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在广大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监管的重要部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积极鼓励激励,催生“动力源”。坚持正向激励, 修订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激发其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注重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综治维稳、深化改革等工作实践中考察识别重用干部。坚持关心信任干部,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选优树模活动,让干部有荣誉、受尊敬。
二是提升干部素质,培养“多面手”。 围绕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开展党校+高校+知名企业+发达地区四维培训,推动形成又博又专、推陈出新的素养结构,着力增强干部“八种本领”。把教育培训与实践训练结合起来,在办好年轻干部成长班的基础上,推行“三走”培养模式,选派年轻干部走上去到上级部门挂职学习,走出去到经济发达地区增长才干,走下去到基层一线、项目一线、信访部门实践锤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三是合理容错纠错,提供“定心丸”。在不突破法纪底线的前提下,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容错减责免责的相关规定,划清失职与失误、敢做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线,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坚持能上能下,打破“铁饭碗”。把个人年度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阶段工作任务完成、综合研判等情况充分结合,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进行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警醒和惩戒,切实解决“重选用、轻管理”的问题。同时,对那些“下”的干部,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凡是经过“补短”变化较大、表现较好,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组织重新提供机会,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
(作者单位:湖北京山县委组织部)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