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是一个涉及能否通过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从而确保国家整体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的两大重要战略支柱。这两大战略的结合点在于“城乡融合”发展。这两大战略的推进思路如何、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城乡融合的深度与广度怎么样,直接决定我国城乡关系的走向。
我个人认为,城乡融合是要求对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采取协调推进的总思路,或者说城乡融合应该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因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为什么要在第四部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帽段里面明确指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帽段意味着总思路,这就表明,党的二十大报告是把城乡融合放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或者本质特征这样的高度去讲的。也就是说,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城乡关系上必然是城乡融合的,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必须以城乡融合的发展理念来指导,并以城乡融合的发展状态为结果。
“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一个时期内我们要在城乡融合的“理念指导和目标追求”框架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清楚了,路径问题则凸显出来。城乡融合在哪里融合、融合什么以及怎样融合就成为了具体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对此我谈两点不成熟的看法。
第一、我们要明确县域空间是城乡融合的具体场景。城乡融合不是抽象的,要在一个具体的、现实可操作的空间上谈城乡融合,这个空间就是“县域”,就是要在“县域”这个空间上探讨城乡融合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问题。以前大家在讨论城乡融合问题时候,并没有讲清楚是哪里的“城”和哪里的“乡”融合,是北京的城和陕西的乡吗?还是延庆的城和延庆的乡?显然,我们需要在讨论城乡融合时首先确定空间范畴,然后再思考这个空间范畴内的城和乡的融合发展等系列问题。县域空间是城乡融合的具体场景。
“郡县治、天下安”。推动城乡融合尤其要重视县城的作用。县城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地方政治、军事和治理的中心。近代以来,尤其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其还承担着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历史使命,具有联结城乡、沟通上下的特殊功能。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今年五月发布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出“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这些都有将县城定位为县域综合服务中心的含义。因此建好县城真正发挥好其作为县域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是实施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大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体现。
新型城镇化战略里,需要高度重视县城(以及一些大的建制镇)在城乡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过去这些年一味地重视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发展的城市化战略的纠偏。大中小结合、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城镇化战略在中国这样国情的国家,可能才是正途!
第二,乡村振兴三大重点任务即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是城乡融合的具体领域。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治理都要实现深度融合。乡村产业振兴,要用“县域全产业链”的思路考虑乡村产业发展问题。乡村产业如果要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现每个产业链条的成本最低以及产业链之间一体化成本最低。县域这个空间范畴内也是实现这种单个链条环节低成本和多个链条一体化低成本的理论空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以县域为单位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且提出要将产业链主体放在县城。这是城乡产业融合、产城一体两大战略共同推进的具体要求。
县域城乡融合框架下的乡村振兴还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这个当前阶段很有必要又切实可行的既能支撑乡村振兴又能更好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从理论上看,基本公共服务既是经济发展的手段或动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可以提升人力资本从而提升长期的潜在增长率),也是发展的目的之所在(发展的目的是提升民众的生计水平,而公共服务是提升农民生计水平的另一条重要路径)。城乡融合的乡村振兴要有城乡融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为特征和支撑。比如说,我们不能抽象地谈论城乡教育一体化,而是要在特定县域内谈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水平或者发展程度的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的一个可行路径就是在县域内的县乡村层面推进教育一体化。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能真正改变以前的“城有乡无”“乡有乡差”的局面,实现真正意义上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融合化。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该文系作者在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2022上的致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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