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报告还指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精准扶贫是党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来不得半点虚假,容不得半分敷衍。在脱贫攻坚这场战争中,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在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在贫困村进行法治示范创建,在“精准识别”、“脱贫过程规范”、“脱贫项目公开”和“法治服务”方面做到了四个“全”示范,突出示范引领,保障脱贫攻坚有序开展。
进退有据,精准识别示范全覆盖。贫困人口的认定,必须保证有理有据,开展精准识别示范,更好地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做好精准识别更精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从农户申请、摸清家底、核实排查,到脱贫对象公示都坚持精准,确保不漏掉一户一人,不虚报一户一人。强化监督核查,纪委实施监督。由村“两委”依照程序对投诉举报对象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脱贫政策的坚决调整,并报乡镇审核和县扶贫移民局复核。依法规范脱贫对象退出进入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 开展查漏补缺,及时作出动态调整。
推进依法,脱贫过程示范全规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脱贫过程示范创建,强化整过推进过程依法进行。通过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依法决策程序机制,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健全脱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推进脱贫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规范公正。结合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村民依法行使权利,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脱贫攻坚法治范作用。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通过示范创建,村民更加积极接受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养成法治习惯,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操作透明,脱贫项目示范全公开。让脱贫攻坚全程在阳光下推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示范性地做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把脱贫对象、项目、资金安排和变动纳入社会监督体系,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通过进村入户延伸审计,用事实和数据客观反映脱贫攻坚过程的依法合规、实施进展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确保脱贫项目申报、规划、实施、验收符合法定程序。并依法加强脱贫资金监管,使脱贫资金的预算与分配、拨付与使用、管理与监督合法合规。促进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面全公开。
拓展有方,法治示范服务全角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把法治贯彻全过程,加大人力、资金和项目投入,强化对产业扶贫,住房、医疗、交通扶贫等的法治保障服务工作。并同步推进法治“扶贫”工作。通过对依法决策、依法治理和依法监督保障的达标建设,把贫困村脱贫与创建法治示范村同部署、同安排,为促进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定的法治保障。强化建设好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点,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打造形成贫困村法律援助服务圈,使困难群众能就近得到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为贫困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配齐贫困村“一村两法律顾问”,极大地提高了为贫困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在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上积极探索,通过法治“四个全”示范创建,引领全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尊法、守法,为脱贫致富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顺利地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助力推了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作者单位:合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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