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振兴是中国现代化进入中后期以来提出来的重要战略。乡村振兴旨在解决现代化初期城市优先现代化带来的农村衰落等问题,振兴乡村,实现农村的现代化。乡村振兴的基点是当前融合度不高的城乡关系,其实施必然也会影响和改变现有的城乡关系并产生新的城乡关系。以乡村振兴撬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仅体现为单一的“农村的”现代化,而是要在与城市的互动融合中实现农村现代化。在现代化中后期,要把乡村振兴与城乡关系结合起来认识和理解,才能准确理解乡村振兴和城乡关系的内在联系。乡村振兴以现代性的城乡关系为支撑,现代性的城乡关系是城乡高度的有机融合。在实践中推进乡村振兴必须重视建立现代性的有机融合型城乡关系。只有在城乡融合中推进乡村振兴,才可以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
关键词: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一个时代命题,也是一个备受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理论命题。乡村振兴的对象是乡村,旨在振兴乡村,提升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水平。乡村振兴关系到在国家地域面积上占据大多数的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但对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而言,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并不是相分离的,而是紧密联系的。由此,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所形成的城乡关系也成为国家现代化要布景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成为国家现代化提质增速的制约要素。进入新时代,只有准确理解了城乡关系转型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才能更精准地认识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导实践。本文尝试从现代化视角,对城乡关系与乡村振兴的关系进行学理性解释和分析,以期为理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提供理论支撑。
一、问题提出
现代性是一个结果,而现代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具有时间过程性和空间部分性这一双重属性。时间过程性是指现代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分为初期和中后期;空间部分性是指现代化有农村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之分[1]。因此,现代化的本质也是城乡关系的发展。近代以来,城乡关系由“相成”转变为分裂和对立的“相克”[2]。这种对立和分离的城乡关系一直延续到现代化进程之中。在现代化初期,城市因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聚集度高和市场发达等多种因素而获得优先发展的机会,并基本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但农村作为城市现代化的基础支撑,其现代化明显滞后和缓慢。因此,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农业农村也是现代化的重要阵地。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国进入新时代,现代化进程正处于中后期阶段[3]。在这一阶段,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目标在于解决现代化初期城市现代化和工业化优先于农村而产生的农村衰败等突出性的“三农”问题,旨在振兴乡村,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既有农村现代化,也有城市现代化。但是,农村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并不是完全分离的、对立的和离散的关系。农村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也不是机械式地拼凑为一个完整的国家现代化,而是互为支撑、彼此联系、互动共享的关系,并有机式联结为一个完整的国家现代化。也正是因为此,在新时代,国家一方面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但另一方面也强调城乡融合,强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现代化中后期,国家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弥补农村现代化的短板,推进农村现代化,并通过建构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发展要素的互动和融合,建立一种城乡互动共享、共同发展和持续前进的国家现代化体系。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界关于乡村振兴与城乡关系的研究非常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乡村振兴的研究。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较为广泛:一是集中于乡村振兴的作用、功能、定位、价值以及实践路径、现实困境等方面的研究。二是将乡村振兴分解为“主体振兴、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教育振兴、文化振兴、服务振兴”等方面。三是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研究。第二,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这方面侧重于论证城乡关系的变迁及影响因素、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融合的条件或基础以及制约因素、城乡一体化的实践路径等方面。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总体趋于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城乡关系发展的难点是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偏低和县域经济不发达”[4]。在新时代,城乡关系表现为一种以“还权赋能”为主要方式的城乡融合关系和要素市场化阶段[5]。城乡融合发展的动力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外在动力在于市场推进的产业振兴和市场组织繁荣,以及国家或政府的政策推动和战略牵引。内在动力在于农村内部的人力资本积累[6],以及农村内部的经济能人所推动的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化发展。第三,乡村振兴与城乡关系的研究。黄祖辉认为,把握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把握好乡村振兴战略与城市化战略之间的关系[7]。学者们从多个学科视角侧重于从理论角度论证二者之间的关系,但基本均认为“城市与乡村是一个有机体,只有二者可持续发展,才能相互支撑”[8]。也即是说,“不能撇开城市发展乡村,而是需要两个方面发力,实现乡村与城市齐飞,农业与工业一色”[9]。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处理好城乡关系,城乡关系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为我们从政策、理论、实践等三个层面认识和理解乡村振兴和城乡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学术界将乡村振兴、城乡关系作为两个单独的主题进行研究较多,但对“乡村振兴与城乡关系的关系”这一主题研究较少。也即是说,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与工农城乡融合有何种逻辑关系,没有较好地进行阐释和论述。二是乡村振兴和工农城乡融合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发展战略,其目标在于助力国家现代化进程,而学界较少从历史发展视角和现代化进程视角去认识和研究乡村振兴和城乡关系变化之间的关联性。
