迁,他获得的财富是他之前开餐馆无法获得的。
可以看到土地资本化、市场化所带来的魔力,正是看到了土地一旦农转非之后所具有的财富增值效应,樊村的私营企业主纷纷抛弃了实业经营,开始进行土地囤积投机活动。樊村的土地征收使用单位是县里的工业园区,樊村的私营企业主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向工业园提出土地转让的要求,于是也带动其他私营企业家到工业园投资开办工厂,其实他们都是学着外商的做法进行土地囤积等到土地增值之后又转手卖出去,从而赚取土地增值所带来的巨额级差地租收益。靠着土地增值所带来的财富增长效应让那些私营企业主阶层可以脱离村庄内部的生活惯习进入城市接受现代性的消费观念,他们可以与城市一些上层阶层打交道,同时平时的一般活动也是以城市为主要面向单位。原来土地没有被征收之前,那些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生活面向仍然是以村内生活为主,他们平时打牌都是与村里人为主。但是在财富增长之后,他们就会脱离村庄,而原有村里人也意识到他们已经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有一位先前比较喜欢打牌的人曾这样告诉笔者,“以前我还可以和他们同桌打牌,桌面上的输赢在自己收入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现在他们打得太大了,我根本打不起。”
因土地财富的增值所带来的阶层分化割裂了村庄内部之间人情交往密度,事实上也造成了村庄内部围绕着土地财富分配的纠葛。正是看到村干部位置上所体现的巨大的寻租权力,吸引了众多原本专注于实业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注意,很多人就利用村民自治选举的机会竞争村庄公权力领袖的位置,其原因不外乎作为土地产权代理人身份的诱惑,从而可以获得诸多资源。
(三)村庄中间阶层失去土地之后的压力
在村庄社会结构中的中间阶层主要是脱离土地依靠劳动工资所得的群体。这一群体可以分为村庄社会结构的中层与下层,他们一开始也是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的利益获得者。但是随着征地后时间段的演进,这些人在村庄社会结构正处于一种急剧分化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群体主力是以自身劳动力获得收入的中青年阶层,他们进入当地的一些私营企业、工厂以及服务业打工,有的也成为私营企业或者工厂的管理者。除了这部分劳动者,还存在一种非正规的就业途径,也就是所说的小生产经营者。在失去土地之后就开始经营一些饭馆,做一点生意买卖,还有开黑车,在路边街头贩卖水果、蔬菜和衣服等,但是他们的生存境况并不能令人满意,与蜂拥而来的外地经营者相比,他们比较弱势,整个非正规市场已经被外地人所主导。村庄的这部分人员构成了村庄中间力量,他们生活在村庄之中,也无法摆脱村庄结构的束缚,所以他们的面向是以村庄为生活寄托的,但同时他们的存在也是村庄赖以形成的前提,构成了村庄的中间阶层,事实上就是村庄的“中农”阶层。[23]
然而,这部分人的地位却面临着村庄地位下滑的危险,地位下滑不仅仅只是指他们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的地租所得较少,更重要的是在市场化过程中的财富差距的拉大。首先,他们在土地征收中所得仅仅就是村内土地征收补偿的平均分配,根据土地征收补偿的总额制定村内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比例,把一部分钱按村内的人口平均分配,其实村民在土地征收之后就已经意识到了土地上所蕴藏着的财富,但是他们却无能力作为土地的主人给自己获得一份满意的补偿,他们更无能力与国家进行当面的土地征收谈判,他们的利益表达已经被村干部的个人私益所取代。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无力,以及之后与土地的彻底绝缘,使得他们只能依靠市场中出卖劳动力获得打工收入,依靠出卖劳动力的收入与土地上获得的财富收入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但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们仅仅因为掌握了土地就得到大部分社会的财富,而作为一般的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在获得一次性补偿之后,就与以后土地的增值彻底无缘。其次,依靠劳动力的工资所得虽然也不断地在增加,但是与土地财富比较起来,其财富的增值已经跟不上整个市场经济化过程中的通货膨胀率。
