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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新:并村新村名该如何取

[ 作者:林日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11 录入:实习编辑 ]

原题:“农村并村”新村名该如何取?

上周,笔者接到家乡村书记的电话:“政府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市正在积极推进“行政村通畅工程”之一:并村。上级决定我村与邻村合并,可是在村名问题上却遇到了难题。林老师,你作为一个从本村出身的文化名人,合并后的村名该如何取呢?”当时,我立即表态:“取村名?对个人来说,我当然希望沿用自己村的原村名。”村书记说:“邻村的村民也是这样想的,那该如何是好呢?”

早在春节期间,笔者回乡过节时,就听人说“全市建制村在485个的基础上,将减少182个,合并为303个”,看样子并村已势在必行,然而,并村后应该如何取村名,这可是一个亟待办事者深思熟虑的问题。

因为地名是一个地方文化的浓缩,历史的记忆,更是一个地方无数乡民的精神家园,曾寄托着老一辈人无限的希冀和情感,寄托着乡民们沉甸甸的乡愁。面对现代化的滚滚洪流,如何保护老地名,延续传统文脉,保护一方乡土的精神家园?许多地方政府曾下发不少类似的“保护令”:《关于加强老地名保护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盘存保护、发掘弘扬老地名资源,进一步加强对老地名的保护。

虽然说“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很骨感的。”并村后丧失部分村名也是必然的事,但办事者也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护乡村文化,让乡民们的乡愁不受到太多的伤害?为此,笔者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尊重历史。慎重查证村史、乡史和县史,比较两个或三个村名的历史,选择历史悠久且名气大作为并村后的村名。

二,尊重民意。并村后的新村是村民的新家园,不能让少数人武断取名,应当尊重大多数村的意愿,在情况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比较全面的民意测量或进行民主投票决定。

三,尊重未来。村名应当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从发展本地经济,保护自然景观,维护地方文化出发进行综合考量来决定并村后的取名。

总之,在并村后这项农村改革上,政府不能过多进行“行政干预”,切忌简单、武断、粗暴地“一并了之”,以免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后遗症,把好事办成了坏事,这是与政府并村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作者单位:湖南省武冈市湾头镇泉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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