乡村振兴是在特定的历史节点提出来的发展战略。城乡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表现出不同的状态,乡村振兴也必然对城乡关系产生影响并决定城乡关系的变化趋势。不同阶段的现代化具有不同的历史要求和条件。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均是在中国进入现代化中后期这一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发展战略。因此,只有从现代化中后期这一历史背景出发,才能准确和深入理解乡村振兴和城乡关系之间的关系。基于此,本文在现代化发展的视角下去剖析城乡关系变化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以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地位与走向。
二、从分到合:现代化过程中城乡关系的结构转型
从世界上各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来看,城乡关系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重点要解决的问题。中国从现代化初期到中后期,城乡关系也经历了由分到合的过程。
(一)城乡分治:现代化初期的城乡关系
现代化以城镇化、工业化为起点。在现代化初期,城市因生产要素的集聚程度高、劳动力的集中性程度高以及市场发展程度高等因素,而成为工业化的主阵地,优先开始现代化进程,并在现代化的发展速度上明显高于农村。农村则为城市现代化提供了物质资料、生产要素等支撑,现代化进程缓慢于城市。这种现代化初期的部分性区分、功能性分工,不仅是现代化进程的一般性规律,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方式选择的必然结果。现代化初期城市现代化优先于农村现代化,这种城乡分治的关系,也形成了明显的城乡差别。亨廷顿认为,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后果便是城乡差距[10]。
自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迅速开启并加快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方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11]为了保证城市工业化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在“统购统销”制度和“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的安排下,形成了“以农支工”的城乡发展道路,并最终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得以制度化形成和存在[12]。改革开放后,农村改革首先启动。伴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村民自治的试行,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秩序趋于稳定,农民也实现了增收。20世纪90年代之后,国家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和沿海地区,在市场牵引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流动,在国家重点发展的支持下,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迅速,农村发展缓慢。虽然某种程度上,改革开放促进了城乡交流,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身份体系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13],仍然存在较为明显的城乡差别。这种城乡差别具体体现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居住环境、教育、医疗、养老、就业、文化服务等方面,体现为城乡不均衡发展状态。这种城乡二元格局是国家为推进现代化而强力干预的结果,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总体上以城市中心主义为特质的价值取向[14]。
总之,无论是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制度安排下形成的城乡差别,还是改革开放后国家发展侧重点差异以及市场发展带来的城乡不均衡,它们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城市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不同步性,是城乡分治的必然结果。当然,这种城乡分治也是由我国城乡现代化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二)城乡融合:现代化中后期的城乡关系
马克思认为,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15]。在现代化初期,城市优先现代化,农村现代化较为缓慢,形成了城乡差距。城乡差别产生于现代化进程之中,但一个国家的现代性要求必须消除城乡差别。如果不消除城乡差距,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就不算完全实现,而且城乡差别也会成为一个国家现代化向前迈进的制约因素。从马克思辩证法角度看,城乡差别产生于现代化初期,虽制约着现代化的阶段性前进,但也构成现代化中后期的内在动力。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从城乡分离、对立,再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过程[16]。从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看,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国家总是致力于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因此,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开始从分离、分散向融合、互动转型。城乡融合是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化中后期的重要任务。对此,马克思早有论断:“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15]