案例9 李军,41岁,是樊村土地征收之前典型的“半工半耕”家庭,李军的父亲在家里耕种土地,顺带打一点零工。而李军本人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李军的父亲就不再从事务农,而李军本人用土地补偿款按揭付款购买了一辆汽车,早先在汽车站附近拉客运输,但是很快受到交警的严查,甚至因为一次被扣车,花了将近万元的钱拿回车,后来就没有去载客。另外,李军的父亲也因为年纪大了也不能去做活了,现在这一家正面临着家庭生活的困顿。
案例10 郑庆,52岁,是本村的泥水匠,最近几年泥水匠的日工资已经达到200多元,但是泥水匠毕竟是体力活,他已经很难坚持继续做下去了,另一方面原来耕种的田地也没有了,但所有的家庭支出都需要靠收入支撑。儿子职高毕业之后也没去工作,提出的条件是希望能买一辆车,因为他的朋友之中不少人已经有车了,这让郑庆的压力很大。
案例11 阿玲,36岁,是樊村里做小生意的,平时都是在起早贪黑地去进货,然后到樊村所在地区中心地带售卖季节性水果和一些衣服,但是最近几年生意做得并不好,很大的原因是本地的流动摊贩市场都已经被外来人占据,本地人做生意的空间越来越小,很多本地人的菜贩子、水果贩子都已经开始转行,阿玲生意上的经营每况愈下。
与上层精英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依靠土地增值所形成的财富增长相比,中间阶层中的大多数人则面临着市场化而来的风险,他们的财富不仅仅面临着增长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财富的获得空间反而被压缩。所以,上述的个案分别举例了原先的家庭成长状况,以及他们原来的生存状况。原来村庄的小手工业者,做生意或者是私营企业的打工者,在土地资本化的市场化过程中都遇到了一些压力。像例子里看到的李军之所以没有选择继续打工,而购买车辆,因为他发现他们家的地位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与别人相比差距不断拉大,所以他希望自己能跟得上别人的节奏,也要赚更多的钱,但现实是他们的财富、收入并不能通过这些手段得到快速增长,反而是加剧了自己家庭的困境。
普通民众逐渐意识到了他们所得到征地补偿价格根本不具有可持续性保障,只有拥有土地,无论是农业用途,还是非农用途,才可以获得持续性的保障能力。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之下,他们所获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在几年之内就有可能产生贬值效应,但是他们有限的一些土地补偿款根本不足以进行投资。如果进入借贷市场就充满着风险性,在樊村笔者就听到了不少拿到土地征地补偿款之后以高息放贷出去,最后钱拿不回来的情况。所以,土地征收虽然给樊村农民一笔不小的补偿但是同时也给樊村的失地农民带来了缺乏保障的社会风险,反而增加了农民的支出,原本并不计算在内的粮食、蔬菜以及一些家禽都需要通过市场购买来解决,而他们的打工收入却并没有相应地增加,如果除去土地补偿款,实际上对于普通的民众来说每年的纯收入是递减的。如此,我们想当然的就可以知道原本依靠着混合经营的家庭收入结构已经被彻底打破,变成了单一的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家庭结构,这毋庸置疑是一个巨变,对于失地农民来说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他们在没有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前提下失去了在风险社会中唯一所能寄托和依靠的东西——土地,得到的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不断贬值的人民币。
