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在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中,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国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十三五”时期要再完成5000多万人减贫任务,这5000多万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贫困程度深,长期贫困或代际贫困、生态型贫困占比大,还有社会发育型的贫困,再加上经济下行的压力、返贫问题和相对贫困问题叠加,这些矛盾问题汇集到一起使得“十三五”减贫压力显得尤其大。
为了切实解决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整合各项资金的措施,在当年新增的财政收入中,用于一定比例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同时,加大财政对真正的贫困户的民政托底支持,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深入推进各个行业层面的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主要包括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专项资金,除政策规定的还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将涉农行业资金整合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等六类,突出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
当前,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突出的是金融部门仍然是“短板”,“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农村地区和扶贫领域表现比较严重。目前,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数量仍然较少,金融供给还不足;信贷技术与服务手段不完善,扶贫效率不够高;金融生态环境与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尚未健全。这些都对金融扶贫工作形成了制约。
为什么金融对扶贫工作产生过冷和短板的问题。根本的原因是银行利率实施市场化之后,金融部门过多地关注自身的利益机制。不少金融企业层层下达利润增长指标,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有的脱离实际,指标过高。给基层金融部门造成了极大压力。由于利润指标增长与金融部门考核业绩挂钩,与职工工资利益挂钩,于是金融贷款投入只能用于“锦上添花”,不能做到“雪中送炭”,有的金融在扶贫上还要政府担保,否则贷款难以落实。因此,要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关键是要有金融政策的顶层设计,相关金融专业部门要制订金融扶贫的整体优惠支持政策和体系,取消金融内部支持扶贫的利润挂钓政策,鼓励更多的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数量,加大对金融供给力度;完善信贷技术与服务手段,提高扶贫效率;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与政策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对精准扶贫机制,形成金融对扶贫支持的良性支持机制和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金融部门 “融资难”“融资贵”在农村地区和扶贫领域表现比较严重的现象。
(作者简介:付博文,湖北省麻城市盐田河镇政府干部;傅光明,湖北省财政厅,省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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