新时代,我国的现代化进入中后期。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刘守英教授认为,当前中国正在从“乡土中国”进入“城乡中国”阶段,在这一阶段,结构转变最快、要素流动最活跃、城乡关系变化也最大[17]。“城乡中国”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城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缩小甚至消除城乡差距,让乡村变成城里人向往之地,让乡村人口能够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均等的公共服务,不再有“乡里人”和“城里人”的差别。城乡融合是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化中后期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具体来说,城乡融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的明显界限、分离以及差距,尤其是体制或制度造成的结构性差距,基本消除,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上基本无差别。城乡之间在土地、户籍、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养老、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各方面不再有体制性的区分,更不会有文化、文明之间的差异。二是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呈现为一种双向流动,既有城市向乡村的流动,也有乡村向城市的流动,在常态化的互动中“互通有无”,实现融合式、共享式发展。三是城乡之间可以平等地共享现代化成果。城乡融合要实现的是共享式的现代化。让处于现代化短板的乡村在与城市进行有效的互动、融合中实现农村现代化,让农村人口可以共享现代化福利,激活内生性的、发展性的现代化。
(三)城乡合治:建构均衡性的城乡关系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既有城市的现代化,也有农村的现代化。城市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在现代化的时间序列和优先次序上虽有差异,但是,城乡关系一直伴随着一个国家的整个现代化进程。因而,城乡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的现代化进程是否顺利[18]。一个具有现代性的国家的城乡关系也必然是现代化的。因为“城乡融合是人类城乡关系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19]。现代化的城乡关系集中体现为城乡无差别、城乡互动融合共享。农村处于现代化的短板,城乡融合的目标在于补齐这一短板,建构现代化的城乡关系。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也是城乡关系的现代化进程。现代化的城乡关系以城乡高度融合、有机互动、均衡发展为主要特征。亨廷顿认为,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找到填补这一差距(城乡差距)的方式,通过政治手段重新创造被现代化摧毁了的那种社会的统一性[10]。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光靠意志的力量、自然的力量以及市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力量只是基础性力量,关键性力量在于国家。国家是推进城乡融合的制度性力量,其建构现代性城乡关系的手段在于整合,在制度上确立城乡合治的措施,以整合的方式建构均衡性的城乡关系。这种均衡性的城乡关系,也是具有现代性的城乡关系,是城乡关系发展的理想状态。因此,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党中央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多种战略实现城乡融合。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是一个相对离散的农村社会。为了加强和推进现代化进程,通过政党下乡、法律下乡、政策下乡、行政下乡等对乡村社会进行了整合。整合是现代国家的政治主体通过一系列的行为改造和改变传统乡村,将分散的、城乡分割的乡村社会与现代国家联结为一体,使农民与国家呈现出不可分离的关系[20]。但是,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分割、城乡不均衡的局面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且在不同的区域表现形式、表现程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进一步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发展战略。这些战略的目的在于运用国家政治体制的力量对乡村进行整合,改变城乡分离、城乡不均衡的状态,在整合中构建现代性的城乡关系生长的条件,并催生出现代性的城乡关系。
具体来说,以城乡合治建构现代化的城乡关系,有五个方面。第一,将农村纳入国家现代化的一体化框架下,重视农村的现代化,弥补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实现城乡共同的现代化。第二,国家可以整合制度,破除阻碍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根据实际创新建构现代化的体制,为建构现代化的城乡关系提供制度通道。当前农村“重行政、轻服务和自治”的农村基层治理体制必然不能适应于乡村振兴的需要,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重服务的农村基层治理体制[21]。也可以进一步“调整城乡区划建制,使之更有利于密切城乡互动和联系,使建制单元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功能”[22]。第三,国家作为资源配置主体,在现代化发展资源的配置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资源配置上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或落后的农村地域倾斜。第四,地方政府整合城乡资源,根据城乡差距现状、区域地域差异以及城乡互动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融合,结合地域区域差异,有序、有效、有针对性地推进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城乡融合。第五,在城乡之间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如“新型城郊”[23]、城市群或城镇群等,以此为纽带渐进推进城乡的空间融合,使城乡之间不再有非常明显的区分和界限,从而以空间融合和互动推进其他方面的城乡融合。
三、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中的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是现代化中后期提出的重要战略。对象是农业农村,主体是农民,目标是实现乡村现代化。准确理解乡村振兴与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在实践和理论上进一步推进二者之间的有机衔接。
(一)乡村振兴与城乡关系转型的双重联系
新时代,中国进入现代化中后期,一方面强调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方面强调城乡融合,推进城乡关系转型。如何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呢?