由于土地的增值远远高于工资性收入,在村内有着土地的人财富在不断增长,而失去了土地普通民众则在工资性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生活水平不断下降。劳动力收入下降的时候,村民的生活水平也会随之下降,这就是为什么年纪大的一点的樊村人对于土地这么留恋不舍,而对于外来劳动力有着比较强烈排斥情绪原因所在。村内原本在社会分工条件下产生的阶层分化在土地增值面前突然就像一根橡皮筋一样被无限拉长了,村内的阶层分化也开始向两极化趋势发展定型。原本在八九十年代所提供的市场机会和能力效应被土地所拥有的财富效益抵消了,普通的民众即使拥有很强的个人能力和劳动力要素在地租收益面前也是不堪一击,在这样的乡村社会结构中很自然的就会产生结构之间的怨恨,干群之间、贫富之间的矛盾和怨恨也由此而生,两者之间存在的张力在随着土地资本化效应的不断提升而愈加绷紧。对此,乡村内部上层所采取的办法是隐蔽的财富转移,不仅把自己的生活重心脱离于原有的村庄之中,同时也把自己的财富逐渐转移到村庄之外,在村庄彻底地被改造成城市社区的一部分之时,也就是村庄共同体彻底瓦解之时,那些原有受惠于村庄内部资源的阶层也就不再是原村庄内部底层阶层怨恨焦点所在。
(四)边缘阶层离开土地之后的遭遇
除了上面所分析的几个阶层之外,事实上郊区中还存在的一些游离于城乡之间的边缘阶层。混混和村庄内农转非人员就是最为典型的边缘阶层,只不过两者命运却有着天壤之别。混混可以依附在地方政府和村庄权力结构之下获得村庄所应该享有和不应该所享有的集体资源,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地侵占土地增值的收益。目前来看,这一阶层在城乡接合部地区有着适合其生存的土壤,不仅仅在樊村是如此,其他各地的郊区也不同程度地活跃着这一边缘群体。
1.非转农群体。所谓的非转农群体是指那些户口已经脱离本村,但是又回到村庄内在本县城内或者本地区工作的人员,樊村各村就存在着这样大量的农转非人口。他们的年龄是在20~30岁之间,早年读中专、大学的时候从村里把户口转出去,后来遇到土地征收以及村庄里土地增值,这些人毕业之后又没有稳定的工作于是就回到原籍就近上班。当他们看到土地征收的时候才发现农村户口的重要性,如果他们没有上学,那么他们就可以享受村里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并享受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还可以获得村里无偿提供的宅基地。而现在正如村里一位农转非人员的父亲跟笔者所说,“大学生连牢狱犯都不如,做过牢狱的还可以拿到村里的钱,大学生户口转出去了什么都没有。”对于那些毕业等于失业,尤其是读的一些中专院校的人员来说,他们与原来村里的同学相比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利益不平等,于是他们就纷纷要求“非转农”,要求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由于这些人都读过书,有着很强的权利意识,潘伟就是这样一个。
案例12 潘伟30岁,读中专之时转了城镇户口,中专毕业之后就在县城的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为了要把自己户口转回村里,他与樊村其他一些跟他情况类似的青年不断地向上反映,他们利用网络专门建立了一个县域之内的网络群,他们在当地论坛发帖,向县里、市里反映他们的心声,要求政府出台政策允许他们非转农。他们组织了非转农群体向上级市政府提出要求落实他们政策的呼吁。其实这一群体只会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城市周边的城郊接合部,对于大多数中西部农村的农转非人来说,户口的转变并没有给他们造成利益上的落差,所以他们离开农村抛弃土地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多大的利益损失。而身处沿海发达农村和城郊接合部地区的农村随着土地城市化的推进,村庄的整体资源与土地的增值迅速改变村庄的经济结构。特别是作为建设用地的宅基地,其市场价值已经与城市的商品房价格不相上下,但是所有的这一切都因为农转非而失去了。他们自己非常明确和坦白,他们想要得到的是自己没有失去户口应该所享有的利益,他们要拿回毕业返乡后与原籍地农村基层组织在承包土地、审批宅基地、征地补偿等方面相比,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利益。
