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电视台《盐城新闻》里播出了第一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栏节目,3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盐城电视台演播厅,谈对被追究责任的认识,谈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的打算。(共产党员网4月5日)
“2016年春节前,阜宁县城管执法大队部分工作人员发生了违纪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作为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领导责任。”面对电视镜头,江苏盐城市阜宁县城管局局长陈卫华这样说道。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镜头前的问责却不多见。
在镜头前,被问责的领导脸红出汗,诚恳认错。但是,如果到了曝光台“诚恳认错”,回到工作“依然故我”,曝光“问责”就变成一场“秀”,失去了曝光本身的意义。认错之后,纠错没有真正落实,违纪现象就可能再次发生,群众利益就可能再次受损,党和国家形象也可能受到影响。因此,曝光“问责”的同时,“纠错”更需要曝光。
“纠错”曝光,使犯错者落实纠错。人都有羞耻心,台前认错,就是将犯错者置于镜头前,将犯错者的“羞耻感”放大,内心就会产生强烈的避免再次“丢丑”心理。“纠错”曝光也是如此,倘若“纠错”走过场,不落实,台前“丢丑”将无法避免。犯错者要想不在“纠错”曝光时“丢丑”,切实纠错是唯一的办法。
“纠错”曝光,使犯错者善于纠错。曝光台,是一个“问责”平台,也可以成为一个收集纠错建议的平台。曝光“纠错”,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犯错者“纠错”手段与成效,人民群众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犯错者就能够更加科学彻底地纠错,纠错效果也能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期望。
“纠错”曝光,使犯错者乐于纠错。“问责”被曝光,在镜头前“丢了面子”怎么办?唯有通过实实在在纠错,做出好的成绩,才能在“纠错”曝光时找回“面子”,重获人民群众信任。要想达成这个目标,犯错者必定以积极的态度纠正错误,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纠错获得实在效果才能在“纠错”曝光时“有面子”。
问责不仅要让犯错者知错认错,更要让他们以此为耻,改错纠错。古人云“知耻而后勇”,曝光台,正成为犯错者知错知耻纠错的平台。通过曝光“问责”“纠错”,使“问责”“纠错”落实,才能使党和政府更加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九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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