首先,在国家现代化的构成性层面。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由城市和农村两部分组成。虽然在现代化初期,一方面,城市现代化基本完成,但区域、地域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农村的现代化明显滞后,城乡差距较大。进入中后期,国家着力于消除初期形成的结构化或非结构化的城乡差距,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水平。因此,在现代化中后期,国家提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只是现代化重点由城到乡,而不是把二者隔绝起来、对立起来。只有把农村现代化这一短板补齐,才能真正推进国家现代化的整体进程,也才有可能真正完全实现国家现代化。如果将乡村振兴仅仅看成是农村的现代化,而与城市现代化隔离起来,则会产生新的城乡不均衡。
其次,在现代化的实践性层面。现代化初期,城市现代化的速度较快,在新时代之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但带来的短板和差距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现代化的差距与滞后;二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域的城镇现代化的差距与滞后。进入中后期,国家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但也要促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城镇现代化水平。城镇是距离乡村较近的地方,城镇化则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助推器[24]。现代化中后期的现代化一定是高质量的现代化,而不是优先农村现代化后又产生新的差距。因此,在现代化中后期的现代化实践上,农村是重点,但要协调欠发达地区的城镇现代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最后,在乡村振兴层面。乡村振兴战略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立足于中国乡村发展的历史基础,赋予了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更多的建构性、国家性和社会性[25]。乡村振兴着力于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变“乡村衰落”为“乡村复兴”。但是,农村现代化、城市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有机联系、彼此互为支撑。也即是说,以乡村振兴推进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城市的支持。在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农村为支撑城市现代化提供所需要的各种基础性要素。进入中后期,城乡合治,城市为促进农村现代化提供急需的各种动力要素。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历程看,大多是这样一个过程,前期城市工业化速度快,中后期重点发展农业农村,推动工农协调。
总之,在现代化中后期,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并不矛盾。作为助推国家现代化的两大战略动力,彼此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关系。乡村振兴改变和发展当前不均衡的城乡关系,并以城乡有机融合为基础;城乡高度有机融合重塑现代性的城乡关系,提高乡村振兴的实践效应。
(二)乡村振兴以现代性城乡关系为基础
2013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农科院召开座谈会时指出:“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视“三农”发展,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在于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和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两个社会:一个是农村中为数极多从事农业的农民社会;一个是城市和市镇比较流动的上层社会[26]。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两个社会在发展上都是不均衡的。不均衡的内容、特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但是,城乡的不均衡并不表示,彼此的发展之间是隔绝的、对立的、无联系的。从历史进程来看,城乡之间虽不均衡但却紧密联系。1949年之前,城乡之间集中表现为一种政治的不均衡,但农村是城市政治稳定的坚强堡垒,是城市政治资源的来源之地。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之间表现为一种现代化发展的不均衡,但农村支持城市工业化发展,为其提供源源不断的基础性要素。可以说,在前现代化时期,没有农村,就没有城市的稳定。在进入现代化之后的初期,没有农村,就没有城市的工业化和现代化。