2.地位下沉阶层。当然,除了这些阶层之外,还有一些人则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并没有获得收益空间,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导致自身处境状况的恶化。首先,是在失去土地之后,对那些没有劳动能力且也没什么保障的人,因为最后的土地被征收,使得他们的生活空间一下子紧迫起来。村里原来有几户靠着田地蔬菜的农业户因为土地的征收导致家庭经济地位开始下降,由于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于田地,征地补偿款只能解决他们一时的困境,如果计算他们后期的一些开支,包括人情、看病以及日常开支等,他们的收入明显在土地资本化时代陷入窘迫的境地。当然还有一些因为一时征地款补偿的获得,开始大肆挥霍,例如,不切实际地买车,以及有些人进入赌博产业,这些农户其实已经无法在本村中获得他们生存的空间。
案例13 张力原本是村庄里开小店,他自己在外打工,妻子在家开小店。但是土地征收之后,因为手里有了钱,就开始迷恋上赌博,最后越赌越大把自己所有的储蓄都输了,人也被质押在赌场。赌场要求家人寄钱放人,最后他70岁的父亲把自己家的房子卖了才凑够钱赎回儿子。回来之后,张力与妻子离婚,他父亲为了给儿子还钱还到处打工。
案例14 陈允两口子属于村里的老实人,原来主要是靠种植蔬菜为生,主要收入来自于他们起早贪黑的务农收入。土地征收之后,因为没地可种,村里就安排他做清洁垃圾的工作,偶尔也会因为亲戚介绍去给一些私营企业做看门员。之后,儿子出了车祸,他把自己家的房子卖了给儿子治病,现在他们一家就挤在一间自己家的老房子里生活,是属于村里典型的可怜人。
像张力、陈允这种情况的人在樊村还有几户,这些人或者因为拿征地款补偿之后挥霍、赌博而陷入贫困境地,或者因为自身家庭例如重大疾病、车祸等问题,这些人是属于村庄内部典型的底层。这些人在村庄的社会结构中已经失去了原来位置,村庄所有的人情往来已经与他们绝缘。正如有些村里人说,叫这些人参与人情反而是对他们更残忍的一种行为。而这些人的“下流”正与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积聚财富的上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这两种人都开始脱离村庄主体,但是性质完全不同,一种是被迫的,一种是主动的疏离。
四、结语:土地资本化中的阶层脱嵌
(一)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的财富观念异化
土地资本化给原本在农业基础上的劳动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也给一些正在从事实业的人带来冲击。对那些一辈子靠自身劳动获得财富的人来说,他们一生的所得或许不及人家几平米的土地值钱,这无疑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非常痛切的感受。原来村里认为种田,能干是一种美德,但是在资本化的过程中,这些都已经被淘汰了,真正的劳动者并不能获得真实的财富,只会被社会所淘汰。正如笔者在一些农村地区调研时所遇到的一些言论,“村里只有最穷的、最没用的人才会种田”。对劳动歧视,引起人们对资本的逐利和投机心理,严重扭曲人们的内心,生活于农村的人并不能够安闲。他们必须把自己所获得收入转化为资本来获取利润,失地农民在拿到征地补偿款之后,为了让这部分资金能够增值,冒着巨大的风险进行高利息的借贷行为,而在这些失地农民当中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借款被卷走导致本息拿不到的状况,在这个资本运转机器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同样原先从事实业的人也开始了土地投机,在他们看来自己辛苦办厂经营,并不如人家购置土地效应来得快,于是有些人就把自己的厂房出租,坐收地租收益。而没有土地的人,则会把自己的宅基地容积率最大化,原先的一个房间分割成三四间房子出租给外来民工获得房租收入,这一切都回到了坐收土地地租的时代,人人都希望通过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瞬间就转换成百万、千万的财富,而这正是带来城镇化拆迁的困境所在。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因为城镇化、土地征收所带来的土地资本化,让原本作为一种生产资料的土地成为资本投机的载体。土地资本化重新塑造村庄内的贫富差距,村庄已有的结构已经无法承受因土地资本化带来的撕裂效应,而村内的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宅基地寄托了无以复加的财富增值期望,在下一步的城中村改造中,村庄内部的矛盾以及与政府开发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村庄阶层结构的两极化
