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老师、徐老师,各位同仁,线上线下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刚才听郎友兴老师讲我们今天主要是来探讨张厚安先生的学术思想,于是我也想找出一些线索,以建立和张老师之间的某种关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张老师对我来说主要是一个传说,因为我和华师建立真正的学缘联系,是2011年到2014年跟着徐老师做博士后。在这之前,从2005年开始我准备做博士论文,我的博士论文是作村落政治的,于是开始全面阅读华师这边学者的相关著作,其中就有若干本张老师的著作。再往前推,1998年的时候,我当时读大二,我们组织了一个村级民主方面的社会实践小分队,分队的部分成员还专程到华师拜访了徐老师,当时徐老师给我们作了不少指导,还送了一本刚出版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给我们,后面我就在调查基础上写了一篇调查报告《浅析经济因素对村级民主建设的影响》,后来在1999年第4期的《中国农村观察》上发表,同一期就有张厚安先生关于水月庵村“村治”试验的文章。所以,我又觉得与华中师范大学“理论务农”的传统有某种联系。在这里,我首先还是对张老师表达敬意和祝福。
接下来我开始讲今天的题目,相关文章已经发表了,但是我还想把这里的一个问题概括式地抛出来。黄宗智先生在研究清末基层司法实践的基础之上,提出了“集权的简约治理”的概念。这个概念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过去的帝国对于乡村范围内细小的事情,它是不直接介入和管理的。帝国怎么去治理乡村社会呢,就是用非正式官员,通过乡村自身的一套秩序和治理机制,黄宗智先生把它概括为“集权的简约治理”模式。这个模式应该说从清朝末年到民国,一直到现在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总的趋势好像是一去不复返,但是中间有个阶段有点像回光返照一样,就是张厚安先生提出的“乡政村治”模式,从80年代开始有一段时期,“集权的简约治理”有隐约回归的态势,但是这样一种回归其实时间并不太长。现在我们形成了比较明晰的高度中央集权和高度基层渗透这样一种治理模式,在此种治理模式基本上越来越强化的趋势之下,未来的农村基层治理我们需要想得更远一点、更深一点,有没有可能部分找回“集权的简约治理”;换言之,它是否还有一定的必要和有效的存续空间,就是说在未来中国乡村发展基本上成型、稳定以后,我们是不是还可以重新启用一定的“集权的简约治理”的智慧和做法,我这边的大致思考就是这样的。
在传统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上,黄宗智先生所讲的三个维度,第一个是半正式行政,第二个是第三领域,第三个是集权的简约治理。当时的行政是这里面的大多数成员,没有正式的官方身份,用这些人来做事情,这些人是来自乡村基层社会的,国家就利用乡村基层的相关规则来治理社会,在这里国家和社会之间有一个互动的建设性的空间,随着该空间后面越来越小,越来越被压缩了,乡村治理越来越正式化。第三个讲的就是集权的简约治理,乡村和国家整个的权力还是往中央集中,乡村与整个国家的整合关系是这样的,但是它当时毕竟是要处理纠纷、合作这些问题的,还是用相对简约化的方式来展开。所以,集权的简约治理得以运转的社会基础,是当时经济和社会自身的一套机制,这一机制受到冲击以后,整个国家的介入可能就会发生变化。农村基层治理变迁的图景大致就这几个时期,清朝初年到中后期基本上还是“集权的简约治理”,到了民国时期就是杜赞奇的研究中提出的“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就是这个时候国家正在往下走,但是它并不是很理想,没有形成国家对乡村基层社会的非常有效的强控制和公共规则的建立。到了毛泽东时代就比较特殊一点,毛泽东时代是通过政治上普遍性的限制,然后加上政治动员,在一种强力管控的基础上来引导乡村、改造乡村,但即使这个时期实际上有一些基本面还是没有变化的,就是乡村里面大家都很熟悉,因为那时候人口流动太弱了,村民之间的关联还是传统式的关联,自然村作为行动单位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有一定影响。到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正式政权退到乡镇层次,村里实行村民自治,放活乡村社会。也就是张厚安先生提出的“乡政村治”模式,基本上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是回归到“集权的简约治理”,至少部分是接近的。在这个框架和背景之下,20世纪80年代中前期一直到税费改革之前,这段时期应该说村民自治得到了大力的推进,但乡村行政化的趋势后面也越来越强,乡村本身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当时很多治理任务,还是得依靠乡镇行政权力向村里的扩张来解决。
到税费改革以后又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学者研究发现了村级组织的正式化,有的村里的干部像公务员一样拿固定工资并按时上下班,还有就是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发生了变化,国家从汲取资源到资源下乡、增加公共服务,这是一个巨大变化。税费改革以后一开始的乡村治理,出现某种“政权悬浮”,国家能力减弱,基层渗透能力不足,但很快我们就把这个阶段跳过去了。党的十八大以后,以政党为主要领导力量的新的全面介入,包括从“精准脱贫”到现在的乡村振兴,整个国家是全面进入。大致是这样一个脉络,于是就形成了高度中央集权和高度基层渗透的这个模式。在这个模式里面非常清晰,第一个是治理重心全面下沉,第二个是政党体系在基层社会里面全面延伸,现在什么都是强调党建引领,整个乡村治理是靠党组织来带动,这是基层发生的一个大变化。第三个就是规则下乡。规则包括党纪党规都下去了,督查特别多,检查也特别多。第四个是观念、符号和意识形态的全面下沉。以及第五个,是治理手段和治理技术这一块是越来越精密化,非常强调信息和技术的运用,这就是具体到人的信息应用,后面这个平台也很发达。我觉得从总体上来讲,整个乡村的这种包括监控和管理技术的发展,以前是很难想象的,总体的趋势是社会自主空间越来越小,但是还是有一些,毕竟要在农村开展工作,还是要用熟人关系和地方性知识这一套。在第三领域这一块也有一个结构性的转化,就是在力量对比和格局里面有变化,现在整个乡村越来越形成一个对党政体系的依附性关系,而不像以前那样关系相对平衡的互动,现在的乡村自主性是比较弱的,因为它对国家是强依赖的,国家对乡村帮扶力度大,给予的资源多,话语权也强,就是这个趋向。
最后补充一点,就是说咱们做学术研究的要想远一点、想深一点,这样我们就可以再稍微作一些“苛刻”的反思,第一个是目前这样一种高度中央集权、高度基层渗透的模式,是不是还是有一些治理风险?在它的可持续性上、成本消耗上以及有效性上,还包括上午张老师提出来的,有没有真正经过农民的充分表达,有没有和他们充分沟通并获得他们的同意,还是说由党和政府来替代他们作决定。这些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可以反思的。所以,我想,我们的农村真正实现乡村振兴之后,应该还是要有稳定的某种自主性。第二个就是目前的下沉模式,可能遮蔽或抑制了乡村和农民的自主性,并且导致农民一直不信任地方和基层而信任中央,这个模式没办法从根本上改变过来。所以,最后的一句总结就是,未来需要审慎地定位“集权的简约治理”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高度中央集权和高度基层渗透这一大框架是前提,但是“集权的简约治理”作为一个补充性的存在,予以适当的考虑和安排,或许对农村基层的长远治理仍是有益的。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
(作者系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地方政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 田野政治学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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