在现代化初期,城乡之间不均衡的现代化发展路径形成了非现代性的城乡关系。具体体现为城乡差距、城乡二元、城乡分离。虽然改革开放后,国家也逐渐提出统筹城乡一体化战略,但是却收效不大。城乡统筹战略的重心不是农村,不能实现城市现代化要素主动向农村流动,无法形成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新时代,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将现代化的重点放在农村,振兴乡村,同时强调城乡融合发展。其重要目标在于弥补农村短板,建构均衡的现代化的城乡关系。因为现代化初期“以农支工”的现代化之路,导致农村要素大量流向城市,农村匮乏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要素和能力。因此,必须“工业反哺农业”才能为衰落的农业农村提供现代化的要素和能力,必须“以城哺农”才能激活和注入农村发展要素。振兴乡村,提高农村现代化水平,主体是农村,但不能仅仅靠农村,还要靠城市。这不仅因为城市和农村之间有机的紧密联系,更在于农村现代化的要素和能力依赖于城市。城市要素流向农村,并生长出农村现代化的果实,靠外力(如市场、国家制度)是不够的,关键还要靠内生性的力量。但源源不断的城市要素是基础,是持久动力。
乡村振兴,振兴的是乡村,但振兴的主体不仅仅只是乡村,还包括城市的参与。城市如何参与乡村振兴并发挥积极作用,其前提在于建构一种均衡的、现代化的城乡关系,在城乡融合中振兴乡村。在未来全面实现国家现代化,既不是“城市中心主义”的现代化,也不是“乡村中心主义”的现代化,而是一种“城乡对称互惠共生”的城乡发展关系[27]。因此,无论是理解还是实施乡村振兴,都不能单纯从乡村出发,而是要从城乡关系出发。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28]。乡村振兴的主阵地是乡村,但乡村振兴的持久动力以现代性的城乡关系为基础。现代性的城乡关系以“工农城乡融合”为主要特征,具体体现为城市和乡村、工业与农业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再是孤立的、分离的。更进一步说,现代性城乡关系是一种城乡之间的有机融合、互动共生、均衡发展的状态。在这样一种城乡关系状态下,乡村振兴不仅可以利用城市的各种发展要素并内化为自身的发展条件,同时也可以将乡村振兴中乡村现代化的成果输入到城市以换取和拓展更多的发展空间。
(三)乡村振兴是城乡多元融合的必要条件
城乡融合发展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29],也是乡村振兴的根本途径[30],更是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动力。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体现为经济、社会、文化、治理等多方面的振兴。乡村振兴以建构现代性的城乡关系为基础和动力。因此,在实践上,就必须以城乡融合促进乡村振兴。高度的城乡有机融合下,乡村振兴可以“引入城市先进要素并将其内源化,将构成当前乡村振兴的动力结构”[31]。但是由于现代化初期形成的城乡二元格局由来已久,且体现在多个方面。因此,建立在现代性城乡关系基础上的乡村振兴也必须要求从多个方面着手建立多元融合的城乡关系。只有城乡多元融合,才能真正构成乡村振兴的条件和动力,也才能真正推进乡村的多元振兴。
第一,城乡体制的融合。
当前城乡不均衡很大程度是由国家城乡发展体制所造成的。城乡在体制上的机械式融合状态也是制约乡村现代化的主要因素。因此,城乡发展体制机制的融合,是建立城乡有机融合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制度源动力。在国家顶层设计上,要逐渐消弭和融合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保体系、医疗体系等二元化的制度体系。同时,地方政府作为乡村振兴的实践主体,要进一步因地制宜,创新农村基层治理体制,以现代化的治理体制为乡村振兴提供体制保障。在乡村振兴中,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快体制改革,创新建构积极性治理体制,以积极性治理处理好城乡关系的转型。城乡体制融合关键在于建立城乡融合型治理。治理与城乡融合是一对互动的关系。以推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为落脚点的有效治理是城乡体制融合的治理保障;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也有助于将中国制度优势及时有效地转化为治理效能[32]。
第二,城乡物质条件的融合。
现代化以经济发展为先驱,乡村振兴也不例外。城乡融合的根本目标应该是提高生产要素的收益率,加快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合理配置,促进农村产业振兴[33]。当前,城乡要素市场的二元性仍然是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34]。因此,以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关键在于振兴农村市场环境,使之与城市市场有效衔接,并形成常态化的互动联系和要素交流机制。要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促进城市生产要素、城市资本、城市工业、城市科技等逐渐向农村流动,工农融合,“把工业和农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15],促进农业农村的工业化、科技化;另一方面,以农业产业化提高质量,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和品牌,并利用"微信、抖音"等现代信息技术载体,鼓励和支持农村产业主动向城市流动。同时,结合农村实际,促进自身一二三产业的内源式融合,发展更加绿色、高效的现代产业。
