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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铭:基层组织“木桶效应”尤须立法保障

[ 作者:田铭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09 录入:吴玲香 ]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6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时表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最后一公里”尚有薄弱环节。她建议,对非党员村干部执纪审查的问题上要提供立法支持。(36日中国新闻网)

农村是国家政治、文化、安全、经济安全的保障,关乎中几亿人口的生计,关乎国家政体的安全和稳定。基层党组织建设也是保持国家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因素之一。然今年来,基层涉农腐败问题也层出不穷,从河南省纪委对2014年以来查结的3263起基层腐败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的案件,约43%为乡镇科级及村级干部,职务最低的为村出纳、村民小组组长,甚至还有农村敬老院院长、小学校长。再到云南牟定县江坡镇扶贫办主任王宽强,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中,以收取办公费、项目协调费为名,违规向53个村民小组和1个村委会收取“赞助费”12.45万元。通过变戏法、套取、骗取、虚报、克扣、截留等手段,让国家资金成为不少干部嘴边的“唐僧肉”。究其根源,一是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国家对“三农”资金的大力扶持、投入然农村经济逐渐活跃,而这些资金在分配使用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间,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为腐败者提供了必要的腐败环境。二是监督、监管不到位,部分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的管理不严、措施流于形式,对集体资产和专项资金缺乏审计,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使一些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三是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不严、习惯用“批评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干部在“蝇头小利”中尝到甜头。三是部分非党干部,本着我不是党员就万事大吉的心态,自认为党员纪律条例更是以自己毫无关系。同时由于非党基层干部的特殊性,给基层管理、监督带来一定困难,存在监督真空地界和盲区。

让非党干部在潜意识里“打着我是农民,能把我咋样’所以在贪污腐败是更加肆无忌惮,成为基层腐败源头之一。其手段多样、花样百出。腐败危害更是令人咂舌。

提倡基层组织非党人士的立法,无疑是从制度上堵住了体制“漏洞”,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依法管理非党员村干,有效抵制村干部贪腐的必要途径,是解决基层组织“木桶效应”的做好方法,以立法作为工作、管理保障无疑完善制度保障最佳途径,应该早日落实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白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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