占有或者支配土地的群体能够获得土地的财富增值,而农民丧失土地之后失去了土地的可持续性保障,他们也无法获得土地增值收益,他们自然就在村庄阶层结构中沦陷。一个村庄的合理阶层结构至少在笔者看来包含着三层内涵:首先,是阶层之间有流动,在村社区土地资本化之前,个人因为职业或者能力可以实现地位流动;其次,村庄的福利救济功能能够保障底层的生活质量,不至于因为穷困而被甩出村庄;最后,村庄各个阶层都以村庄为面向,阶层之间有一定的联系纽带,而不是相互的断裂。土地资本化所形成的阶层差距则完全不是以上述原则为圭臬,土地资本化拉大了阶层之间的距离,形成两极化。两极化带来村庄的撕裂与阶层断裂,孙立平曾经引用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所讲的一个跑马拉松的例子,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没有获得收益分配价值的群众,就有可能被甩出村庄结构之外,而不进入村庄。[24]
土地资本化打破了原来村庄面向的内循环,使得之前的梯度非农化和阶层结构的变迁过程迅速被两极化所代替,在阶层差距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就会产生阶层“脱嵌”的结果,上层阶层不以村庄为生活空间,而底层阶层又开始遭到排斥,形成村庄的两级脱嵌,而村庄的主体阶层却又面临着日益被压缩的空间,村庄主体也开始流失。如此,村庄结构也将彻底消解涣散。
资本化中断了之前的村庄渐进的梯度社会阶层过程,快速地形塑了村庄社会阶层结构的差距,在这一阶层结构中只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因土地租金带来的差距,甚至说可以产生土地食利阶层,而且这种阶层的财富会进一步固化阶层结构,从而给正常的社会流动带来危害,给村庄内部的劳动者产生消极负面的因素,挫伤劳动的积极性,甚至会加重人们的投机心理。村庄社会阶层结构的“脱嵌”会加速村庄共同体的瓦解,同时也促使村庄内生存的人无法获得确切性的社会福利保障。因此,有必要在整个土地资本化的前提下坚守农村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给予村民村庄生活的社会基础。
(三)村庄阶层之间的区隔
因为土地资本化所带来的阶层分化同样也开始产生了阶层区隔,原来因为地缘、血缘关系所形成的生活共同体已经不复存在,而是在阶层之间比较明显地出现了各个阶层之间的相互封锁的局面。在村民的生活记忆中,土地资本化之前并没有存在阶层封锁的概念,大家还是一起在村庄的仪式、祭祀以及娱乐活动相互互动,包括村民之间比较喜欢的打牌,不同阶层的人经常可以坐在一起相互玩牌,实质上体现出了阶层之间融洽互动。其次,是在一些红白喜事中的人情往来和相互聚餐等也具有良性的互动。但是,在土地资本化后的村庄这一切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村庄上层阶层之间的人情往来已经不是村庄主体所能承受的,打牌等一些娱乐互动也开始出现了封闭的现象,渐渐地大家明显感觉到相互之间的区隔。人出现了不同的阶级品味和阶级区隔,他们之间形成了不同阶层内部的文化结构。[25]原来一起打牌的就不会再聚到一块,上层玩牌的都到县城的棋牌室去了,而且他们的交往对象和联系往来不再是村庄的主体,而是他们自己的圈子。而在红白喜事的操办过程中,这种阶层区隔也会体现出来,一般的村庄人都是十来桌,但是村庄上层的人往往操办就有五六十桌,中间阶层的人已经无法跟得上他们的人情费用往来。
与此同时,村庄资本化过程中也产生了村庄社会的底层,这些底层也同样被边缘化和排斥在村庄主体生活中。这些人并不能参加村庄中的面子攀比,以及个人的人情往来,因为这些支出已经超越了他们的支撑底线。甚至一定程度上,他们也不得不依靠土地资本化的寄托来增加他们对自己房产价值的预期,以期通过房产买卖实现自身地位的转变,但这样往往又更加剧了他们的贫困境地,甚至是脱离村庄被村人所遗忘。
参考文献: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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