第三,城乡发展条件的融合。
乡村振兴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更需要一定的发展条件作为支撑。城乡融合关键在于城乡社会融合,消弭社会界限。应着力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活条件与环境、教育、医疗、娱乐等方面实现农村与城市的接轨、并轨,不再有城乡社会区分和界限。发展要素的融合,不仅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性的发展动力和保障,也可以让乡村成为“城里人”的向往之地。在城乡发展条件的融合中,最关键的是基础性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改革开放40年来,公共服务供给体制逐渐向定制式的供给模式转变[35]。定制式的公共品供给模式平衡了农村发展条件的差异性与农村农民差异化的需求,可以在精准解决“需求与供给”之间有效对接问题的基础上,以“需求性供给”逐渐消弭城乡发展条件的差距。
第四,城乡文化的融合。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市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农村是落后生产力的代表,在传统中国,城市往往是中国的政治统治中心,城市也是高贵的,而农村则是低贱的[36]。城市与乡村的政治差距,除了源自于生产力的差距之外,更在于文化和文明的差距。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的“乡土性”更强。新时代,农民群体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作为个体性和群体性的双重存在,其独特的和差异的思想观念直接影响着乡村振兴。要在文化观念、思想意识上促进城乡融合,在文化产品、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教育的供给上与城市融合,逐渐培育乡村农民的现代性价值观、现代公民精神,赋予乡村生活以价值感、幸福感和快乐感,激发人们愿意在乡村生活,并努力振兴乡村的活力和动力[37]。
四、结论与讨论
统筹城乡和城乡现代化一直是党中央关注的重点。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现代化道路。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只要处理好乡村振兴与城乡关系转型的关系,一定能顺利实现城乡同步现代化。
(一)推进乡村振兴不可忽视城乡关系的转型
乡村振兴是新农村建设的延续和延伸,是现代化中后期的农村现代化战略,与城乡关系转型相呼应、相联系。一方面,乡村振兴是为了补齐现代化初期“以乡补城、城市优先现代化”带来的城乡差距以及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其落脚点是农村的现代化。但是,现代化不仅是一个过程,更有其必需的条件,既有物质条件,也有社会条件。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薄弱、要素欠缺、社会问题突出,不具备现代化的条件。这些条件均需要国家配置和城市供给。因而,乡村振兴不简单是农村的现代化,其离不开城市现代化的支持。另一方面,现代化中后期的乡村振兴是一种有质量的甚至是高质量的现代化。质量首先取决于乡村振兴的全面性、深入性、彻底性和持久性。质量的源点在于乡村自给,更在于城市它给。其次是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同时,不能形成新的城乡差距以及农村之间的地域差距,而是要缩小差距甚至消除差距。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一定是城乡互动中的共同现代化。因此,新时代,各地在结合实际情况,探索不同形式、不同内涵的振兴路径的时候,一定不能忽视城市、城镇以及城乡关系的转型,要注意发挥城镇、城市的辐射功能,以城带乡、以城促乡,在建构现代化的城乡关系、城镇关系中推进乡村振兴的地方实践。
具体来说,各地在实践中推进乡村振兴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不能就乡村来实施乡村振兴,而是要结合城乡关系的现况来看乡村振兴。城乡关系实践类型的区域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定位的区域差异[38]。在实践中,首先必须对本地域范围内城乡关系形态及状态进行精准判定,再找到限制和制约城乡互动的关键短板,并将乡村振兴的重点聚焦于补齐这一短板之上。第二,结合城市发展的特点、特色和未来发展规划来制定本地区乡村振兴的规划。无论是产业振兴、文化振兴,还是教育振兴、旅游振兴,都要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这样未来城乡发展才能逐渐有机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协同式发展模式。任何忽视城市、忽视城乡融合而单一性地推进乡村振兴,必然也是在制造新的城乡分离和城乡差距。基于这两点,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域政府)要着力打通城乡互动的地理通道、市场通道、体制通道、物流通道、互联网通道等,将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区块链规划、市政规划,以城市化眼光看待和实施乡村振兴。
