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调研,某村民朋友的一句话发人深省,“真金白银朝你们城里跑,假冒伪劣往咱们乡里钻。”的确,本以为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的今天,城乡优势互补、全面融合、相互促进,村民群众能过上与城里人同等品质的生活,却没想到“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广袤乡村反而成了假冒伪劣在农村肆虐猖獗的“跑马场”与畅通无阻的“特别行政区”。
大致说来,今天进入乡村的假冒伪劣可作如下分类:一是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让村民群众深受其害、苦不堪言,有时“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二是假冒伪劣食品。如外观、品名、标识等全方位以假乱真的“康帅傅”方便面、“娃恰恰”奶制饮品等,此类食品直指乡村留守儿童,直接影响的是人的身体健康,让乡村下一代过早地染上疾病、怪病;三是冒牌家用电器产品,如电饭锅、电风扇、多用插座,乃至洗衣机、冰箱等,其产生的危害不仅有可能引发火灾,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四是假冒伪劣洗漱、化装用品,如牙膏、洗发液、香皂等,明显地,其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长期使用对人体有百害无一利。
不得不承认,这些假冒伪劣之所以能够在乡村大行其道,主要基于以下原因:村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水平低,往往对假冒伪劣不能第一时间做到精准识别、准确辨认,习惯于凭印象、想当然;一些商家有意识地误导村民群众,即使在群众提出置疑时,也借口属于同一个厂家的“姊妹篇”,极力糊弄、刻意蒙骗;假冒伪劣最大的优势是价格低廉,在过惯了苦日子的村民群众眼里,无疑是最大的利好;假冒伪劣大多不标明生产厂家与地址,即便有,也是“李鬼”穿上了“李逵”的黄马甲,追溯起来困难重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过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递进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此,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尤其长期以来村民群众处于相对弱势群体地位,使得新时代更需要弯道超车、迎头赶上,坚决不能因为假冒伪劣的横行霸道,使其不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之果。对此,让假冒伪劣彻底从乡村绝迹,既需要治标,也需要治本,既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动发力、积极作为,也需要村民群众自身加强质量安全防范意识。
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从现在开始,切实将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责任担负起来,确保既不缺位,也不慢作为,甚至不以为然、无所事事,压根儿不作为。诚然,乡村广布、村民群众居住分散,监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比困难勇毅的是担当,较办法更可宝贵的是信心。有了担当和信心,就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譬如从源头抓起,从镇、村两级超市、零售货铺管起,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让兜售假冒伪劣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就完全不愁他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悬崖勒马、改邪归正。
另一方面,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深入实施,基层党委、政府也应该将严防假冒伪劣侵犯、损害村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消费权益,纳入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村民群众认识假冒伪劣的危害性,自觉选择“用脚投票”,对假冒伪劣异口同声说“不”。比如,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科普知识讲座,发放简明易懂的消费宣传指导手册,进村入户对有关假冒伪劣进行识别、对其危害性进行一对一的讲解,等等。同时,基于村干部的示范带动性与基层社会公信力,村干部尤需拒绝假冒伪劣,让村民群众“有样学样”,铭记于心,“依葫芦画瓢”。
此外,有关社会机构、志愿者组织在开展送文化、科教、卫生等下乡时,也应该将辨认、识别假冒伪劣,以及遭受假冒伪劣侵害时如何维权等消费知识与法律常识,对村民群众予以宣教、推介,使抵制假冒伪劣形成强大合力,最终让村民群众一个个地醒悟,勇于维护消费权益,使假冒伪劣在乡村终无立足之地。
(作者为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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