(二)在实践中要建立共同参与型的乡村振兴
作为进入现代化中后期提出的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旨在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消除城乡差距,达到城乡均衡的理想状态。但是,城乡中国的结构性落差是历史形成的,也需要在历史进程中努力克服,通过城乡一体化获得历史的均衡[39]。认识到乡村振兴是实现城乡均衡的重要战略手段,更要认识到乡村振兴的持久动力在于建立现代性的城乡关系,要在城乡有机融合中推进乡村振兴。
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在城乡融合中推进乡村振兴,农民群众始终是主体。没有农民群众的参与和合作,靠地方政府单方面推进各级各类农村改革政策和项目,很难提高改革效能。从实践上看,既要创造条件和平台,鼓励和吸引农民群众参与,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同时还要建立“既有参与又有合作”的“合作性参与”[40]机制,让农民群众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的主体力量。二是农村要营造更好更多的机会,让城市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农村要积极走出去,广泛吸引城市资本、城市人才、城市科技等向农村流动,为其提供便利的发展条件。三是政府作为乡村振兴的推动主体,但不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政府在乡村振兴的功能在于从体制上、政策上建立便于城乡互动融合的体制机制,让城市的企业、社会组织、公民都能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政府行政主导型的乡村振兴、乡村“独角戏式”的乡村振兴忽视了城乡关系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及功能,必然不能产生一种均衡性的城乡现代化。四是以体制整合激活城乡合治的基层活力。在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从分治到合治是一个总体趋势。而乡村振兴则是通过国家战略的实施推进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城乡差距更多地是体制性的、结构性的差距。这种体制性的、结构性的差距要靠制度整合,在建构城乡合治的治理体制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振兴。具体来说,可以“从国家、省域、城市、县域、乡镇到社区,通过多尺度整合,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创新中国城乡共治模式”[41],建立城乡融合式的体制,形成“城乡共同发力和协调共治”的乡村振兴新路径。总之,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建立在城乡有机融合基础上的乡村振兴是一种包括城市、乡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型的路径。
(三)在城乡融合中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
乡村振兴的地域空间是乡村。乡村是一个抽象的代称,泛指广袤的农村地域。但在乡村振兴的地方化实践中,乡村振兴的地理空间则是无数个具象的“村”,可以是行政村、自然村落、村民小组等。中国幅员辽阔,因历史文化、地理条件、经济条件、社会关系等因素,在不同区域存在着巨大差异性。中国村落是异质性的,而非均质性的[42]。不仅如此,中国的城市、城镇之间在工业基础、经济条件、资源禀赋等方面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城乡关系的表现也有所差异。因此,这两个方面的差异性也决定了在城乡融合中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必然是不能靠一个模式的,而是多元化路径的。在具体路径的选择上,一是要考虑村庄的特点,根据村庄历史条件、发展条件等因素来选择振兴路径。同时,也要根据人文自然地理特点选择有效的乡村振兴单元。二是要考虑城镇、城市的特点,根据城镇、城市的历史条件、工业基础、产业结构、辐射半径或带动能力等因素来选择以城带乡的路径。三是要将村庄与城镇、城市联系起来,根据城乡关系状况构建合适规模的“城乡融合圈、村镇圈、乡镇群、城镇群”,在城乡共同发展中推进乡村振兴。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要“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栖息在里面的那种孤立和愚昧的状态中挣脱出来”[43],最终实现城乡共同的、均衡的,而又各具特点的现代化。这才是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转型与乡村振兴真正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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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农村研究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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